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羅說,中國公安部掌管一系列的特種醫院,專門用來關押精神不正常的罪犯,而政治反對者亦被監禁在那裏。現在,法輪功成員正被以同樣的方式對待。曼羅還說,這種系統是從前蘇聯學來的。
在哥倫比亞亞洲法律期刊上發表的這篇研究中,曼羅指出,1999年7月法輪功在中國被禁前,中國因政治原因把人關進精神病院的案例明顯下降。
觀察家們說精神病院是實施虐待與暴力的最惡劣的實例。人權活動家們呼籲國際精神病協會在下一屆年會上譴責中國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將政治罪犯關進精神病院的做法曾於毛澤東時代的最後十年(1966-1976)被共產黨採用,但之後被中共當局棄置一邊。隨著法輪功事件的爆發,它又被重新撿了起來。曼羅提到一個叫曹茂兵(Cao Maobing)的江蘇省絲綢工人曾抗議政府官員的腐敗行為和試圖組建獨立工會。他被關進精神病院並遭電擊。報告說數百名法輪功成員被以相同的方式處理。「無論是正常的還是不正常的,按照國際標準這些人都沒有犯罪。」曼羅說。
最近香港的Joseph Zen副主教說,發生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事很容易擴展到基督徒。「如果他們(中國政府)把對政府的批評視為邪惡,那麼中國的地下天主教會就有被定為邪教的危險。」同Joseph Zen一道,香港的五個天主教組織和七個新教團體表達了對暴力鎮壓法輪功追隨者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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