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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昌黎縣馬坨店鄉大法弟子李書利無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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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22日】 2001年3月27日下午,鄉派出所的李春安等六人開車找到正在地裏幹活的法輪功學員李書利,以辦「學習班」為由,要強行把李書利帶走,李書利堅決不從,並大聲喊:「我煉功做好人有甚麼錯?為甚麼抓我?難道做好人也不行嗎?」可他們卻說:「就是不讓你做好人!」邊說邊七手八腳往車上拉人。喊聲驚動了地裏幹活的人,人們趕過來都指責說:「大白天你們這是幹甚麼?他到底犯了甚麼法?」他們無言以對,只好開車走了。

然而事情並沒有完,4月6日中午剛過,鄉政府及派出所的八、九個人又無故闖進李書利的家,為了防止他家再喊人,他們先攔住了李書利的愛人和岳母,然後幾個人強行把李書利拉到車上,他岳母闖出來質問:「他到底犯了甚麼法?你們無故抓人,乾脆把我也帶走吧」。然而他們不顧這些,推開老人開車走了。李書利的愛人找到村幹部,(派出所抓人事先連村裏也沒有通知)然後連同幾個知情的鄰居一同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把他們帶到一間空屋子裏,外邊他們強行把李書利拉到車上就要走,村長等人趕出來阻止,縣公安局的李××說:「只要他還煉必須帶走」。推開眾人開車走了。走的時候大家看到李書利臉上帶著剛剛被打過留下的血跡。

目睹這一切的村民都暗自嘆息:難道這就是為百姓伸張正義的人民警察嗎?沒想到做好人、說真話卻要付出如此代價。據說這次「學習班」是縣裏辦的,還定了名額。

可憐那些百姓心中能為他們「伸冤做主的父母官」,竟為了自己的一頂烏紗、一個飯碗而不顧了百姓的冤情苦難,不顧了人應有的良心!

人民的公安、人民的公僕,看一看自己的行為,找一找自己久違的良知,真正地辨一辨正邪,不要只做一個工作的機器和執行命令的機器,那樣就會被邪惡之徒所利用啊,不要在無知中為了自己暫時的名利出賣了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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