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發表聲明──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1月17日】

聲明

我叫鄭寶華,今年22歲,98年11月得法,2000年3月5日無故被拘,並被勞教1年。在勞教所裏,大法弟子學法、煉功遭到隊長們及勞教學員們迫害性毒打,邪惡視善良公民生命於不顧,吃、喝、拉、撒、睡都受控制,幾個月中每天都過著非人生活,精神肉體極限承受。9月初呂熔來到石市勞教所,給法都不看,寫「四書」,還說這是師父點悟的、來幫助我們修出勞教所去,要放下一切,包括……等等迷惑我們。我學法時間短,理解力不強,精神肉體極限迫害,在邪惡勢力誘騙控制下,不辨真象,幹出了主動搜書、做幫教工作等無法饒恕的破壞大法的大壞事。

11月20日回家後,我吃不下、睡不好,經過學法、學明慧網上材料,我發現我們悟偏了,沒有經受住大法對我們的重大檢驗,做出了誹謗大法、誹謗師父及學員的大壞事,我痛悔萬分。偉大的師父慈悲我們,並沒有拋棄我們,還在給我們機會。現在我們又悟回來了,希望沒有正悟的弟子快清醒正悟回來。我們是真修大法弟子,沒有人能使我們脫離大法、脫離師父。

我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所寫的、所說的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一切無效!我也正告善良有良知的人們:全世界人民都已正在覺醒,都支持李洪志老師及法輪功,唯有中國江澤民在反對;李洪志老師還將被世界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清醒吧!別再一意孤行了,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別被邪惡嚇倒,為了自己生命美好的未來,去聽聽看看法輪功,不要被自己的一念之差造成自己永遠的深深痛悔。

大法弟子:鄭寶華
2000年12月22日


嚴正聲明: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作廢

我叫孫錦濤,由於執著心太重,2000年2月,寫了"不上訪"的「保證書」,在單位領導面前違心的寫了違背大法的語言。

在此本人鄭重聲明,以前所有寫過的對大法不利的東西一律作廢。我發誓:「堅修大法心不動,在邪惡面前永不屈服,還尊師清白,還大法清白。」

大法弟子:孫錦濤
2001年1月15


公開聲明

去年10月6日我進京上訪,被無罪刑拘28天。在獄中由於執著太重,沒能用正念對待,寫了保證書和一些不利於大法的話。

現在我公開聲明,所有的保證書一律作廢,我一定要加倍彌補,挽回損失。更加堅定的正法,向世人講清真相,充份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

大法弟子:胡川
2001年1月16日


聲明

去年7月20日我被北京市朝陽分局無故抓捕,由於他們講不出理由為甚麼抓我,所以我被單位控制起來。單位領導多次找我談話,讓我寫悔過書,我沒有寫,但是我被迫交了書,還說了一些違心的話,這些不利於大法、對不起師父的言行,現在看來是錯誤的,我聲明作廢。特此聲明。

大法弟子:朱慧芝
2001年1月14日


聲明

我和愛人於1999年9月進京上訪,被送到大港拘留所非法關押70多天,於2000年2月11日被保出,但由於不寫保證多次被報勞教。我丈夫在拘留所裏身體受到迫害,滿身流水,長濃瘡,在這種情況下,單位還要勞教我們,並派單位同事到家中監視,完全沒有人身自由。由於學法不深,怕被勞教被迫寫了保證,做了違背大法的事情。長時間我忍受著心靈上的痛苦,生不如死。師父《走向圓滿》經文發表後,我更感到對不起恩師對弟子的希望與教誨,為了能堂堂正正地說一聲自己是大法弟子,在丈夫身體沒有完全恢復的情況下,我與丈夫在2000年6月24日寫了辭職報告,被迫離家出走。我鄭重聲明:我以前寫的一切保證都是錯誤的,統統作廢!我決心在正法護法的洗禮中更加精進,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

大法弟子:於英
2001年1月15日


聲明

我於去年11月底和愛人到中南海上訪,被天津大港看守所非法關押了70多天,由於看守所條件惡劣,身體受損害,滿身長瘡流膿,痛苦不堪。取保出來後單位又步步緊逼,以送勞教相威脅,在加上自己學法不深,在人心的驅使下,沒有正確地對待磨難,被邪魔鑽了空子,違心地寫了保證、認識,並對其他學員造成了不良影響,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功友。看完師父《走向圓滿》的經文後,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為了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我和愛人一起辭職,被迫離家出走。

