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10.25」記者招待會真象
至於那篇報導,篇幅簡短,語言平實,所舉兩例完全屬實,而且,對這兩人經歷的描述也遠沒有寫出他們所經歷的一切,這僅是在場多位弟子的經歷中的一點,中國大陸無數弟子經歷中的鳳毛麟角,甚至未提及大法弟子在獄中遭受的迫害。事實上,文中所提到的那位被抓過8次的女弟子,就曾經被警察猛擊腰部。並且,在一次被警察押送回鄉的路上,押她的警察與當地的警察一起吃飯,吃完後才讓她帶著手銬吃他們的剩飯。當地的警察見剩了那麼多菜,而她只吃一樣菜,問她是不是特別愛吃這個,她說:「不是。你們剩那麼多實在可惜,我把這個吃完,其它的你們還可以帶走。」這個警察深深被大法弟子在困境中仍表現出的簡樸精神感動。
當他得知這名弟子僅學法兩年,欽佩地說:「兩年就這樣,你們老師真了不起。」如今,這麼好的法在中國被誣蔑,這麼好的人在中國被鎮壓。那位記者如果知道自己這篇客觀公正而又輕描淡寫的報導就會使當事人獲此重罪也一定震驚吧。連這麼一點點事都不敢讓世人知道,中國鎮壓法輪功的惡人們究竟做了甚麼如此見不得人?
退一步說,即使招集了外國記者招待會發表批評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言論,又有甚麼錯呢?言論自由不是受中國憲法保護嗎?
大法弟子供稿
200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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