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勞教所歷盡兩年磨難,更加堅信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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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19日】我是大法弟子,現年三十八歲,1996年9月幾個熟人向我介紹法輪功,說這個功法很好,很多人都在煉。於是我借來《轉法輪》,如獲珍寶,一鼓作氣讀完了整個九講。從此我與法輪大法結了緣,堅定地選擇了佛法修煉這條道路。每天除了工作、做家務,其餘的時間都用來學法、煉功。李洪志師父在《轉法輪》這本書中,道出了宇宙的真理,講了人及神都不知道的許多天機,講了宇宙的特性就是「真、善、忍」,符合這個特性的人就是一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的人就是壞人,能按照這個特性去做的人就是一個真正的修煉者,同化於這個特性的人就是一個得道者。「真、善、忍」是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

就這樣我在平凡的工作、生活中,時時刻刻用「真、善、忍」來嚴格要求自己,不做不真、不善、不忍之事,不做對家庭、社會、國家有害的事。記得有次朋友幫我找到一份會計工作,去後老闆要求我做假帳,工資不低。如果在未學法之前,我會答應他的要求。做假帳少繳點稅,在中國現有經濟體制中這種現象很多。可我現在是修大法的了,就不能去做不真的、對國家有害的事。雖然別人會說我太老實,看到錢都不要,「你不幹有的是人幹,假正經」。

是啊,現在要想做個好人都難,要做一個修煉的人就更難了。但這樣做才不會被人類滑下來的不符合宇宙真理的道德所污染,才符合修煉者的心性標準,最後才能達到返本歸真。師父要我們善待一切生命,要修出大慈大悲之心。還要忍常人難忍之事,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師父對我們大法弟子要求很高,要我們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真正的正法覺者。我一直奮力精進,按照師尊講的法的標準去做,堂堂正正修煉。

就是這麼好的大法,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功,卻被江澤民等邪惡的當權者陷害。1999年7月22日起,一場魔難從天而降。電視、廣播、報紙及所有新聞媒體不顧事實,獨斷專橫,顛倒黑白,栽贓陷害,造謠誹謗,用盡一切最惡毒的流氓手段,編造了一系列中傷法輪大法及李洪志師父的虛假宣傳報導,愚弄民眾。他們不聽上億修煉者的心聲,不受理踏破鐵鞋千里迢迢來北京上訪、向政府說真話的大法弟子。鎮壓從此拉開了序幕,他們見法輪功學員就抓,見到煉功弟子就打,只要說句「法輪大法好」就犯法、坐牢。

我於1999年12月11日因上訪不成,在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被打、被抓。橫幅上紅底黃字寫著「法輪佛法」。就是這四個字喚醒了沉睡已久的心靈,觸動了我先天的本性,我要讓世人知道有無數在大法中修煉的學員身心都得到了健康、昇華。有成千上萬大法修煉者不懼邪惡、用生命在捍衛大法。我要告訴世人,我們師父是在用這部宇宙大法救度眾生,喚醒一切還有善良本性的人。

為了維護真理,為了修煉大法,我從此失去自由,倍受折磨。1999年12月16日被非法關押在成都蓮花村第二看守所,28日我們四個功友煉功,被看守警察拳打腳踢,打翻在地。我們被雙手反銬,雙腳帶上鐵鏈。他們給我銬的是一種齒銬,動一下就變小,變緊,肉夾在銬中,疼痛無比。手腕紅腫麻木、整個肩、胳膊反背,疼得已沒知覺。沒法煉功、吃飯、睡覺、解手,就這樣我們四人開始絕食。第二天暴徒就把我們帶出去強行灌食。他們用拇指粗、一米多長的塑料膠管給我鼻食,4、5個警察把我按在地上,強行把膠管插入鼻孔、塞進胃部灌流食,鼻孔出血、胃脹痛、難受,灌滿了腸胃還不停手,灌的流食又從口中漫出流在地上,開始嘔吐。我每天都在心裏背師父在《轉法輪》第九講中的話「難忍能忍,難行能行」,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挺過去。每隔一天暴徒們就要用這種慘無人道的方式折磨我,還偽善地說是為了不讓餓死。就這樣被他們活活折磨了十五天,直到判刑送寧夏街轉運站。在這期間他們也誘惑過我說:「只要你不煉功,寫個保證 ,我們就把你的銬解了,給你熱水洗澡。」佛法修煉是嚴肅的,哪能為了這些私利而放棄對佛法真理的捍衛呢?

