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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方強勞教所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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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13日】親人因為堅持修煉大法,在走路途中被黑警秘密綁架並判兩年勞教。因我也修煉,勞教所幹部曾電話通知我不許去探視,我主動打電話要求探視遭到拒絕。國假期間,我帶了我們的兒子和一個親屬直接前往勞教所。趁另一親屬到場部開接見單之際,我和我們剛滿週歲的兒子正法,堅信我們能夠見面。果然我們順利地拿到接見單,便直接奔往非法關押親人的大隊。一進接見室,對面黑板上赫然寫著"法輪功人員減期獎勵"幾個字,下面是威逼利誘電警棍侍候下10多個學員的名單,親人沒在上面掛名我很高興。一聽是我來了,管教幹部便作梗不讓我接見,我據理反駁,他們便和"上面"聯繫,我便趁機往高牆裏看看。約上午8點鐘,關人的鐵大門順次打開,近百人(不知是否都是大法學員)排成的大隊便開始做廣播體操,衣著上看明顯是失去人身自由的群體。這時,天下起了雨,天也在落淚。

對付我的邪惡之徒來了,下面是我們的對話:

邪惡: 你和XX是接見制度上允許的關係?
我: 是。
邪惡:煉法輪功嗎?
我: 我是修真善忍的。
邪惡:你沒回答我的問題。
我:我已回答,"真善忍"就是法輪功,法輪功就是"真善忍"。
邪惡:轉化沒有?
我:我學"真善忍",不需要轉化甚麼。
邪惡:(愕然)你們那兒沒辦"學習班"?!你怎麼沒進去?!
我:難道那應該關好人嗎?
邪惡:不允許接見。
我:我和XX屬於接見範圍內的社會關係。
邪惡:省裏對法輪功有規定。
我:請出示具體規定。我來人民政府部門行使合法權益。你必須把政府的明文規定拿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

我終於被允許接見,但不讓談法輪功。方進接待室,我抱著孩子(1歲)和愛人站在哪裏,警察就跟到哪裏。我剛說了句"善有善報",他們就粗暴地要終止接見。愛人對孩子說了句:爸爸是冤枉的,他們每天工作到很晚很辛苦。警察就野蠻地不許再講。(大概是晚上不許睡覺)我們只見了不到20分鐘,愛人就被拉走了。(這違反了接見制度允許時間)。

江澤民邪惡政府為了私利害得我家庭破碎,它們終將受到正義的審判和歷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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