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一起「洩密大案」真相

【明慧網2001年2月23日】震驚全國的一起發生在衡水市的「法輪功非法獲取、洩露國家絕密文件的重大案件」,主要「嫌疑人」李振中、種存傑、宋運鎖等都已被非法逮捕判刑,另涉案的其他所謂「嫌疑人」宋福存、林文成、於娜、毛雅寧、張俊者、宋雲波、張鶴等也都經受了牢獄之災……如果人們能夠客觀地審視這起要案,其實質不外是正義的法輪功學員對江澤民的無賴行徑及拙劣表演進行了曝光。

在99年6月各級報刊同時刊發了新華社北京14日電《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接待部份法輪功上訪人員時強調:不信謠言,維護穩定》的報導(即「談話要點」):「連日來,一些法輪功練習者紛紛傳言,甚麼公安機關就要開除法輪功練習者的黨(團)籍和公職……中國準備拿出5億美元貿易順差把×××引渡回國等等。這完全是無中生有、蠱惑人心的謠言。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製造這類謠言的目的,就是要煽動不明真相的法輪功練習者大規模聚集,挑起事端,製造混亂,破壞社會穩定。出於這種不可告人的險惡用心,他們還可能繼續採用造謠惑眾的伎倆,編造新的更加離奇的謠言……」談話要點最後號召:「每名法輪功練習者、共青團員、幹部和每一個公民都應當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聽謠、不信謠、不傳謠,及時識破並徹底揭穿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圖謀,維護社會穩定。」

與此同時李振中等黨員幹部(法輪功學員)卻意外發現中共《衡辦發[1999]21號文件》轉發的《省辦冀發[1999]21號文件》和《中辦發[1999]19號文件》,這些文件與兩辦「談話要點」的政策精神完全相反,而中辦發的19號絕密文件並非是黨組織的決策,只是江澤民寫給黨中央政治局、書記處、中央軍委機關的信,只代表它的個人看法。

對上述情況只能有兩種設想:1、如果兩辦代表組織的「安民告示」是真,那麼它號召「及時識別並徹底揭穿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的圖謀」,別有用心的人和破壞社會穩定的肯定就是江澤民;2、如果兩辦的安民告示是假,江的批示是真,像這樣擅搞兩面派欺騙人民的陰暗險惡元首又怎能取信於民?它能代表黨中央嗎?

此事關係到社稷安危,李振中等大法學員為了澄清事實真相,擬寫了《衡水法輪功學員給中央的公開信》,並附《省辦冀發[1999]21號文件》和××萬衡水地區學員的簽名,呈給黨中央,以求弄個水落石出。大法弟子李振中等伸張正義,精忠報國,拳拳赤子之心,天地可鑑!現在他們卻都被冠以「洩露國家機密罪」,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殘酷迫害。他們真的有罪嗎?對黨、政府和國家負責,把江澤民禍國殃民的罪惡行徑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合理合法地要求中央徹底調查,這到底是「洩露國家機密」,還是「揭露江澤民的罪惡」呢?!

在此,我們致函代表正義的法律工作者、反映百姓心聲的新聞媒體、各界公正理性的國際機構、所有善良民眾,強烈呼籲:請關注大法弟子李振中等人的安危,並公正地重新調查這場「洩密大案」!還事實以真象、依法懲治罪惡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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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法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