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法小故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0月24日】(一) 正念的作用

一天晚上兩大法弟子去一居民樓張貼真象材料。一個功友從樓上往下貼,另一個功友在樓外發正念。當貼到3樓時(樓外通過燈光能看見),這時有一常人欲進該樓洞,樓外功友立即發正念讓該常人先不進樓。只見該人站在樓洞外向包中取鑰匙,卻將鑰匙掉到地上找了半天才找到。等該人進樓時,樓裏的功友已貼完二樓往一樓走,同那人在樓梯間相向而過,貼完一樓後離開。樓外功友親眼目睹剛才一幕,深感師父慈悲和大法的威力。從此事體會到正法中遇到任何事,不要總想可能的結果,那是舊勢力安排的變異思維,我們要發正念鏟除它,全盤否定它的安排,同時指定最好的結果。

(二) 分清正法修煉與個人修煉

我因舊勢力的迫害,暫時住在一親屬家,隨身帶一個包,在包裏放了三百元錢。因有事離開幾天,等回去住時發現包內的錢沒有了。但自己由於拿不準是自己用了還是被別人拿去了。我便想不要錯怪別人,不和親屬談及此事。同時也考慮到如果是我的不會丟的,這似乎有消極承受的觀念在裏面。如果是舊勢力的邪惡安排,利用我親屬偷拿去(如果是借用,應當同我講一聲),達到給大法弟子經濟上造成困難、分散精力、影響發正念鏟除邪惡的目的,那是絕對不能認可的。如果我不了了之,對拿我錢的親屬來講,是沒有做到善和慈悲,因為他是被邪惡勢力利用來幹壞事,我卻沒有制止他的行為。於是我發正念否定這種邪惡的安排,同時寫了一個便條「三百元錢哪去了?」又因有事外出,數日後回來,發現錢和便條同在。

通過此事對師父講的「大法弟子在正法中與過去的個人修煉是不同的。在面對無理的傷害、在面對對大法的迫害、在面對強加給我們的不公時,是不能像以往個人修煉那樣對待、一概地接受,因為大法弟子目前處在正法時期。……如果發現是干擾與破壞,在處理具體問題時對表面的人要儘量平和與慈善,因為邪惡利用人時往往人本身是不清楚的(雖然被利用的人往往是思想不好的人或出現不好思想的人)。對於另外空間的邪惡的干擾,一定要嚴肅的用正念鏟除。」(《正法與修煉》),有了進一步的理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