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中的正念和對大法的堅定窒息邪惡

——我的護法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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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5日】 為了在正法中發揮一個大法粒子應有的作用,我和一名同修相約來到天安門廣場。到廣場是2000年12月29日上午11點40左右。這時,不時有人打出「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法輪大法清白」的橫幅。但警察和便衣很快就撲過來,搶橫幅,並像流氓、打手一樣的毆打學員。警車頻繁的將被抓的學員押上車拉出廣場。在我們前面又有一個年青的女學員高舉橫幅在廣場上奔跑,便衣在後邊追趕著,一個便衣想伸腳去絆學員,可自己的鞋反而被踢飛了。

我和同修不禁大聲鼓掌,這一下引起了便衣的注意。一個剃寸頭的瘦高個過來抓住我們的衣領,要將我們強行帶走。我不能這樣被帶走,我一邊掙脫著,一邊高喊:「法輪大法好!」,便衣劈頭蓋臉的打了下來,不管他怎麼打,我都不停地喊著「大法好!」,「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這時我心裏想著「決不能讓邪惡輕易地把我帶走,能多喊一句就多喊一句。」當我被按到地上,我就站起來,被推到警車上我自己就跑下來。

這時開車的說:「車滿了」,就走了。便衣把我的腰帶抽出勒我的脖子,可我一點感覺也沒有。後來我被強行抬上了車,我的嘴和鼻子都在流血,眼睛,臉,嘴都腫了起來,右眼只能睜開一條縫。我們被帶到廣場分局的一個長條通道處,這裏已有一,二百名學員。警察和武警手持電棍,木棒看管著我們。學員們高呼「窒息邪惡」,警察就不時棍棒相加。隨後我們被帶上大客車被拉到昌平,在一所監獄做短暫的停留後又被轉到了東城分局看守所。

在看守所,學員被分別編號,照像,按指紋,盤問。大部份都沒有講姓名和住址。沒有講的就被關了起來。我所在的監號有十幾名學員,年紀最大的70多歲了。我們決定集體絕食絕水,用我們的生命來證實大法,抗議對我們的非法關押。在最初的幾天,陸續有幾個學員被認出帶走。我們每天集體煉功,一起背「論語」、經文、「洪吟」,不斷用正念去要求自己。我感到自己的各種執著在逐漸放淡。雖然我不知要發生甚麼,但只要一天不放我,我就絕食到底,哪怕肉身就扔在這了,我也要做師父合格的弟子。師父說:「其實邪惡所幹的一切,都是在你們還沒放下的執著與怕心中下手,你們是走向佛、道、神的未來覺者,是不求世間得失的,那應該甚麼都放得下。」為了不讓邪惡鑽空子,每當在思想中有常人的思想反映出來時,自己馬上去抵制它,消除它,用正念來要求自己。隨著絕食絕水時間的增加,身體感到有些虛弱,但想到這一點點的承受只是一瞬間,又算得了甚麼呢?正如師父講的:「將來回過頭來看看,如果你能圓滿,你發現那甚麼都不是,就像一場夢。」

到了第4天大多數還在絕食,身體內一些不好的物質返上來,嘴裏味道又苦又臭。嘔吐的時候好像胃都要翻出來了。但大家狀態都很好,學法,煉功,交流始終沒間斷。我們認識到,不應被邪惡勢力關在這裏,於是我們善意的同值班人員對話,講明我們的情況,提出我們的要求,請其向上反映。

絕食的第6天上午,學員從看守所被拉出來分別送到派出所。我和另一個學員被送到北京站站前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和聯防知道我們已絕食絕水6天後都感到驚嘆。在同警察的交談中,我們談了煉功後身心受益的情況,為甚麼去天安門,為甚麼不講姓名地址。傍晚,我們被拉到醫院做體檢,檢查結果說身體狀況很差,我們拒絕治療後回到派出所。當晚警察讓我們自己買票回去。這樣我們獲得了自由。

我感到6天來的每一步都是自己應走的路,之所以能走過來,靠的是心中的正念和對大法的堅定。對大法給予我的一切,作為一粒子我做的太少太少,唯有更加精進地投入到正法的進程中去,發出更加純正的光芒,方無愧身為大法一粒子,才能感謝師父洪大的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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