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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順義派出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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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2月22日】 我是在2000年12月27日上午到天安門廣場護法的,現將我的護法和受迫害的經過告訴大家。

那天早上10點左右,我來到天安門廣場的紀念碑前,把自己準備好的「真善忍」橫幅打開,口喊「法輪大法好!……」立刻一個警察和一個便衣就向我奔過來,我馬上想到要儘量延長打橫幅的時間,於是就順勢一躲,他們撲了個空。我打著橫幅往另外一個方向一邊跑一邊喊「法輪大法好」。跑了50米左右被他們抓到,他們把我按在地上,用手掐住我的脖子不讓我喊。在警車上我和另外一個女同修繼續高喊大法好,他們就用警棍打我們,因為警車的窗戶遮住了,外面看不進來他們就肆無忌憚地打。面對他們非法的折磨,我說:「你得向我們道歉。」那警察聽後往我的胸前就是一腳,把我踢倒在座位上,然後用警棍往我的頭上重擊,我被打到地上。這時又有五六個學員被抓上車。我們被拉到天安門廣場分局。

由於我們沒有配合他們的非法審訊,沒有把姓名、地址說出來,就和其他的同修一起被送到了順義區木林派出所逼供,長打30多個小時的嚴刑拷打開始了。他們把我拉到一個房間關上門,把我的外衣、外褲、鞋都脫了,讓我坐在椅子上,用手銬把我的手反扣在椅背上,用繩子把我的小腿和椅子腳綁在一起,使我不能動彈。這時一個警察上來問我:「你能不能說姓名、地址、年齡。」我把頭一搖,說:「我是合法上訪請願,沒有違法,你們是非法審問,我不說!」他說:「你不說,到我們這裏沒有一個不說的!」接著,他把一條電棍拿過來給我看,說「這是多少多少伏的,先充電,看你還說不說!」電棍充滿電了,他們就走過來,把我的衣服捲起來,毛褲拉下至膝蓋處,兩大腿和肚皮露出來,對我說:「怎麼樣?說不說?」我把頭一擺,這時一個警察就拿著電棍往我的大腿上、肚子上、手上、腳上、脖子、頭一陣狂電,這種痛苦簡直無法形容,但我知道無論如何也不能配合他們這種非法行為。直到電棍的電都消耗完了,我才有喘氣的機會,他說:「怎麼樣,能不能說?」我又把頭一搖。「好,充電!充完電再收拾你。」充電的時間他們也不放過對我的折磨,幾個警察圍過來,一個打耳光,一個拿胡椒往我眼裏撒,另一個拿臭襪子塞到我嘴裏。

晚上,他們又對我進行毒打、電擊,有一個年歲大一點的警察威脅我說:「你不說,我們把你殺了丟到山上埋了誰知道?!」當時我也沒害怕,我知道他們甚麼事都幹得出來的。大概打我打到晚上八點左右,他們又把我拉到外面,在刺骨的寒風中凍到十一點後拖回來打了一頓,然後不准我睡覺。

第二天,他們開始加重了對我的酷刑折磨,從早上開始,他們就用電棍專門往我的兩大腿內側和頭部、下巴、脖子上電,還有人專門打臉,用皮鞋踢我小腿前面的骨頭、踩腳趾。我的腿被電得傷痕累累,頭髮被電卷了,耳光也記不起被打了多少下。到中午吃飯時,他們把我的手銬到背後倒吊起來直到他們吃飯回來,如此吊了四次,這一天就這樣反覆毒打持續到晚上才停止。到了第三天的中午,也就是29日中午,他們把我送到順義區看守所非法關押。

我真不明白,像我們這樣和平表達自己的言論和信仰,為甚麼要遭到這樣的毒打與非法關押。這就是「中國人權最好時期」嗎?

我想告訴全世界所有善良的熱愛和平的人,其實你們所能看到我們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廣場遭受邪惡的暴力鎮壓只是我們所受迫害的一小部份,而在你們看不到的暗地裏,還有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正在承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酷刑。希望你們能給予我們幫助,制止更多罪惡的發生。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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