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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觀察:盧四清指港府拒絕法輪功學員入境繫受中共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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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8日】中國觀察2001年1月17日報導 --

(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十五日電) 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負責人盧四清聲稱,香港入境事務處日前拒絕十多名海外法輪功學員入境,顯然是受到中共壓力。他並擔心當局會根據基本法加快制訂「顛覆法」,以取締法輪功及異議組織在港活動。

盧四清十五日接受中央社記者專訪時表示,近日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批准出租大會堂給法輪佛學會舉辦修煉心得交流大會,有來自世界各地一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參加大會,在媒體廣泛報導後,引起本地左派媒體及親「中」人士強烈抨擊,他相信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受到中共壓力,要求入境處拒絕十多名海外知名法輪功學員入境,以證明香港並非違反「中央」指示,縱容法輪功在港活動。

他說,雖然大陸將法輪功定為「邪教組織」,但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加上本地並沒有法律可以干預法輪功的活動,所以中共對於這次世界各地法輪功學員在港舉辦活動雖然感到非常不滿,但又不能公開譴責特區政府,只能透過輿論壓力,以及要求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加快制訂「顛覆法」,以取締干預法輪功及異議組織在港的活動。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判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性活動,以及禁止香港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性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盧四清表示,由於基本法解釋權在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常務委員會,當局可任意將法輪功在港活動定義為「顛覆中央政府」,從而向香港特區政府施壓。他擔心特區政府經過這次租場地給法輪功組織受到左派輿論批評後,今後會以種種理由不出租場地給法輪功組織舉辦活動。

對於入境處否認拒絕讓法輪功學員入境,反指他們未能符合入境要求,例如沒有合法入境簽證、持有偽造證件及有不良入境紀錄,盧四清反駁說,被拒絕入境的海外法輪功學員都持有「中國護照」,按照香港法律,持「中國護照」過境香港,可以免簽證逗留七天。

他認為,這次入境處禁止部份法輪功學員入境,可能與他們曾經在大陸被拘捕和擁有一定的知名度有關。他並相信入境處擁有一份海外法輪功學員的黑名單。

盧四清憂慮,新任政務司長為了討好「中央政府」,可能會採取強硬手段對付法輪功及異議組織,當中包括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他警告特區政府,倘若真的採取強硬手段打擊法輪功及異議組織,將會嚴重損害香港的國際形像。

近日全球法輪功學員近千名學員在香港集會,其中有十餘名海外成員未能入境參加活動。有人批評特區政府此舉是壓制法輪功活動,但也有不少人認為,法輪功組織可以順利在香港舉行活動,幾百名海外學員也都獲准入境,只有少數十餘人有問題,顯示特區政府大致上未壓制這項活動,否則這次活動就不可能順利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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