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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阿城市大法弟子被綁架、毒打、勒索的部份事實(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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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25日】王金財,男,43歲,住黑龍江省阿城市中醫院家屬樓。2000年12月5日我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非法關押兩天一宿,後又轉至門頭溝看守所,有一個惡警打了他一個嘴巴,後又在晚上11點多把他身上衣服脫下來,強行讓他躺在外面地上,後又一惡警又到他跟前不分哪到處亂踢。王在北京被非法關押九天後,被當地看守所又強行關押16天後才放回。1999年7月23日,被車站派出所惡警趙新田勒索200元,2000年11月6日,被和平派出所惡警肖士平勒索2000元。

孟慶秋,女,34歲,廢舊物資回收公司。1999年9月25日進京上訪,於9月30日被押回當地派出所,非法長期關押近四個月,在獄中承受非人待遇,隨便打罵。於2000年1月17日被阿城市法制科惡警趙玉軍勒索10000元整後放回。

唐亞芳,女,42歲,阿城市中醫院家屬樓。2000年2月3日被叫到和平派出所,因回答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強行關押看守所60天後放回。並被勒索「保金」5000元整。(其主管為公安局法制科惡警:肖志平)在看守所被惡警打、被罵、用白龍鞭抽打,用涼水澆、凍等。

張春鬱,女,48歲,阿城市和平街一委。1999年7月24日,因去黑龍江省政府上訪,被和平派出所扣押3天,又被勒索「罰款」200元。(主要負責人為和平派出所所長惡警汝紀濤)2000年2月2日,又被和平派出所叫去,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60多天後,由公安局法制科張林勒索5000元錢後放回。在看守所期間曾受非人待遇,用皮鞭、白龍抽打,寒冬臘月零下20度往身上澆涼水,打開並後窗凍,上吊環等肉體折磨,打人兇手為:呂奇,楊奇,張文禮,趙本官。2000年6月19日,又被強行關進看守所,後因絕食有生命危險,於2000年11月1日被放回。後派出所蹲坑,再次想抓她回去,她被迫流離失所近3個月。於2000年12月31日進京上訪被抓,被非法關押,一天半的時間裏不讓吃飯、睡覺,並在外面凍著等。2001年2月8日,單位保證(6.10、派出所、商業局)只要回來寫保證就不抓,後在取保才半個月又被騙至「洗腦班」強行「洗腦」。3月5日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發往萬家勞教所,在那裏經歷了殘酷的迫害。被惡警逼迫蹲「小號」20多天,被吊、被打、被罵、罰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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