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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陳愛忠被唐山第一勞教所虐殺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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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15日】我叫陳淑蘭,是一名大陸大法弟子,今年35歲,出生在河北省懷來縣北辛堡鄉蠶房營村。我們全家六口:父親陳運川(63歲),母親王連榮(60歲),大弟弟陳愛忠(34歲),二弟弟陳愛立(34歲),小妹陳洪平(31歲),加上我十歲的女兒全部堅修大法。

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我們全家多次進京上訪,到天安門和平請願,受盡折磨和嚴刑拷打,用生命來證實大法,被多次非法關押,全家被當地政府中的邪惡之徒勒索財物總計達二萬四千多元。現在父親和二弟被非法判刑兩年,關押在河北省張家口大唐灣監獄,小妹被非法關押在河北保定高陽勞教所,母親自2001年元旦進京正法至今下落不明,我現在也被迫流離失所。大弟弟陳愛忠被非法判三年勞教,於2001年9月12日被送到河北省唐山第一勞教所,8天後,也就是2001年9月20日下午被勞教所迫害致死。

弟弟陳愛忠自1998年開始修煉大法,歷經99年4.25上訪,7.20進京,半路被當地政府截回,在懷來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後,被接到北辛堡鄉鄉政府受到邪惡之徒的嚴刑拷打,最後每人罰款500元,才放人回家。

99年10月13日,弟弟陳愛忠來我家看我(我現在住在北京昌平,屬北京戶口),被河北省懷來縣北辛堡鄉鄉政府及派出所強行抓回,同時從我家搶走九千元錢。陳愛忠被送往懷來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後,無罪釋放。

99年12月28日,陳愛忠與全家人一同進京上訪,再次被抓,受盡折磨,被當地政府接回後,先是被非法拘留15天,後又轉為長期收容,這次被非法關押長達十個月之久。全家人開始抗議,他絕食絕水到第九天,被無條件釋放。

2000年10月27日全家人再次進京,為了擺脫當地的跟蹤,監視,繞道步行,一路上跋山涉水,風餐露宿,行程近100公里,歷時三天到達天安門廣場。被抓後,陳愛忠被拉到宣武區看守所,因不報姓名,地址,被嚴刑拷打,受盡各種折磨,後被當地政府認領,帶回懷來縣看守所。他們一直抗議,絕食絕水。當時當地氣溫已是零度以下,邪惡的公安局長徐維國下令不給被褥,讓睡在水泥地上,還對大法弟子說:你們愛吃不吃,死了也白死。一直絕食到第19天,陳愛忠已生命垂危,才被惡警送回家。

2000年11月21日,我們姐弟四人一同坐車去朋友家,半路被截回。大弟弟和小妹被強行送往看守所,小妹為了不被邪惡帶走,跳下疾馳中的警車,摔成重傷,半個身子不能動。大弟弟被送往看守所後,被綁在十字架上,受盡各種折磨與摧殘,全身是傷,致使看守所上級領導來檢查時,看守所的惡警怕領導看見不好交待,臨時把他藏到看守所外邊的一個地磅房裏。晚上,牢頭又將陳愛忠按倒在地,用繩子綁在木板上,用臉盆往他臉上潑水,第二天臨走前還給他往身上澆水。晚上6點多,因大弟陳愛忠和小妹陳洪年兩人傷勢很重,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的惡警才把他倆又送回家。

2001年元旦,我們全家又一次進京正法,大弟弟陳愛忠被非法關押在東北旺派出所,因不報姓名、地址,被打、被電、扒光衣服銬在樹上被凍一個多小時,腳下的雪都被融化成水坑,後又被送往海澱區派出所,犯人對他進行非人的折磨,用牙刷把兒把他十個手指縫全部擰破,名為「開鎖」,然後將他埋在後風圈的雪堆裏,最後致使他兩腿失去知覺,不能行走。在海澱區看守所,他一直絕食絕水抗議到第9天,被當地政府接回,抬進懷來看守所。先被非法判勞教兩年,送往張家口市勞教所,那裏不收,又拉回懷來看守所,後又非法改判勞教三年,2001年9月12日被送往唐山第一勞教所。

