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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孕期女弟子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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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20日】 我叫田夢真(化名),今年28歲。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下面是我28年來的不幸遭遇。我希望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們看完這篇文章後能給予我同情、理解和支持,為我伸張正義!

一、1997年以前

我從小就出生在一個苦難的家庭。父母感情長期不和。父親年青時精神受過刺激,脾氣暴戾,怪僻,心理畸形,長期打罵我們姊妹幾人和母親。在我幼小的心靈裏抹上了重重的陰影。我六歲時就患有牛皮癬,而且隨著年齡的增長,身上的牛皮癬越來越嚴重。當我20歲參加工作時,我和所有正常的女孩一樣對未來充滿了憧憬和嚮往,可越來越重的牛皮癬就像白色惡魔一樣布滿我的全身乃至頭上,讓人觸目驚心,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把我的未來一切夢想都擊得粉碎。母親曾帶我多方求治,均無效,且被告知無法根治!儘管我疾病纏身,可父親多年來依舊沒有減少對我的打罵,再加上我初出社會,不諳世事,工作環境的複雜,家庭的冷漠,身體的殘疾,使我心力交瘁,我痛苦、自卑、絕望、精神和身體的雙重摧殘使我幾乎崩潰,痛不欲生。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總是暗自哭泣,眼淚沾滿了枕巾。我在心底一次次吶喊:為甚麼?為甚麼?一次次祈求上天:救救我吧,給我一個奇蹟吧!

二、1997年-1999年

也許是我的不幸讓上天起了憐憫之心。在1997年2月份,上天真的賜給了我一個奇蹟!我有幸讀到《轉法輪》這本書。我一下子感覺到這就是我多年來潛意識中尋求的真理大道,也讓我明白了我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甚麼。李洪志師父在這本書中教導我們如何「重德」才能祛病健身,如何做一仩道德高尚的好人才能解脫生、老、病、死的痛苦。就這樣,我一面抱著祛病健身的想法,一面按照書中的要求去做,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沒想到真神奇!在我煉功短短的半年時間裏,身上厚厚的一層牛皮癬奇蹟般地消失了。我當時真是欣喜若狂!法輪大法使我獲得了新生,結束了我近20年的痛苦生活。不僅如此,在家庭方面,我們姐妹倆得法以後的改變(妹妹也煉法輪功),使得家庭變得和睦起來,甚至在7。20以前,425事件發生後,不修煉的父親還說「這麼好的大法,別被取締了。」我從此生活得輕鬆、踏實、坦然、我擁有一個健康人所擁有的一切。我真想對全世界大喊一聲:法輪大法真好!!!

三、1999年7月22日以後

自從1999年7月22日中國政府對法輪功開始公開、全面的打擊鎮壓之後,災難又不斷降臨到我這個不幸的人和家庭上,一直到現在。

1。 7月22日以後,我單位領導要我寫認識,寫保證,要我聲明放棄修煉。儘管父母親眼看到是法輪大法救了我,但他們迫於壓力,對我軟硬兼施,要我寫保證。是法輪大法把我從痛苦的泥潭中解脫了出來,可江澤民罪魁禍首運用軍、警、特務,名、利、情層層施壓,又讓我陷入到痛苦的深淵中去。

2。 1999年10月,我正在準備結婚階段,我和未婚夫(他是輔導員)和幾個學員決定依法去北京上訪。在去北京的路上被攔截了下來同去的學員回來後都被拘留十五天至一個月,有一位女學員被判兩年勞教,我的未婚夫被判一年勞教。

3。 1999年春節前夕,我因在呼籲釋放大法弟子的呼籲書上簽了名,又被拘留十五天。

4。 2000年3月份,因是「兩會」期間,當地公安機關怕我們上訪,再一次無理由要拘留我,後被單位領導及父母擔保才免去拘留。我父親精神再度受到刺激,舊病復發,差點送了命。我的母親患有嚴重的高血壓,眼睛幾乎哭瞎,整天在家以淚洗面。

5。 2000年5月份,當地公安局在我單位辦轉化學習班,我妹妹也是煉功人,我們倆都被迫參加了。學習班結束後,又要我在造謠中傷法輪大法的保證上簽名。因為我不從,被單位責令回家停職反省一個月。我的父母再度受到刺激。從1999年7。22到2000年一年中,我的家經常是公安人員出入,有事沒事找我,抄家。我的人身自由也被嚴格限制,我們一家人整天生活在驚恐之中。

6。 2000年10月當我未婚夫被釋放回家。11月我們結婚。結婚剛兩個月,我的丈夫從牢裏回來身體還沒有恢復,剛過了兩個月的平靜生活,春節前兩天,公安局又一次無故抄我們的家(甚麼也沒有抄到)。我的丈夫被他們騙到公安局,後電話通知他被拘留。我想去問個明白,就到公安局要求解釋。結果他們拿不也任何證據及理由,我不服要求放人,結果他們就對我大打出手,一個姓邱的揪著我的頭髮從一樓至三樓把我的頭往牆上撞。因我不畏強暴,繼續與他們論理,被一位副局長打了幾耳光,把我的臉打青了。後來,他們給我扣上了「擾亂社會秩序罪」,我的丈夫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把我們押到看守所拘留一個月,把患有精神病的婆婆一人丟在家中不管。在這裏我補充一點,我妹妹因2000年底依法到北京上訪被拘留一個月。

2000年春節,我們夫妻二人是在監獄裏度過的。2001年春節,我夫妻二人加上妹妹三個人都是在監獄裏度過的。這給我家庭帶來的災難,精神上和經濟上帶來的損失是多麼深重!在我被拘留十五天後,因身體有反應,同牢的功友肯定我是懷孕了。我向拘留所領導反應,拘留所所長馬上打電話通知公安局,可快一個月了,公安局才將我們夫妻二人同一天釋放。回來後得知,我妹妹滿一個月釋放時家裏被迫交了三千元的保費。而我們夫妻二人釋放時,家裏也被迫先是五千元,後因困難降至二千元擔保費。公安局知法犯法,仗勢欺人,還趁機撈錢,使我們精神、身體和經濟上蒙受巨大損失。

7。 我們夫妻二人被釋放後,沒過四天,我丈夫又被當地公安分局強行劫走,進行8天的所謂「封閉式學習班」。後來得知,該局採用野蠻、強暴的手段轉化學員,強迫學員罵師父、罵大法,不罵就往死裏打,我丈夫因不願意罵,他們就往死裏打。據說該局一幫邪惡之徒還因此到中央拿到獎。他們真可憐。自欺欺人。他們難道不明白,強制改變不了人心?

與此同時,分局再一次到我單位辦轉化學習班。我和妹妹又被迫參加了。因為我們不想再配合邪惡,不想再被他們無限制地騷擾和侵犯,我和妹妹決定離家出走,現在我們已離家快兩個月了。我結婚才兩個月,有一個溫馨的家,也有高薪的工作。我們都是善良、本分的公民,只是不願放棄自己正確的信仰,就被公安機關逼迫得有家不能歸,我身懷有孕,還在外面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是誰使我淪落於此?是誰使我家破人散?是誰使我失去了一切?江澤民及其爪牙們欠我們一家人乃至千千萬萬個家庭的血淚債是無法清算的!

我們偉大的師父使億萬人身心健康,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千千萬萬個無辜、善良的大法弟子由於敢說真話、冒死進諫,不願放棄自己正確的信仰,履行自己最基本的權利,才落到今天這樣悲慘的境地。每當想到這裏,我的眼淚就奪眶而出,我真想對全世界大聲吶喊:請幫助還我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所有大法弟子的基本人權和自由!

(大陸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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