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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澱看守所惡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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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10日】我叫吳新(化名)女,29歲,大本學歷,石家莊某學校教師。2000年12月9日,我和功友一行三人來到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既沒打橫幅,也沒喊口號,卻被警察以查身份證為名,知道我們是煉法輪功的,立即就被揪著頭髮、連推帶搡強行推向警車,我不上車它們就狠狠地用膝蓋撞我小腹,我就這樣被帶走了。

1、三、四個男幹警按住我這個只有92斤的瘦弱女子要強行按手印

下午我與其他功友被帶到海澱看守所。無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據就被刑事拘留。我想,走到哪兒都得助師護法,為除盡邪惡,我不報姓名,拒不配合他們的所謂工作。進號前搜身時,三名女警強行踩住我的雙腿,搧我臉,直到我被扒光衣服坐在冰涼的水泥地上。按手印時,我不按。他們就冷嘲熱諷,還說一些侮辱師父的話,當我告訴他們留點口德時,換來的是一記狠狠的耳光,打得我眼前一陣發黑。他們又改為勸說,看看無效,就上來三、四個男幹警對付我這個只有92斤的瘦弱女子,反扭著我的胳膊,摁著我的頭,還有人掐我肋下及肩頭穴道,想強行按手印,我奮力攥著拳,掙扎著,抗拒他們的強制。後來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不必與你們爭鬥,於是全身放鬆,只留右手仍緊握著,他們一下子無處用力,隨即鬆開了我。就這樣軟硬兼施,近一個小時也沒弄成。最後,他們放棄了,罵著:「算了,明天再說吧,真是給臉不要臉!」

2、絕食、絕水抗議非法關押,學法煉功被帶上犯人腳鐐

進到號裏,我們四名法輪功學員就開始絕食、絕水,抗議這種非法關押。從第三天開始,他們不顧我們反對,強制灌食。第二次灌時,胃管插不進去,兩次從嘴裏出來,鼻子插出了血,陣陣乾嘔逼出了眼淚,他們仍不罷休,繼續強灌。

因我煉功,管教看見就大罵同號犯人:「你們都瞎了眼了!」指使五、六個犯人把我按倒在板上,反扭我的腿,我動不了,就大聲地背《心自明》,她們慌忙捂我嘴,還扒下我襪子,捏住我鼻子猛往我緊閉的嘴裏塞,直到牙齦上的血沾染了襪子。

在號裏不讓背法,有一次我就在管教房間背,一女管教立即火冒三丈,指使勞動號(已判刑的犯人)緊抓住我,拿來髒抹布堵我的嘴,我掙扎著,不張嘴,她就狠踹我的胃部,直到髒抹布塞進去。之後她坐在椅子上,翹著腿,嘲諷我,一邊還挑釁地邊罵師父邊說:「我就罵你師父,你能怎麼著?」我實在不忍心看她無知地造業、害她自己,沒有別的辦法,我就向後一仰,撞向身後有釘子的牆。女管教暴怒,衝上來就狠扇我眼睛,我吐出抹布,大聲說:「打人犯法!」她更急了,又搧我一巴掌,我又喊:「你執法犯法!」她發瘋似地對我又打、又踢,全不顧我已絕食四天,被人緊抓著動彈不得。在其他管教極力攔阻之下,才阻止了她已失了控的發洩魔性。後來,兩女管教還到號裏一唱一和地辱罵我,說我這個挨打者是「潑婦」,還指責我連累同號犯人。事實上,我只不過按照修煉人的本分學法煉功,本不影響任何人,但它們卻要罰同號犯人「坐板」、不准午睡(嚴格的「坐板」很辛苦,腰酸背痛,臀部都能掉層皮),這顯然是挑動同號犯人遷怒於法輪功。我質問他們這是哪條規定,他們拿不出條文,後藉口為犯人們著想取消了懲罰。最後,還是給我帶上了腳鐐,原因竟說是我煉功,而全不提執法打人者。