2001年9月21日下午1點多,懷來縣「610」的楊XX、北辛堡鎮鎮長姚XX、派出所教導員王X等一同來到昌平我家。姚XX說:「唐山勞教所給懷來縣委610來電話已三天了,說你弟弟病得很厲害,你去不去看看。」我說:「去。」心想平時無論是勞教所還是看守所都不允許法輪功親屬探視,今天主動找上門來,一定有問題。路上姚XX多次說我大弟弟(陳愛忠)身體不好、腎衰、尿血等等。4點之前一到唐山勞教所,他們就馬上和勞教所的領導開會,讓我在樓下等著,直到6點多他們把我帶進會議室。勞教所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副所長說:「你弟弟陳愛忠來時身體不好,在懷來看守所已絕食兩天,到這裏仍然絕食,給他灌食,他不配合就給他輸液,但輸液維持不了多久,19日下午送到唐山人民醫院,在路上陳愛忠又吐,20日上午身體恢復正常,可下午就不行了。當時就給他把身體洗乾淨,換上了新衣服。」我當時不敢相信弟弟的死,對他們說:「我弟弟曾在懷來看守所絕食絕水19天,同樣拒絕插管灌食、拒絕輸液被送回家,身體很快恢復正常。真修大法弟子身體沒有病的。」

我心想一定要將邪惡曝光,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們的邪惡。副所長問我:「你有甚麼條件和要求。」我提出三個條件:第一給我弟弟照相;第二請法醫鑑定;第三把他來到這裏的詳細經過寫成書面材料給我。副所長當時一口答應。晚上8點多,副所長讓我先看看弟弟的遺體。到了太平間,我見到了躺在冷藏櫃中的大弟弟陳愛忠最後一面。當時我雖然很傷心但心裏很平靜,弟弟的遺體顯然被整理過。戴個黑帽子,穿著新衣服,臉白白淨淨,嘴唇有血,眼角濕潤,雙耳腫大黑紫,右耳孔用手一摸全是血。我突然一把把他的上衣拉鎖拉開,只見他左胸上方有一條長10公分的傷口,我問這傷是怎麼回事?副所長連忙說是醫院搶救時劃的。又看見雙肩至後背大面積淤血青紫,我問這又是怎麼弄的?副所長說:「原來就有的。」我說:「不對,我最了解我弟弟,他身體上甚麼都沒有,一定是打的。」我還沒來得及看別處,他們就著急讓我走。我要求當時拍照,副所長說等明天。我懷疑他們對弟弟的遺體再做手腳,便要求守著,被他們硬是連扶帶拉、連說帶騙地往出走。聽到身後還有人在跟太平間工作人員悄悄說著甚麼,我回頭一看,他立即躲開。我當時揭露他:「在說甚麼?」惡人們都慌了,惡警(警號1350147)急忙把我推出太平間大門,立即關門上鎖。我對懷來楊XX和姚XX說:我要把我弟弟身上的傷、耳朵上的血,當著所有惡人的面寫出來,免得明天被他們處理完以後不承認。他們不同意,把我送到招待所,所有邪惡之徒都一起吃飯去了,只派惡警(警號:1350020)張XX和(警號:1350064)於X監視著我。一會兒警號為1350147的警察來給我送飯,對我說:「你弟弟來時身體檢查正常。有病的勞教所不能收。」顯然和副所長所說的「你弟弟來時身體不好,在懷來看守所已絕食兩天」相矛盾。因為他當時沒參加他們的密謀,無意中說出了真話。懷來縣的幾個邪惡之徒酒足飯飽之後,來到我房間,楊XX酒後吐真言:「你弟弟在這裏絕食,給灌食時不配合,用牙把管咬住,身上的青紫是他們在強制灌食時給弄的。」一邊說一邊比劃。我一驚,他馬上意識到自己的失言,立即改口說:「這都是我想像的。」

第二天上午十點左右,我與邪惡之徒來到了勞教所會議室,勞教所副所長剛要說話,被懷來610的楊XX打斷,他說:「給屍體拍照是違法的。」接著勞教所大隊長也說給屍體拍照是違法的,又說讓我把弟弟的事處理好等等…楊XX還威脅說:「你不聽我的,我們不帶你回去。」我說我自己會回去,我要求法醫鑑定。他又說:「請法醫如果因病死亡,一切費用全部由你支付。」副所長也說:「為搶救陳愛忠,我們勞教所也花費了一萬多元,全部應由家屬承擔。」我說:「我弟弟是被江澤民害死的,他下令打死白打,死了算自殺。」我又問副所長:「昨天你不是答應了給我弟弟拍照,今天怎麼又變成了是違法的?」他們又繼續騙我:你先在協議書上簽字,然後再提條件。我一看協議書,大概內容是:陳愛忠因病,呼吸系統微弱,腎衰竭屬正常死亡,全部費用應由家屬承擔,但由於家庭困難,由勞教所替家屬支付。我說:「協議書上的內容寫的不對,我弟弟人好好的來到你們這裏,僅僅八天時間就被你們迫害致死,一切費用應有你們負責,我拒絕簽字。」副所長說:「只要你簽字,甚麼條件都答應你。這份協議是我們經過反覆推敲才打印出來的。」一句話道出了他們在捏造這一事實。惡人還在狡辯,我進一步揭穿他們的陰謀,揭露天安門「自焚」事件真象,並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這些邪惡之徒呆呆地看著我。

