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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為受到威脅的民族協會」聲明(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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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15日】「為受到威脅的民族協會」(Society for Threatened Peoples)(GfbV)在維也納發布的新聞稿(譯文)。

2001年12月6日

自從中國(江澤民)政府對少數民族和宗教團體採取行動以來,我們的人權組織帶著極大的憂慮對此進行關注。(在中國)對人權的侵犯是經常發生的事。尤其是中國公安人員對法輪功成員的迫害,手段之殘酷更為引人矚目。

在不到三年的時間裏,已有十萬人被抓,三百二十多人被迫害致死,一千多人被關入精神病院,成千上萬法輪功修煉者的權利受到了侵犯 -- 這些數字即使在人口眾多的中國也已經太大了。

中國還能做出甚麼事來?中國勞教所將一個30歲的母親和她的8個月的兒子迫害致死。然而,這僅僅是在中國的監獄和勞教所經常出現的可怕局面中的一個例子。國際社會何時能夠發出呼聲?

法輪功學員究竟錯在哪裏?法輪功學員煉習一種和平的功法,他們沒有扔炸彈,沒有搞政治陰謀,對中國政府也沒有威脅。人們不禁要問,1999年開始禁止法輪功,給成千上萬的人們帶來痛苦的當權者究竟是怎麼想的。

「為受到威脅的民族協會」譴責中國對法輪功修煉者實行的粗暴政策。為了制止這種人權侵犯,法輪功修煉者需要媒體的幫助。中國對少數民族和宗教團體進行迫害的時間已經太長了,國際社會和奧地利至今沒有對其採取措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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