第七天,一個男管教帶我去灌食,不顧我腳帶鐵鐐,行走不便,揪著我肩頭,踉踉蹌蹌地直奔灌食房,急促的腳鐐聲在整個樓道迴響,彷彿在告訴人們它們已氣急敗壞。在那等候時,還踹我的腿強迫我蹲下。

3、摧殘犯人良知,設陷阱迫害學員

同號有一犯人和我們聊起她的個人身世,說特別佩服煉法輪功的,還偷偷地告訴我們她會背幾首《洪吟》,她說:以前進來的法輪姐(她對不講姓名的法輪功女學員的稱呼)對她講了出去之後的聯繫地址和方法,要幫助她得法。過了幾天,她陪一同號功友輸液回來,說看見那個法輪姐又進來了。她哭了,不知出去後找誰學法煉功。一功友就這樣被鑽了空子,告訴了她一個電話,過後隨即醒悟,想要挽回,為時已晚,那犯人已報告管教。

第二天,這一功友就被帶走了,沒再回來。但我看到,這個犯人雖「完成了任務」,內心卻痛苦不堪。那天上午,飯都沒吃,蜷縮在角落,情緒低落。她明明知道大法好,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卻迫於管教的壓力,做出了這樣出賣良心的事!生命在背離大法走向毀滅而自不知。管教們也在無知中,利用手中僅有的權力,迫使她誘騙大法弟子,摧殘著她懦弱的心靈,泯滅著她向善的良知!而在無知中毀滅的還有管教們自己。沒有比把一個生命推向罪惡的深淵更可怕的事了,這就是江澤民最邪惡的!

4、隨意侮辱,用學員的錢隨便遣送,還要說「國家對你們太寬了」

在我與同號另一功友絕食第十一天時,說是要放我們,把我們共八個絕食者帶到一起,藉口編號,用綠色簽字筆侮辱性地在我們臉上、腦門上寫字,還命令我們蹲下,我拒不服從,就被她們三、四個女管教(有姓王、李、郭的)強行按住寫,那個胖胖的王管教不顧我已絕食十一天,揪住我衣服,把我撂倒在地壓住我不讓起來,我不讓她們擺布,她們就單腿壓在我背上,甚至有一女管教還坐在我背上顫悠,後來專門叫來一勞動號單腿強壓我大概有半個多小時,直壓得我兩腿酸脹,站立不起。

女管教都很年輕,二、三十歲左右,卻滿口說著不堪入耳的污言:「再鬧,把她脫光衣服送男號去!」「還有勁呢,乾脆送新疆去,新疆人壯,她這麼瘦,一晚上就趴下了」。

出去領東西時,取出錢,卻不讓我們拿著,我要求留一百元給號裏犯人用,都不允許,(當時不知它們葫蘆裏賣的甚麼藥)同行七、八名男、女幹警,把我們帶到北京站,它們拿著我們的近兩千元錢買了一些食品,還有給我們胡亂買的車票,其實根本就用不了多少錢,剩下的錢不還給我們,而是開成食品發票塞給我們,錢就這樣被他們貪污了,還對我們說:「國家對你們太寬了。」

等車時,讓我拎著食品袋站著,後來才發現有人給我攝像,卻不告訴我。不敢光明正大,就一定有問題。我當即指問它們為甚麼這樣做,一幹警竟詭笑著說:「你還有肖像權呀!」我及一位絕食七天的老大爺身無分文,被隨便送上了去天津的列車,直到看著車開了它們才回去。

居然還說對我們太寬了!它們已完全善惡不分,是非不明。寬在哪裏呀?用我們自己的錢強行把我們扔到異地他鄉,還偷偷地攝像,製造假象蒙人,這是「寬」?我們煉功修身做好人、我們依法上訪、和平請願就是顛覆政府,這是「寬」?大法弟子無論到北京去做甚麼,哪怕去旅遊,面臨的都是進看守所、勞教所、甚至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遭受酷刑拷打、威逼利誘,強迫進行藥物摧殘,這是「寬」?這就是所謂的「依法治國」?這就是邪惡之徒江澤民所極力鼓吹的甚麼「人權狀況最好時期」?邪惡在真象面前越來越敗露出來,江澤民等邪惡之徒徹底滅亡的日子為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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