現在我鄭重聲明:以前對單位、派出所、分局、看守所寫的保證及一切有損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廢。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彌補以前的錯誤,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同時我也呼籲和我有同等經歷的同修們:師父留給我們覺醒的時間不多了,不要再猶豫了,是該說出自己的心裏話了。

大法弟子:王建國
2001年1月15日


嚴正聲明

去年十月六日,我去天安門後被刑事拘留期間,曾寫過"不去上訪,不去天安門"的保證,在看守所被關押二十七天,回到家後,已電告當事警察,要撤回並作廢保證,此保證對我已經沒有任何約束作用。現公開再次聲明上述保證作廢,以清除負的影響。助師正法,我將清醒地走好後面的路。

北京大法弟子:劉芳芳
2000。1。16


聲明

本人馬樂,因去北京證實大法,在2000年6月--9月被關押期間,因在邪惡面前沒有能夠堅守正念,一切違背修煉人原則的言行,一律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正法的進程,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

聲明人:馬樂
2001年1月16日


聲明

在99年7月22日,我寫的保證書,在此聲明作廢。經過學法,我認識到自己沒有走出人來,沒有用大法修煉者的標準來衡量,而用了人的觀念。並且,這種行為使自己丟失了修煉者的身份,並且與"真,善,忍"的宇宙特性相背離。

雖然我現在追悔末及,但是我認識到正法還沒有結束,我的聲明能夠抑制魔性的一面,並且,我還能夠生活在人世間,在正邪的較量中,有很多世人不了解真相,所以,我要努力精進,跟上正法的進程。

大法弟子:王毅
2001/01/17


嚴正聲明

高安市公安局:

本人聲明我99年8月在廈門寫的保證不煉法輪功和2000年4月在奉新寫的悔過書一律作廢。

法輪大法是佛法真理,宇宙的真理,隨著時間的推移,必將會被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們所正確認識。我認為堅持真理、捍衛真理的行為是做得最正的,不存在任何過錯,我會在堅持真理的道路上堅定地走下去。而當時寫保證書及悔過書的錯誤行為是對大法認識不足,缺乏正念所致,故特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

聲明人:熊晚梅
2001年元月16日


嚴正聲明

高安市公安局:

本人聲明我在民兵訓練基地辦的學習班上寫的保證不煉法輪功和在高安市公安局寫的悔過書一律作廢。

法輪大法是佛法真理,宇宙的真理,隨著時間的推移,必將會被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們所正確認識。我認為堅持真理、捍衛真理的行為是做得最正的,不存在任何過錯,我會在堅持真理的道路上堅定地走下去。而當時寫保證書及悔過書的錯誤行為是對大法認識不足,缺乏正念所致,故特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

聲明人:朱檢英
2001年元月16日


嚴正聲明

高安市公安局:

本人聲明我以前對鄉里寫的不再修煉法輪功和在市裏辦的所謂黨員學習班(市民兵訓練基地)上寫的悔過書一律作廢。

法輪大法是佛法真理,宇宙的真理,隨著時間的推移,必將會被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們所正確認識。我認為堅持真理、捍衛真理的行為是做得最正的,不存在任何過錯,我會在堅持真理的道路上堅定地走下去。而當時寫保證書及悔過書的錯誤行為是對大法認識不足,缺乏正念所致,故特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

聲明人:童四琴
2001年元月16日


嚴正聲明

宜春市公安局:

本人聲明我在99年7月在保險公司寫的保證書、2000年6月19日在公安局寫的保證書和在家裏寫的一律作廢。

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真、善、忍是最根本的佛法,是宇宙的真理,隨著時間的推移,必將會被所有正直善良的人們所正確認識。我認為堅持真理、捍衛真理的行為是做得最正的,不存在任何過錯,我會在堅持真理的道路上堅定地走下去。而當時寫保證書及悔過書的錯誤行為是對大法認識不足,缺乏正念所致,故特此嚴正聲明全部作廢。

聲明人:丁婭范
2001年元月16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