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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安門被毆打及隨後被送進精神病院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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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8月29日】 2000年2月5日我帶了一條橫幅到天安門廣場準備打開,然後煉功,以表達我的心聲,證實法輪大法好。那時廣場上人不多,一輛110警車裝滿了人剛開走。我把橫幅拿出來還未展開,就有幾個便衣飛奔過來,把我們踢倒,並撕扯橫幅。後來我剛從地上站起,就被身後的便衣向前上方拋了出去,在好幾米之外摔到地上。再站起來就更困難了,左手腕劇痛,手垂著不能動,左臂也垂著幾乎不能抬起,而且走路也費勁,行動遲緩。隨後,便衣們把我們和另外幾個學員集中起來,他們圍了一圈,讓我們蹲在中間不准動,我們想出去,但緊接著他們就打電話叫來一輛110警車,催我們趕快上。我還沒能站起來,就又被推倒,剛想再爬起來,便被車上的一名公安拽著兩隻手拖上車,往裏塞。我趴在車廂的地板上,四肢在座椅下面,怎麼努力也站不起來,可是公安還推著後面的學員往裏上……

後來我被轉到朝陽分局看守所,我們聯名寫信致上級領導反映情況,為了讓上級領導儘快了解和解決問題,我絕食了10天。曾在號裏被罰站,晚上端坐在地上不能睡覺,兩次被插管灌鹽水,戴背銬三天,從拘留所出來時,十分瘦弱、乏力。馬大夫還對我的父母說,下次再進來就讓我死在裏面。雖然後來馬又托別人出來道歉,但卻令我父母憂心忡忡,加之擔心我再上訪,工作難保,所以於3月9日,父母強行把我送進河北省五院精神科病房,以免我回京上訪。

醫院未對我做任何檢查就把我收下了。D所長查房時說我精神沒問題。G大夫自我一入院就多次問我:知道你爸媽為甚麼讓你住這兒嗎?我說因為沒保證不上訪。他說是啊,勸我別上訪了。我的主管大夫開藥讓我吃,我說法律保護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有完全行為能力,要求出院,拒絕在這裏吃飯、吃藥。後來我也寫過書面材料向院裏反映,但沒人理睬。我丈夫於5月初得知我住院,十分擔心,也非常驚訝,他和院方談要接我出院,但院方不同意,而且我丈夫每次按探視規定來看我都不讓進,有時站在門口問候一下都不讓,還要他把口袋、錢包都掏出來翻個遍,只因為他的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的妻子煉法輪功。

我常被捆在床上。有時從鼻子插管灌食、藥,幾個小時後我連膽汁都吐出來才拔管。之後改為輸液。有段時間天天從嘴裏灌藥,撬得牙齒很痛,嘴唇也破了。有時男護士捏著我的兩腮和下頜,從牙縫裏擠出肉泡。我的床總是一片片濕,衣服上帶著藥湯,灌藥令我幾乎窒息,後來又給我扎電針,有時全身像僵直了一樣。之後,我的膝蓋不靈活了,有時上床都困難。大約紮了7次,有時半個多小時,有時晚上電完了,第二天早上接著又電。藥物使我記憶力明顯下降,常常感到頭痛,有時四肢神經痛。大夫問我恨他們嗎?我說,我不怨恨你們,我學法輪大法要與人為善,我只是希望你們能客觀地好好了解一下法輪大法,別錯過這千載難逢的機緣,這是真正的對自己負責啊。

我與各種各樣的精神病患者朝夕相處了四個多月,這種生活對一個正常人來說很難過。我常常幫護士、大夫照看病號,儘量地開導、安慰她們。護理部主任了解我的情況後,連連感歎:你在這住著很可惜。護士們也跟著說:你就保證不上訪了,不就出去了嗎?我就告訴她們修煉法輪大法的真相。

7月15日我出院了,我的心情依然很沉重,那麼多學員曾經和正在被關、被拘留、勞教、判刑,在那些好人不該呆的地方,遭受著身體和精神的摧殘,希望政府立即撤消對法輪大法的錯誤定性和對李洪志老師的通緝令,還大法清白,為李老師恢復名譽,立即釋放所有無罪被抓、被拘留、勞教、判刑的大法修煉者,停止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公開出版法輪大法書籍,給法輪大法一個公開合法的修煉環境。

真理永在,正義永存!

北京法輪大法學員(姓名略)
200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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