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市牟平區迫害大法弟子的兩名犯罪惡人暴死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0月7日】1. 牟平區政府街派出所所長李某,迫害法輪功學員心狠手辣,許多大法學員遭受它的殘酷折磨。此暴徒已遭惡報,於2001年8月落水溺死。

2. 牟平區公安曲康多次被上調到濟南迫害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此暴徒手段毒辣,大批上訪的學員被它堵截落入魔掌。該暴徒2000年下半年遭報,在新牟酒樓喝酒醉死。

3. 牟平區公安局政保科長賀某,在迫害大法學員中出謀劃策,2001年春遭惡報,被汽車撞斷好幾根肋骨,在醫院裏整治了很長時間。

4. 牟平區黨校譚希富,曾煉過功,現為「610」辦公室成員,在做大法學員的所謂轉化工作中,說了許多誣蔑大法的話,於2001年9月遭惡報,胃長癌,現在醫院做胃切除手術。

誹謗佛法,罪業無邊。善惡有報是不變的天理。希望善良的人們能夠從中得到啟示,善待大法,功德無量:迫害大法,天理不容。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