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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至布魯賽爾緊急救援步行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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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22日】為了營救趙明,愛爾蘭大法弟子和荷蘭大法弟子進行了為期十天,從阿姆斯特丹至布魯賽爾的緊急救援步行。這是歐洲緊急救援步行的一部份。步行於十月八日開始,十月十八日順利結束。下面記載了步行途中的一些小故事。

十月八日

在阿姆斯特丹DAM廣場舉行了開幕式後,我們下午兩點出發了。大家都不知道該怎樣走出阿姆斯特丹。這時,荷蘭一家大報的一名記者來採訪我們,他要求跟我們走一程。在他的帶領下,我們向城外走去。

下午六點多,記者和幾位同修離我們而去,只剩下三個人趕路。一路上背著《洪吟》,我心中充滿了喜悅,身上充滿了力量。我有時一路小跑。因為出發太晚,等我們到達目的地時,已是凌晨一點半。為了省錢,我們在火車站透風的候車室裏休息了一晚上。為了減少行李,我們沒有帶睡袋。瑟瑟的冷風、冰涼的鐵椅使我們難以入眠。

十月九日

今天我的雙腳疼痛難忍。因為沒有休息好,感到精疲力盡。我總是遠遠地落在同修後面,經常提出來需要休息。我們花了七、八個小時,才走完15公里,到達烏德勒茲。我們總算趕在市長秘書下班之前,見到了她,並請她轉交我們給市長的信。市長秘書對法輪功深表同情。

在烏德勒茲,一個記者看見我們打出的橫幅,立刻要求採訪我們。我們停下來,詳細地給他講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迫害。他表示要正面報導法輪功。

我們發現了橫幅的重要性,決定馬上回家做出兩個和我們步行有關的橫幅。就這樣,我和一位同修熬夜,趕製出了兩個橫幅:「SOS!WALK for FALUN GONG, AMSTERDAM to BRUSSELS, OCT 8-17」以及荷蘭語的「SOS!緊急救援受迫害的中國法輪功學員」。這是我們第一次自己動手做橫幅。

十月十日

今天我們從烏德勒茲火車站出發。沒走多遠,一輛汽車停在我們身邊。兩個人從汽車上下來,向我們走來。他們是烏德勒茲當地報紙的記者,看到我們背上的橫幅,很好奇。接下來,我們接受了採訪。

路上,騎自行車的人路過我們時,常常向我們豎起大拇指。汽車看見我們的橫幅時,也常常鳴笛向我們示意。

我的雙腳依然疼痛,我走得很慢,遠遠落在同修後面。一位同修因為家裏有事,當晚必須趕回家。她為我感到擔心,按照我這樣的速度,甚麼時候才能到達布魯賽爾呀?我心裏也很急。就在我精疲力竭時,我開始發正念「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慢慢的,我的腳輕快起來了,我背上沉重的行李好像失去了重量。我開始飛步前行,遠遠地超過了其中一位同修。同修笑曰;「原來你還留了一手呀!」

在我們進入一家快餐店吃晚飯時,一名當地的記者找到我們。她也是因為看到我們背上的橫幅,想到要採訪我們。記者對我們三個人做了非常詳盡的採訪。

晚飯後,一位同修離我們而去。我們已經落後於我們的日程表,不得不連夜趕路。

晚上九點多,我們在一個小村子裏煉動功。祥和的煉功場面吸引了幾個孩子的注意。他們拿到簡介後滿意離去。

十月十一日

清晨,我們在寒風中打了個盹。下午兩點我們走到目的地。我們連續走了超過24小時,完成了55公里。此時的我,感到寸步難行。

中間發生了一個小插曲。一位女警察注意到我們背上的橫幅,特地停下車來觀看。當她拿到我們的SOS傳單後,才滿意離去。

然後我們坐火車去海牙,在那裏做了一些洪法工作。由於去晚了,市長秘書已經下班了。

十月十二日

儘管在旅館睡了一個好覺,我依然無法加快步伐。我不斷地需要停下來,喝水、換衣服等。年紀最大的同修近50歲,卻腳步輕快地走在前面。在海牙附近的一個村子裏,有一個人要求給我們照像。原來,他是當地因特網報紙的記者。文章第二天出來了,非常正面。

