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法弟子在澳門揭露邪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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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8日】 在報紙上知道了邪惡的總代表江澤民一夥於2000年12月20日會到達澳門參加澳門的回歸慶祝典禮後,我們悟到,這是一次繼紐約法會之後的又一次海外弟子向世人揭露邪惡,講清真象的又一次難得的機會。

由於知道,臨近20號之前幾天想入境澳門是很難的事,所以我們幾個香港學員便提前20多天就進入了澳門,在這期間,澳門警方採用了遍街查證、特務、便衣24小時跟蹤學員、電話監控、抄學員家等等各種卑劣手段來對付學員,妄圖想以此來破壞我們證實法的計劃。20多天以來,我們沒有下樓露面,因為明白一下樓就立即會被邪惡抓走。就可能因此一事無成了。師父說︰「被抓不是目的,證實大法才是真正偉大的、是為了證實大法才走出來,既然走出來也要能夠達到證實法,才是真正走出來的目的。」我們悟到與其一下樓就被抓走,還不如召開一個記者招待會。於是在香港的學員的幫助下我們聯繫各家傳媒後,我在住所成功地召開了記者招待會。通知了各家傳媒後,我們每人身上穿著印有圖片和印有「法輪大法是正法」及「江澤民是鎮壓法輪功的千古罪人」等不同內容的黃T恤。並在住所的牆上貼滿了「法輪常轉,窒息邪惡」、「江澤民是鎮壓法輪功的劊子手」、「江澤民是鎮壓法輪功的千古罪人」等不同內容的條幅,40多個記者紛紛將我們寫的橫幅及我們要說的心裏話都攝錄下來,達到了很好的效果。當會議即將結束前,突然有學員致電來說︰香港有學員來聲援我們,正在海關入境,叫我們去接。

我們立即穿上印有圖片及標語的黃色T恤,在幾位記者的協助下,坐上了兩輛的士,直往澳門碼頭開去。不料車開到途中,其中一輛坐著三位學員的車被早已跟蹤的警察截住,並把她們押送到了警察局裏。警察兇惡地將三位學員逐個逐個地推進一間房間裏,然後,六七個女警察強行把學員按倒地上,把她們身上穿著的黃T恤強行脫下,有學員邊掙脫邊問她們,為甚麼要脫去她們的衣服時,她們蠻橫無理地說︰「我們上司就不想看到你們穿的衣服。」然後還把學員的護照,身份證件任意的拿去複印扣留了她們三四個小時才押送出海關。

與此同時,我與另一位澳門學員坐著另一輛的士,正朝碼頭駛去,剛一下車,立即有幾十位記者圍著我們,當我們正回答記者的問題時,突然從人群中擠進來一個便衣要拉我跟他走,我邊甩掉他的手邊問他︰「你要帶我去哪裏?我們沒有違法,我不會跟你走的。」他自知理虧,沒答我,也拉不動我們,叫來了八九個男女便衣強行的將我們連拖帶抬的把我們拉走,我心想,「我們根本沒有觸犯當地的任何法律,他們沒有權利硬拉我們走。所以我和另一學員手勾著手,理直氣壯地堅決不讓邪惡拖走。在場的記者一邊搶著拍這些鏡頭,一邊大聲責問這些便衣說︰「若你們是警察就出示你們的證件,她們沒有犯法,為甚麼要帶她們走呢?」便衣們無以應對,只顧慌忙地將我們從記者群中拖出,因此推倒了在場的幾位記者,使記者們都充份感受到了他們的蠻橫無理、感受到誰善誰惡的真實表現。他們最後把我倆拉到了碼頭內的海關部,也不准記者跟進。

我們被帶進了一個房間,迎面走過來一個身穿海關制服的叫鄭浩翔的人,叫我們把證件拿出來給他,我便說︰「要看證件可以,先把我送回澳門境內,我再給你看證件。因為我沒有犯法,是你們把我硬抬進來的。」他頓時火冒三丈地吼叫道︰「你拿不拿證件出來,如果不拿,我馬上把你送到拱北(珠海)去。」我回覆道︰「隨你的便。」他一見嚇唬不了我,就惡狠狠地衝過來,雙手抓住我肩頭的衣服,把我從座位上拉起,用膝蓋猛踢我的肚子,一邊踢一邊吼道︰「拿不拿出來...」面對這個暴跳如雷的痞子,我毫不畏懼地義正辭嚴的答道︰「就不拿,我認得你的,我會告你的。」話剛說完,他愣了一下才停下來,不敢再踢了。此時,在場的另外幾個警察就衝過來搶走我的手袋,從裏面翻出了我的身份證等東西拿去複印,然後在沒有任何解釋下又扣留了我兩個多小時,最後才遣返回香港。

這次接同修的過程,使邪惡的言行曝光於世人,這本身也體現出了大法的威力和師父的無比慈悲,以及同修們的共同聲援。在此也感謝香港的有正義良知的記者朋友們,把邪惡充份曝光,讓世人更了解真象。衷心希望他們能夠有緣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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