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送到了劉長山看守所,因為絕食,我四肢被銬在床上,名為「龍床」,是對重刑犯用的一種非常沒有人道的刑罰,並說:只要我不吃飯,就不讓下床。大小便都在床上,讓號裏人給接大小便,在床尾上方正衝著監視器,監視器另一頭不知是男是女,毫無隱私可言。因多日未正常進食,強行灌食牛奶。大便困難,也不讓下床,甚至來例假也不行,並以此方式挑動同號犯人對我絕食不滿,使她們產生怨氣,恨不得不管我,任我臭爛在床被裏,因強制灌食一日兩次,毛衣、頭髮裏都是吐的奶。每次強制灌食我都是從牢房裏被人抬著「龍床」出來,並從其他號房強行叫來四五個身強體狀的男犯人,摁住我的胳膊、腿、頭。直到被灌食的第九天,胃裏插管出血後,並在家人的強烈要求見我本人情況下(並讓家人保證只勸進食,其它不談),才給鬆開鐐銬,讓我下床,此時我走路困難,極度虛弱,全身乏力。此時他們讓我洗臉、換衣服、梳頭,以此掩蓋他們對我非人的摧殘。(每灌食一次向我家人索要100元)。
我所在單位山東電視發展中心為保住我的命,懾於邪惡淫威,多次請客七里山派出所、劉長山看守所及某副局長,請求他們放人,最後讓家人交五千元取保候審,因為我堅持上訪講清真相,我單位上級山東電視台逼迫我單位領導對我除名,開除黨籍。我丈夫為現役軍人,其所在71777部隊逼他與我離婚,並株連他個人和他所在團的轉業及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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