我還是要求照相,等見到照片再提簽字的事。勞教所副所長說:「我退席了。」這時懷來610的楊XX讓其他人也都迴避後,對我說:「你不簽字,你弟弟的事照樣處理。我知道你照相的目的是準備上明慧網,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急忙把那份協議書抄寫下來。他馬上害怕起來,把勞教所的邪惡又叫進來,當眾對我說:「把你抄的掏出來!」我毫無畏懼地說:「你們誰敢從我身上掏走一個紙片?!」副所長馬上說:「那算作廢!」我問副所長:我弟弟穿的新衣服是誰買的?他說是隊長王玉林掏自己的錢買的。此前一警察告訴說我弟弟被害的經過隊長王玉林最清楚。他也許是做惡心虛吧。

邪惡之徒們中午吃過飯,下午又一個個輪番攻擊、欺騙我,想方設法讓我在協議書上簽字,我堅決不簽,直到晚上8點,才離開會議室,回招待所。走出大門時,我發現勞教所和司法局的都在那裏,局長跟一直負責監視我的兩個女警悄悄說了幾句。

第三天早上7點左右,警號為1350147的警察神秘地把警號為1350020的警察叫出去兩次。7點多,懷來姚某對我說:走吧,我們上勞教所去。走出招待所,我一看沒有勞教所的車,知道他們在騙我,上了車,我說:我要回家。邪惡們哈哈大笑,說:我們就等著你這句話了。

到了昌平,懷來縣610的楊XX假裝問我:「昌平縣政府在哪兒?我找個同學。」我介紹給他,到了政府大院,他拿著公文包上樓去了。我當時感到事情不妙,對姚XX說:「這兒離我家不遠,我自己走回去。」他不讓我下車,我讓他開車送我回去,姚說不行,等楊一會兒回來。我讓他給楊打電話催他快一點兒,姚怕我看出破綻,說他也上去看一看。去了很久也沒下來,這時昌平金屬公司(我丈夫所屬單位)黃經理和物資局王書記進了大院。我已下車,王書記衝我氣呼呼地說:「你怎麼又鬧事去了?」我說:「我沒鬧事,是邪惡之徒把我弟弟迫害死了,讓我在協議書上簽字說因病死亡,我拒絕簽字,他們就把我拉到這裏來了。」懷來的王XX連忙說:「她沒鬧事,是我們把她拉走,又送回來了。」物資局王書記問:「他們在哪兒?」我說在樓上610辦公室。我又等了很久,還不見人,就衝上6樓610辦公室。進到裏屋,看到工作人員正在打印我弟弟在唐山被迫害的假經過。懷來的兩個邪惡之徒見到我大吃一驚,問我怎麼上來了?昌平派出所幹警讓我趕快出去,在外屋等著。我意識到是邪惡怕我把事曝光,讓世人知道,想通過昌平縣政府把我送到勞教所藉以達到他們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最終因沒有法律依據由昌平派出所、金屬公司、物資局有關人員及懷來的幾個邪惡之徒一同把我送回家。後來,昌平金屬公司副經理又威脅我說:「你弟弟的事不准上網,一旦我們發現你上網,肯定抓你。」可見他們害怕至極。在從21日到23日處理整個事件過程中,我一直沒吃沒喝,絕食抗議,不配合邪惡,有力地震懾了惡人,揭露了邪惡。

弟弟的遺體沒有經過家屬同意,在沒有簽字的情況下,據他們的人說準備在23日下午強行火化,沒有任何法律手續。骨灰盒現已被懷來縣邪惡派人取回,存放地址不詳。

唐山市第一勞教所就是這樣把一個堅定的大法弟子在短短八天內殘害致死的。為掩人耳目、製造假相,與懷來縣的邪惡之徒共同密謀,企圖掩蓋真象,害怕讓世人知道。

唐山勞教所的惡警邪惡至極,對拒絕放棄修煉的大法弟子,不惜迫害致死。又一個「堅修大法心不動」的大法弟子在2001年9月20日下午被迫害致死。

善惡有報是天理,所有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打人兇手、殺人犯必將得到應有的報應,在地獄的極度痛苦中無休止地償還其罪惡。無數大法弟子用鮮血和生命定會喚起世人的覺醒,別再受江氏集團的矇蔽了,法正人間的日子就要來到了。

受害者家屬、大法弟子:陳淑蘭 2001年10月25日

***

犯罪惡人榜:

唐山勞教所:副所長:警號1350021
大隊長:警號1350021
惡警:張XX 1350020、於X 1350064、1350147
隊長:王玉林
處長:李衛東
懷來縣610辦公室:楊XX
北辛堡鎮政府:鎮長:姚XX
北辛堡派出所:教導員:王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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