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石家莊市正定縣部份大法弟子受迫害情況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2月9日】 受迫害大法弟子情況:
玉梅:因發大法資料被判勞教2年。
施中慧:和平上訪被抓,家被抄,判勞教2年。
曹卓:上北京打橫幅被抓、被抄家、被非法關押10個月後,判刑4年。
樊XX:上北京打橫幅被抓、被抄家、被非法關押10個月後,判刑3年。
劉淑娥:因向聯合國上書簽名被非法抓捕、抄家。關押10個月後判刑2年。後讓家人交兩萬元減刑1年。
張月和:非法被押10個月,後判刑5年,家被抄多次。
邢國昌:非法被抓。家被抄,水管在抄家時被損壞。非法關押10個月後,依偽證被判刑5年半。
許風英:北京的兩個姪女來正定探親,被抓,關押10個多月後,大姪女被判刑1年,二姪女被判刑5年。

正定縣公安惡行:
1、無故搜家:2000年11月份正定縣城大街小巷多處出現噴漆的「法輪大法好」等大法標語,縣公安局氣急敗壞,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非法搜查大法弟子的家,多人被搜,有的弟子被搜家三次。在沒有搜到任何證據情況下,把鄭蘭瑞非法抓捕。至今已關押二個多月。
2、毒打上訪的大法弟子,並搜身。搜到錢後,被蔡勝利沒收。施中慧被搜走900元,鄭立霞被搜走500元,其它弟子情況不詳待查。
3、在看守所,煉功被打,罰跪、上背銬、戴腳鐐,睡覺、吃飯、大小便不給解銬,上銬最長的達50多天。
4、用金錢買刑期:兩萬元減一年刑期。中國的法律可以用錢買,這也許是中國特色吧!劉淑娥被判兩年刑,縣公安局讓家屬交兩萬元可減一年刑期。

惡名錄:
正定縣政保科:蔡勝利;
看守所所長:郝志堅。

(大陸弟子供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