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決議認為:中國[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一種踐踏人權和公民自由,必須受到譴責的殘酷典型。市長和市議會決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輪功學員為榜樣的人們,譴責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曼德漢目(Borough of Mendham)市通過的決議案全文如下:
第192-01號決議
鑑於,法輪功是一種通過能量流動而達到身體健康和獲得平和生活方式的精神修煉方法;並且,
鑑於,美國政府對有關中國進一步加重殘酷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報導表示「深深的不安」,並且,
鑑於,在過去幾週裏,為了抗議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大法的追隨者,數千的法輪大法支持者沿著美國大西洋沿岸各州行進到華盛頓特區,並且,
鑑於,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是一種踐踏人權和公民自由,必須受到譴責的殘酷典型。
為此,新澤西州摩利絲(Morris)縣曼德漢目(Borough of Mendham)市市長和市議會決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輪功學員為榜樣的人們,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和鎮壓。
通過日期:2001年11月19日
市長:理查德.克萊夫特(Richard G. Kraft)(簽名)
公證:市議會秘書:丹尼斯.方慈斯(DeniseVB Fuchs) (簽名)
我證明:以上為曼德漢目(Borough of Mendham)市市長和市議會在2001年11月19日舉行的大會上通過的真實的決議案文本。
市議會秘書:丹尼斯.方慈斯 (Denise VB Fuchs)(簽名)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9/16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