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惡警的罪惡招致人禍-湖北2輛巴士相撞 4死29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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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1月12日】中央社台北十日電,大陸一○七國道湖北省武漢市江夏路段,九日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四人死亡,二十九人受傷。

新華社報導,九日中午十二時四十五分,在一○七國道距江夏城區三十六公里處,兩輛中巴客運車迎面相撞。車上三十三人中,一名司機和一名乘客當場死亡,另有兩人在搶救中身亡,其餘四人重傷,二十五人輕傷。

善惡必報的因果關係是天理,是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的,人信與不信,他都是客觀存在的制約著所有人。湖北惡警的滔天罪行招致人禍。

湖北省麻城市大法弟子黃建勇被迫害致死:法輪大法弟子黃建勇,係湖北省麻城市宋埠鎮人,1997年得法。為了證實和維護大法,2000年3月他獨自一人到北京上訪,由於路費不夠中途下車,後靠打工掙得路費,繼續上北京。被邪惡之徒抓捕後,在麻城市第二看守所關押近三個月,由於受邪惡之徒的殘酷迫害,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後被無條件送回家,第四天就死去,死時年僅28歲。

李學春,男,63歲,麻城市輕工局幹部。99年李學春依法進京上訪,被公安非法關押了10個多月,在獄中,原來身體健康、紅光滿面的老人被折磨得骨瘦如柴,連走路都十分困難。出獄後僅1月餘,其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又因發真象材料之事被惡警非法抓走,在鼓樓派出所受盡折磨-- 被強迫坐老虎凳36小時。當時是酷暑8月,派出所分六班人輪番審訊,且在此期間不給吃喝,不讓睡覺。然而這位可敬的老人面對邪惡,毫不屈服。惡警看到怎麼折磨都達不到目的,於是又非法關押他三個多月。老人受盡折磨,於2000年12月底離開了人世。

湖北武穴看守所長期非法關押法輪大法學員,大法學員郭志猛在關押期間被暴徒用煙頭燒指甲等酷刑折磨,十個指甲均被灼燒至爆裂,最後被非法判勞教;另一大法學員馮自新本是糧食局紀委書記,被非法關押近一年之久,在獄中受盡惡警、犯人的酷刑折磨,被毒打、戴背銬等。在以開除一切職務相威脅也未能動搖他的信念的情況下,2001年初當地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對他非法判刑4年。據見過他的人說:「全身上下被打得沒有一塊好肉。」馮自新曾多次去各級領導家講清真象,一個地委官員說:「我知道你是最優秀的人才,但你必須放棄信仰法輪功。」 還有一個叫梅衷全的出家學員被市宗教局及惡警到廟內綁架至看守所並非法關押,暴徒們竟然連一個和尚都不放過。被非法關押過的大法學員有一百多人,人人家屬都被派出所及國安大隊敲詐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元不等。

犯罪機構610辦公室和國安不法人員在99年7.20時,在武穴碼頭逼所有上船的旅客必須罵法輪功創始人、罵大法才放行。在洗腦班把女學員脫光衣服搜身。一女學員被派出所惡警強姦,另一女學員被暴徒逼瘋後放出來,幾天後在河裏發現她腐爛的屍體,惡警卻到處說她是「自殺」。洗腦班最邪惡的是一姓袁的大個子和文教局派來的一戴眼鏡的張XX。

在兩年多的鎮壓中,有極少數人對宇宙大法極為仇視,他們瘋狂地破壞宇宙大法,惡毒地迫害大法弟子,他們把大法弟子洪法勸善、忠告世人善惡有報是天理說成是「咒罵」他們,這些人受到懲誡就是罪有應得。比如以下事例:武漢市黃陂區公安局內保科(610辦)的胡禮貴(副科長)、李榮、吳志軍、張富忠及李集鎮派出所所長馮長城等5人,於2001年9月18日奉命查抄該鎮一村民鞭炮作坊過程中引發爆炸身亡。據說李榮是送至某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其他人都被炸得血肉橫飛,其屍骨只好用編織袋裝,其景慘不忍睹。一次事故死亡5名公安幹警全國實屬少見,當地610損兵折將大半。此案驚動了中央,令魔頭羅幹心寒,他懷疑有「陰謀」,親自火速出動到黃陂現場調查,結果徒勞而返。

而更多的人因受XX主義的無神論的影響,對修煉法輪功不理解,視為迷信活動。對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因受宣傳的矇騙,對法輪功有時亦有怨言。還有一些人,在改革開放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追逐名利,隨波逐流。在社會道德水準全面下滑的大染缸中,推波助瀾。面對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有人不聞不問;有人隨聲附和;有人怕沾上甚麼邊,甚至也有跟著攻擊法輪功,以達到受領導表揚或其它甚麼對個人有利的目的;還有一些人袖手旁觀看熱鬧,麻木不仁。這種種表現,都在不同程度上助長著江澤民集團的罪惡氣燄,從而對宇宙法理起到了破壞作用。

當今大陸各地不斷出現的人禍天災,實際上就是對大陸人民的一再警告。警告是對所有人的,除上述極少數跟隨江澤民一夥的旨意瘋狂鎮壓法輪功的人以外,其他大多數人如能日益覺醒,制止江澤民集團鎮壓法輪功的罪惡行徑,則能免於更大的天災的懲罰。如其不然,覆巢之下豈有完卵,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實際是破壞了所有人的生存環境,到真正災禍臨頭之日,已是為時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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