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曾經走錯路的大法學員給當地派出所所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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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15日】 派出所所長:

我是某某,法輪功學員,曾在你管片內某街某號居住過,不知你是否還有印象。這次給你寫信主要是想告訴你:我仍在修煉法輪功,而且不管以後遇到多大的魔難,我都會堅修到底。以前我在有關部門的所謂「不煉」的保證書上簽字是違心的,不能代表我的真實意願!因為法輪大法好,他要人嚴格自律、道德高尚,同時使人身體健康、收益。

在近兩年的與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我想你已經很清楚地知道他們到底是怎樣的人。他們追求真、善、忍更高思想境界;為了真理,他們敢於說真話,即使被殘酷迫害,他們也要維護正義,這些可貴的品質不值得你們警務人員同情和欽佩嗎?天安門自焚事件絕不是真正的法輪功人員所為!因為法輪大法珍惜生命,明確指出「自殺」是有罪的。

最近政府又在要求嚴打各種刑事犯罪活動,你們可能又在為此而晝夜奔忙。你們不覺得現在社會上貪污腐敗、各種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太多了嗎?為甚麼屢禁不絕呢?你們不希望以「真、善、忍」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的人越多越好、壞人越少越好嗎?那樣,你們的工作就可以輕鬆一些,警察平均壽命45歲的統計結果就可以延長。

究竟江澤民等壞人為甚麼要打壓法輪功?是這些壞人出於自私和狹隘的妒忌心理,蓄意誹謗和栽贓法輪功,欺騙廣大的善良群眾。我想你現在應該清醒了。而匡正祛邪、維護人間正義、糾正顛倒的黑白恰是人民警察的天職和基本思想道德素質。記得我和你探討過「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道理。「文革」十年浩劫,多少冤假錯案;人鬼不分的年代,多少人昧著良心或迫於壓力幹出了多少錯事!當年周恩來就知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保護了很多人,你為甚麼不能呢?你不相信「善惡到頭終有報」的道理嗎?別總把自己說成是工具,你同樣是有血有肉的人,可以獨立思考,同樣有自己的善惡良知和分辯對錯能力,你們應該懲惡揚善,而不是甘心淪為骯髒的政治工具啊!!你知道嗎?「文革」一結束,第一批被懲處的就是公檢法內那些不辨是非、迫害好人的敗類!在魔怪橫行、亂無法制的年代,這是多麼可憐、可恥、可悲的人和事啊!您對此有何感想呢?無數歷史事實證明:冤案終會昭雪,真相總會大白於天下,到時自己有何面目見家鄉父老呢?

法輪大法是宇宙真理、人間正道!我為有幸生於此年代、得此正法而倍感珍惜!古人云: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我為自己曾在「與法輪功決裂」的保證書上簽字而感到恥辱和自責,因為那不代表我內心真實思想的,因為我沒有犯罪,不該呆在犯人呆的地方!現在靜心思量:人生百年,彈指一揮間,為甚麼不能挺直脊梁、堂堂正正地立於天地之間呢?沒有絲毫的奴顏和媚骨,留得清白在人間呢?「下崗、扣除工資」的威脅就可以動搖和換取人的良知和善行嗎?仁人志士尚能「寧為玉碎,不為瓦全」,我身為一個宇宙根本大法的修煉弟子,卻為了暫時的安逸而背棄道義良知,做出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已經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主要的是我在修煉中有很多放不下的執著,從而放縱自己,沒有過好這一關。

今後我仍將堅修法輪大法,同時努力使更多善良的人了解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從而使他們明辨是非,少做錯事,為自己生命的未來奠定良好的基礎。同時也請你珍惜自己,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和頭上的警徽,不要辜負你管片父老鄉親的信任,慎重走好自己以後人生的每一步!

法輪大法弟子
200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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