原定上午十點趕到海牙,我們下午兩點才到。我們給市長送完信後,坐火車去了鹿特丹。在鹿特丹市政廳,我們見到了市長秘書,做了一番簡短的交談。

隨後,我們在鹿特丹市中心和幾個當地學員一塊兒洪法,同時接受鹿特丹當地報紙的採訪。第二天,鹿特丹日報頭版頭條給了很正面的報導。

這一天,我們只走了十公里。為了趕上進程,我們又決定連夜趕路。此時,阿姆斯特丹的學員離我們而去,愛爾蘭另一位學員加入我們。我們在晚上十一點從海牙出發。

十月十三日

由於晚上看不清路標,我們在海牙繞了一個大圈子。我們步行了一晚上,到早晨時,才走出9公里,到達代爾伏特。在那裏我們碰到幾個大學生,我們停下來做了比較深入的交談。他們離開時說,我佩服你們。

連夜趕路使我們疲憊不堪,於是到鹿特丹一位學員家中去休息。下午我們從代爾伏特出發,鹿特丹的兩位學員加入我們。晚上我們到達鹿特丹,在鹿特丹市中心舉行了一個小型洪法活動。我們的橫幅引人注目。儘管人數少,效果非常好。

十月十四日

今天是星期天,路上行人很少。兩位西人學員跟著我用中文念《洪吟》。念《洪吟》時,我忘記了腳疼。

我們碰到一位跑步的中年人,他停下來聽我們講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故事。他告訴我們,他在工作上和中國政府打交道,他將以直接或間接的辦法幫助釋放趙明。

有時騎車路過我們的是幾歲、十幾歲的孩子,他們往往停下車來瞪著眼睛看我們。當我遞上大法傳單時,他們臉上的笑容是那麼燦爛。

錯誤的路標使我們又一次轉了一個大圈子。為了趕上步行日程,我們再一次連續24小時步行,完成了50公里。

十月十五日

清晨我們到達布瑞達,我們回家休息了一下,並且為第三位學員做出了一個法語橫幅。

晚上9點,我們從布瑞達出發,向安特衛普行進。晚上我們合衣在立交橋下的水泥地上睡了兩、三個小時。儘管很冷,我們睡得很香甜,醒來後精力旺盛。

十月十六日

我們怕在黑夜中又走冤枉路,於是決定沿高速公路走,因為高速公路是最近的路。沒走多遠,一輛荷蘭警車停在我們身邊。警察檢查了我們的證件,也詢問了我們為甚麼要步行。最後警察說,按照規定,在高速公路上步行是要罰款的,每人大約50美金。但是,鑑於我們步行的理由是正義的,他們決定不罰我們的款,作為他們對法輪功的「捐款」。

警察用警車把我們送到下一個出口,大約十公里的路程。在這裏,我們碰到比利時警察,他們熱情地為我們指路。一個同修馬上悟到,修煉無捷徑。

清晨,我感到非常順利。我的腳不覺得疼痛,背上的行李不覺得沉重。就在此時,我和一位同修發現,另外一位同修不見了。於是我們停下來,同修回頭去找。我在那裏緊張焦慮地等待。這個小磨難耽誤了我們兩個小時。