2000年1月19日我被送入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每個大法弟子都有被侮罵、毒打、體罰等迫害。警察手中的警棍、電棍、鐵钎、拳腳,此時都專門用來對付一群修「真善忍」的好人。多人被打傷、打昏死過去。就是這樣大家也沒有怨恨,還要向打人兇手洪法,講我們師父的慈悲,希望她們不要罵師父、罵大法,不要造下謗佛的罪。人不知道自己的愚昧,為了私慾對神欠了永遠也還不清的債。我在勞教所堅修大法,為了煉功被打,為了要回寶書《轉法輪》絕食。幹警說我頑固,要嚴管。我完全沒有自由,上廁所、吃飯、出工、睡覺二十四小時都有三個人輪流包夾、監視。在七中隊曾經三次和另外幾個功友單獨關在一起,活動範圍前後左右不足一米,環境惡劣,40度左右的高溫沒有水喝,每天坐十多個小時的所謂軍姿,不許動,不許說話。臀部坐起膿瘡,四肢生痱子,雙腳發腫,暴徒們還要強制我們聽辱罵大法、師父的話。每天洗臉、洗腳只給一碗水,二十多天沒有洗澡、換衣服。2000年7月16日這天,因我不願再聽馬三家勞教所派到全國各地招搖撞騙的可恥叛徒講誹謗大法的話,被隊長罰在烈日下暴曬,做雙手抱頭的下蹲動作一千個。一般人這個動作做二百個就會趴下。當做到四百五十時,我已經有些不行了,全身上下汗流浹背,雙腿發抖,頭昏耳鳴,動作變慢。只聽民管會組長李小林(是個吸毒犯)在喊:「做快點。」我忍著巨痛繼續做五百、五百五十。吱一聲,我的外褲撕爛了,內褲、臀部露在外面。張隊長還說了一些不堪入耳難聽的話。這一下使我想起了一位姓尹的功友剛來楠木寺不久在一中隊被包夾她的吸毒犯扒光全身衣褲一絲不掛地在眾人面前被羞辱的事。我們是修正法的,就是因我們走得太正了,所以一切不正的才顯露出來。是暴徒沒有人性,她羞辱的不是我,而是她自己。害人終害己!她們叫我去換褲子。此時雙腿已不聽使喚,舉步艱難,只能扶著牆移動著腳走。換褲後又叫我回到原位繼續做七百、七百五十、八百,我已經數不清了。她們看我實在是精疲力盡,做不動了,才停止對我的體罰。在以後的日子裏,全身疼痛,雙腿不能走動,解手只能半蹲。

勞教所幹警對我們這些「堅修大法心不動」的大法弟子說得最多的話就是:「你們不轉化就要把你們關老死,到期了就加教,中央對法輪功又升級了,已經定為敵我矛盾,是你死我活的鬥爭,要徹底鏟除。中國人太多了,打死幾個法輪功算甚麼。我們有江XX撐腰……」等等。

我被非法判的所謂刑期是1999年12月16日─2000年12月15日,但勞教所並沒有按所謂的判決書來執行,理由是我沒有屈服,還要堅定地修煉法輪功。煉功何罪之有?修煉錯在哪裏?就這樣一直沒有讓我回家。直到2001年9月30日中午,九中隊曾幹事通知我收拾東西轉其它中隊,走到2號門口看見是我弟弟和派出所的幹警來接我回家,我才結束了一年零九個月在楠寺女子勞教所的被非法監禁。

但我並沒有獲得真正自由,從有形的牢房又進入無形的監管。上至公安局、派出所,下至居委會、街道辦、從「610」法輪功專案組到新成立的犯罪機構 「XX辦」統統都非法監管我。回家第二天就給我交待了所謂的政策:不准煉功,不准上北京,不准和法輪功學員在一起,不准散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揭露邪惡真象的資料,出門要有家屬跟著,電話、門衛都有監視,派出所還要去了我的身份證,如果不符合他們的非法要求就要被抓,被處罰,還要連累家屬、子女。我母親是一位60多歲非常善良的老人,為我擔驚受怕,急白了頭,精神壓力很大。

在此我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支持正義的人們都來關注江澤民犯罪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我堅信正義定將戰勝邪惡。黑暗即將離去,黎明就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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