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唐山市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真相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1月4日】唐山市勞教所共有七個大隊,六大隊是嚴管大隊,常用的酷刑是「上繩」,就是用比小手指稍細一點的尼龍繩將人的雙臂從背後吊到脖子的高度,吊一次叫一繩,有時還將繩子打上刺,使繩子全部沒入肉中。能頂住囚繩的人很少,即使對逃跑的刑事犯也最多上兩繩。可是勞教所卻給大法弟子上到了九繩。還有用電棒電,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5月份勞教所配備了30萬伏的高壓電棒(以前是20萬伏)。六大隊還有一個特殊的規定,就是進勞教所的人要先在「一進班」進行初級「教育」,一般一、兩個月出班,過去,法輪功學員直接被分到各隊。今年以來,法輪功學員如果不接受自己被強加的罪名,就不允許出「班」,每天從早晨5:30到晚上7:30都必須坐在一張寬5公分,長25公分的板凳上,一個月下來,屁股全部坐破坐爛,有的學員幾個月下來,褲子上全是血,站起來時能把板凳粘住。

5月份,有兩名學員要求煉功,遭毒打,一個學員被上了三繩,投入了禁閉室,另一個學員上了九繩,被投入禁閉室41天。

有兩名學員因制止惡警打人被各上一繩。有一53歲的學員因看經文被上了五繩,電棒電了幾十分鐘。還有一學員因煉功被上了五繩,雙臂致殘,至今不能用力。

5月20號左右,六大隊有20名學員被關在一個小屋中坐板凳,並強迫學員看侮辱大法及師父的錄像每天10多個小時,5月30日,3名學員絕食,31日有17名學員絕食,6月4日所裏給絕食學員灌了加入大量食鹽的奶粉水,致使學員上吐下瀉,6月5日又灌了兩次加鹽的奶粉水,有的學員拉血,有的學員眩暈。6月6日再次灌食後又對身體已經很虛弱的學員上繩並且用電棒電,強迫學員承認所謂錯誤。

從6月8號開始,勞教所開始全面強迫學員放棄修煉,要求寫出「保證書」、「悔過書」等,否則就上刑,毒打、上繩、電棒電,白天晚上,慘叫聲不斷。有一個學員一天被上了8繩,有個學員一次被電就用了四、五根電棒的電,許多學員的脖子、襠部都被電焦了。有一個學員一次提審就被酷刑折磨了他三天兩宿。

即使這樣,也不能使堅定的學員放棄修煉,他們還在繼續承受著非人的折磨。呼籲各界正義之士,伸出你們的援手,制止這種野蠻的毫無人性的罪惡繼續下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