在比利時的一個小鎮上,我們又一次碰到記者採訪。

晚上7點多,我們順利到達安特衛普。我的左小腿受傷了。

十月十七日

上午,在當地學員的安排下,我們在安特衛普的市中心接受了媒體的採訪,並請市長秘書轉交給市長的信。隨後,在市中心洪法。所到之處,接受傳單的行人無不臉露笑容。

中午,當地學員把我們送到步行的出發點,然後離開我們。午飯後,我們向市中心走去。同修前後各背一個橫幅,我在他周圍散發傳單。他身上的橫幅彷彿在告訴人們,請接受我手裏的傳單。我們配合非常默契。人們好像在等待我們的到來。他們常常盯著我們的橫幅長達幾秒,甚至十幾秒。我發傳單時很少有被拒絕的。

一位華裔老人看完傳單後追上我們。他要求在我們的請願信上簽名。我遞給他要求中國總理釋放趙明的請願信,他認真地簽上了他的名字。他拿走了6封空的請願信,要讓他的親朋好友簽名,然後寄給中國駐比利時使館。

下午五、六點鐘,我們開始離開安特衛普。傍晚,好心的路人為我們買來了晚餐。

晚上我疲乏時,又一次努力發正念。我再一次感受到正念的威力。我的腳步飛快,沒有疲勞感。

晚上十點以後,我開始渾身難受。我的腿很疼、犯睏,而且咳嗽。可是我們不能停下來,因為我們必須在十八日下午兩點之前到達布魯賽爾,以便參加那裏的遊行。

走到一處寬闊的馬路上,我們知道汽車駛不進來。我睏得再也走不動了,倒頭躺在馬路上。為此我們再一次招來了警察。我們向警察解釋,躺在這裏只是為了短暫休息,我們不準備在這裏過夜。警察接受了我們的SOS傳單。

十月十八日

凌晨,我們在立交橋下合衣睡了兩、三個小時。因為我身體上的消業反應,這一天的走路我感到艱難。我時時告誡自己「難忍能忍,難行能行」。在距離布魯賽爾十公里處,我不得不把身上的行李卸下來,請高個子的男同修幫我背。

我們碰到一位婦女停下車來,伸手向我們要傳單。然後,她要塞給我們一些錢。我們向她解釋,我們不能夠收錢,哪怕是一分。我們告訴她,幫助我們的辦法就是告訴她的親朋好友,法輪功學員在中國被迫害的真相。她說,她一定要做。

到中午十二點時,我們距離布魯賽爾仍然有7公里。我對同修說,我們趕不上布魯賽爾的遊行了。同修說,我們一定能趕上。

兩點差十分,我們進入了布魯賽爾。只是我們又一次和第三位同修失去了聯繫。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我們找來了出租車。兩點半,我們到達遊行的出發點,正好加入隊伍的尾巴。

晚上9點至10點,我們參加了燭光晚會。發正念時,我感到又冷又睏。我努力堅持。會後,我們坐同修的汽車回安特衛普休息。一路上,我聽見響亮的普度音樂伴我們同行。

後記

步行途中的感受令我難以忘懷。走路時,我的大腦常常是空空的,只有師父的經文在我腦子裏迴盪。一直和我同行的是一位修煉兩年的西人學員,他對大法的赤誠和堅定令我自嘆不如,他那總是先他後我的精神令我感動不已。他為了使我的膝蓋免受傷害,一路上不厭其煩地為我舉起包裹,卸下包裹。以至我後來養成不良習慣,一定要等他來幫我背上行李。

一路上,我們的步行震撼著人們的心。多少次,汽車司機為我們鳴笛,向我們打出「V」字手勢。多少次,騎車的人們向我們豎起大拇指。多少次,路人真誠地問,怎樣做才能幫助你們呢?

很多事情,我都是第一次經歷。我是一個非常不愛說話、不願說話的人。我第一次學著向政府官員講真相,向媒體講真相,向非政府組織講真相。大法是有力量的,所到之處,「佛光普照,禮義圓明」。

下面以《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中的一段話和大家共勉:

「在講清真相中,不要等,不要靠,不要指望外在因素的變化。我們每個人都是給未來創造歷史,所以,每個人除了參加集體活動外都在主動地找工作去做,只要對大法有利,都要主動去做、主動去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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