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下旬,我決心再次到北京向政府和平請願,還大法於清白。在天安門打開「法輪大法好」橫幅後,立刻被推上警車,同行的功友被警察直往死裏打,同時聽到惡警一邊打人一邊說:「讓你們知道天安門警察的厲害!」。之後被送到天安門派出所,在被送去的路上,警察不停地打人,用警棍戳,最後把警棍都打斷了,但所有被抓被打的功友都「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還勸不要打人。
在天安門派出所,我見到不說地址、姓名的一位功友被惡警用拳頭狠狠地往下腹打,用火燒他的臉。人民警察為人民,但一心向善的人卻被警察打壓。
之後,我被送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就被非法拘留。在這個看守所,我耳聞目睹了許多諸如地獄般的人間邪惡。當問到為甚麼抓人沒有拘留證時,提審我的警察說:「沒有!」,我問他:要非法拘留多久?警察說:「無限期!」在進到牢房前,強行要求交出所有財物,如不交者被查出後則全部充公,事後看守所在沒有提前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每個大法弟子交出的錢被強行買了200多元的東西,這些強行買的東西很多是以前被抓被扣留的大法弟子留下的物品,可見這個看守所在抓打大法弟子的過程中發了不知多少「橫財」。 我被送進5號牢房。警察吩咐幾個倉霸(詐騙犯張進周等)脫光我的衣服所謂的「檢查」。進去後我才知道,這些倉霸是被警察利用來實施其見不得人的惡毒手段的工具,如果倉霸所在的牢房有大法弟子絕食抗議的,則這些倉霸每個人都將受到看守所警察的體罰,直至加刑。於是這些倉霸非常害怕。有一個大法弟子絕食,其中一個倉霸(張進周)因害怕加刑,而體罰這位絕食的大法弟子──罰站13個小時(不准閉眼睛,不准上廁所),稍有不從,便遭到幾個倉霸的毒打,我親見那個大法弟子被打到臉腫頭破,當時的情形非常恐怖。在絕食的大法弟子面對邪惡的毒打坦然不動時,倉霸張進周失聲哭了起來,也許張進周覺得自己肯定這次加定了刑。後來有些堅持絕食的大法女弟子被警察呈大字綁在木板上毒打,不讓上廁所,不讓說話,將褲子全部脫到膝蓋以下。這些被綁的女弟子有的來了例假,血直往下流,警察也不管,有些不知羞恥的男警察還在這些女弟子身邊旁若無人地走來走去。
我在朝陽區看守所扣押了10天後,被送到秦皇島市的昌黎縣看守所,又繼續被非法關押。那天從朝陽區看守所送至昌黎縣看守所的約有100多個大法弟子,一路上接近100多輛車(警車、軍車、武警車等)前往,每個大法弟子都被幾個警察團團圍住。我們都是手無寸鐵的法輪功修煉者,只因說了幾句真話,今天卻被全副武裝的軍警戒備森嚴地非法押送到秦皇島公安分局,我在想:難道老百姓說真話就讓他們如此害怕嗎?
在關進昌黎看守所時,我身上僅有的600元被山海關公安分局的局長騙走(這位局長當時說是給我買回家的車票,沒有出示任何收據),跟我同行的我知道的幾位大法弟子的錢都被這位所謂的局長騙走。我們這些錢竟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公安部的領導用卑劣的手段騙走,是誰令這些本來應是為人民服務的「父母官」如此大膽呢?一位一起關押的功友說,也許這與江澤民在鎮壓法輪功問題上說(在經濟上截斷,在肉體上摧殘,在名譽上搞臭)的方針指示有關吧;也許自鎮壓法輪功以來,他們這些掛著「執行命令」的執行者類似這樣的行徑早已習以為常了吧。之後在昌黎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每位被當地接回去的大法弟子都要交不同金額的錢才同意放人。我的家屬在接我回去給看守所交錢時,我向看守所收錢的警察要收據及蓋公章,但收錢的警察折騰了好一會,最後對我說:「找不到公章」。偌大一個看守所,關押了不知多少大法弟子,也不知有多少大法弟子在被接回家鄉前被迫在這間看守所交錢,難道也沒有公章或找不到公章?
在昌黎看守所被關押的第10天,我們倉被送進來一個女弟子因不說姓名地址在刑警大隊時被打破了頭,在前額縫了6針,全身被打得浮腫,兩條腿被打成一長一短。這位女弟子說,有另一位女弟子還在受折磨,那些淫蕩的男惡警用手伸進那女弟子的褲子裏亂摸。
謹將所見證的邪惡披露一二,在將審判這些邪惡時作為真實證據。
大法弟子 20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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