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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一夥殺人滅口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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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22日】 小思影走了,這個可憐的小生命還沒弄明白她周圍發生的一切時,就被江澤民一夥殘忍地剝奪了幼小的生命。我想,她的亡靈一定是要向江澤民一夥討還血債的。

記得不久前,新華社記者就放風語,在天安門廣場自焚的人還末脫離危險期。當時就有人評論道:這是在放出殺人滅口的信號。果其不然,小思影成了第一個殺人滅口的對像。乍一聽,還有點吃驚,怎麼第一個被殺竟是一個小孩,冷靜下來一想,從江澤民一夥邪惡的黑道作派來看,這應該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天安門自焚事件,已經有大量的事實證明絕非真正的法輪功修煉者所為,而是江澤民一夥導演的一齣帶有血腥氣的醜劇。劇中的參與者,也就是知情人,不管她(他)們有因為甚麼原因被騙到天安門廣場去充當了一個角色,其日子都不好過:要麼判刑,與世隔絕,不可能對外吐真言;要麼被殺滅口。而選擇小思影作為第一個被殺對像就有跡可尋了。試想,小思影還未到法定可判刑的年齡,不可能判刑關起來。但也總不能老是把一個小孩關在病房裏不放出來呀,若有一天放出來了,孩子還小,嘴可能不緊,一不小心說了真話,道出了真情,豈不是要了江澤民一夥的命?為了保江澤民一夥的地位,殺一個小孩對這一夥惡魔來說真是太容易了。可憐的小思影就這樣過早地被江澤民一夥奪走了幼小的生命。悲哉,竟這樣匆匆走完了這人世的一段路程,就這樣離去了。你沒有機會講出真話,講出的真相,不久的將來,人們也會知道,殺害你的兇手絕不會逃脫應有的懲罰。

為了掩蓋犯罪事實,「北京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邀請部份醫療權威機構對小思影進行了體表及解剖檢驗」。結論嘛?當然是符合江澤民一夥的要求的。這也不奇怪,在當今中國大陸,有多少人敢在槍桿子的威逼下說真話;再說吧,即使你說了真話,又怎能通過媒體廣達視聽,所以這個檢驗只能是障眼術,騙不了甚麼人的。

殺害小思影的時間也值得人們注意:就是在三月份,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大陸連續發生了震驚中外的兩起惡性爆炸案,人員死傷慘重,民心為之震動,為了轉移民眾的注意力,江澤民一夥就迫不及待地選擇這個時間對小思影下手了,並陰謀將責任推到法輪功身上,這當然是徒勞的。

在黑社會裏,殺人滅口與反誣一口,往往就是一對孿生兄弟。江澤民一夥殺人滅口還想嫁禍法輪功,只能暴露這一夥已經到了窮途末路之時,連這種黑道上的下三濫的手法也敢拿出來在光天化日之下示眾,真是邪惡之極,卑鄙之極。

我們這裏要提醒那些參與江澤民一夥製造各種犯罪案件的人注意,小思影的死,應該使你們清醒了,該想想你們參與犯罪的後果了。懸崖勒馬、反戈一擊才是你們的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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