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團體在送交北京的一份媒體聲明中說,這兩名婦女是40歲的劉蘭香,和43歲的王愛娟。她們被關押在兩個拘留所中,並在那裏被拷打和折磨致死。
當地的消息證實了兩例死亡,但拒絕說明她們的死亡原因。
法輪功的聲明說,「據公安內部的知情人透露,甘肅民勤縣大法弟子劉蘭香是在蘭州市第二看守所被活活拷打死的。」
聲明說,劉女士的被捕與蘭州市一些張貼的法輪功傳單有關,她在拘留期間被多次拷打和折磨。警察逼迫她說出是誰打印和分發了這些傳單。
法輪功的聲明說,「最後,4月9日晚上,劉女士被再次拷打後,被帶上手銬吊了起來。拘留所的警察都睡覺了,等第二天早上醒來時,他們發現劉女士已經死去了。」
劉女士原來工作過的中醫院的一個工人說:「我聽說她死了。」但是這位婦女說,她不知道劉的死因。警察被要求通知死者的工作單位。
兩個拘留所的話務員拒絕(承認)這個報告。
一個獄卒說,「我們仍然在建新的拘留所」。「我們這裏一個犯人也沒關。即使我們關了人,我們也甚麼都不會告訴你的。」
另一位修煉者,王女士因為與其他法輪功修煉者一起懸掛一幅呼籲政府停止取締法輪功的條幅而於4月2日被捕,數日後去世。
法輪功團體說,她在山東省濰坊市坊子區公安局的拘留所受到拷打。
她的遺體很快在4月8日火化。法輪功團體說,目擊者看到了王女士遺體上的傷痕。
王女士曾工作過的濰坊市第一棉紡廠的一位官員證實了王的死亡。
這位官員說,「我聽說她死於心臟病」。當進一步問及王女士死亡地點時,他把問題推給了警察。
法輪功在紐約的總部聲明,最近的兩例死亡使得自1999年7月北京取締法輪功以來,已經有191位修煉者死於警察的拘留所中。
總部設在香港的人權與民主信息中心在二月中旬已經證實了114例死亡。
在許多情況下,警察宣稱死者死於疾病,而非警察的酷刑。
法輪功團體倡導清靜的生活和純淨的精神,在1999年4月,10000名修煉者在北京舉行抗議後,政府取締了法輪功。
中國領導人認為法輪功是1989年民主運動後對社會穩定的最大威脅。(2001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