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學員章翠英,馮曉梅,今年三月"二會"期間欲往北京請願,在深圳受到拘留,並被關押至今,最近被深圳中級法院判刑8個月。
自去年7.22以來,至今僅一年多時間,淶水大法弟子因上訪被抓回,受盡了酷刑折磨,有的多次被打昏死過去,被冷水潑醒再打,有的打手採用流氓手段對女學員進行辱罵並毆打致命處,有的被非法拘留三個多月,罰款5000-10000元。
今年八月以來,又有上訪被抓回的學員和在家的學員分別被關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60多名學員慘遭非人的毒打。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被他們整整打了一天一夜,身上多處受傷,屁股被打得皮開肉綻,跪在地上,不給吃喝達數十小時。還有一個十一、二歲的兒童和那些成年弟子一樣每天被捆綁吊打一次,有的被扒光衣服吊打。其中有一個女弟子張宏冉被打得認不出模樣,整個臉血肉模糊,眼睛都睜不開。還有一個十五、六歲的女孩,被毒打之後,還用力去折她的手指,使其昏死過去。
還有讓學員之間相互對打。一男學員挺身並用平緩的語氣對他們說:"我沒有修煉的時候都沒有打過別人,自修煉法輪大法後,李洪志老師教我們以真、善、忍為標準,對所有人都講善,我不會去打人。"坐在一邊的鎮黨委書記張林軍、鎮長李亞民聽後惱羞成怒,二人親自動手將他吊起來,用繩子抽打,一會兒換成大木板子打,直打得這個學員昏死過去,將這位學員放下,等甦醒過來之後,強迫讓他跪在地上整整一宿。這樣的殘酷迫害每天都有。現在有很多學員已不能行走。
身為政府機構的國家幹部就是利用人民賦予的手中權力殘酷地對待善良的人們,難道這就是政府所宣揚的現在是中國人權最好的時候嗎?……
種種暴行,令人髮指,不管政府如何掩蓋,血的事實是改變不了的。
因此,我們疾聲呼籲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們及人權組織能給予我們支持和幫助,敦促中國政府給法輪功以公正的對待,使中國的千家萬戶愁容得以舒展,祥和再現。
我們在7月17日晚8時左右被帶到當地派出所。一到派出所就讓我們面對牆站好,不准說話。
過一會兒,我和另一功友被叫出來提審,到那裏就先讓我們馬步站樁,我因消業噁心沒有站,後來審訊我的警察就來了。它一進門,張嘴就罵,那拳頭就打腦門,打得我腦門上的包好像棗點般的大小疊置,後來連成一片,頭就變大了。就這樣連打帶罵地到夜裏2點多鐘才放我們回來。它們對另一功友更是凶殘,在馬步站樁後,連踢帶罵。其中有一個警察是從看守所調來的,他把看守所管犯人的一套規矩全帶到這裏來了,聽說他是看守所打人最黑的一個管教,他把這些規矩都用到了那位功友身上,最後是馬步站樁,胳膊在胸前平舉伸直,然後放上兩根電棍端著,不准掉下來,掉下就打,就這樣蹬了一宿才放她回來,回來時我們看她俊秀的臉已經腫了,胳膊和腿上還有好幾處青一塊紫一塊的。
不光是打我們大法弟子,也有從外邊抓來,未經調查和核實的,他們也狠狠地打。
7月20日上午10點左右,我們兩人又從暫時放出來的敬老院帶到派出所審訊,照例,一進屋,首先是馬步站樁,接著就是連打帶罵。審訊時警察告訴我們說,這回政府對你們的政策是拉、打。他還說,民主你們已經享受完了,該治你們了。還說,鄉長、鎮長、所長說了,打不死你們就打。又說,你有病,打死給你解剖。就這樣,我馬步站樁一直站到晚上8點,先後約10個小時。(編者註﹕我曾在看守所見管教虐待犯人,一、兩個小時站樁下來,再健壯的小伙子都得趴下,得爬著回牢房。)
對我那功友就更殘忍了。開始審訊時還可以,他們晚飯後就開始了他們的暴行。他們讓那功友馬步站樁,胳膊平伸,上面放著電棍,嘴裏還叼著電棍,不叼就打,兩個警察足足打了一個小時才罷手。功友帶電棍的馬步也站到晚上8點。回來後,由於口被電得張不開,吃飯都困難。
我們讓派出所帶走了七天七夜,就這樣站了5宿,最後一天上午8點,鄉里才來人把我們接到敬老院(把我們送敬老院是怕人說他們違法)。到晚上8點,派出所才把我們接回,接回後,我們就一直站到第二天早晨8點,鄉里才來人接回家。在派出所站著的時候連廁所也不許上。
1、 廖思華,女,43歲,重慶東風船舶工業公司(原重慶民生機器廠)子弟中學教師,原唐家沱煉功點輔導員。於今年7月6日被拘留,隨後判三年勞教並開除公職。
2、 張蘭英,女,水口煉功點學員,因在天安門廣場展示法輪大法橫幅被抓回拘留15天,隨後判勞教一年。
3、 李向東,男,30歲,重慶無線電三廠職工,因99年7月、8月期間兩次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並開除公職。
4、 楊春燕,女,30歲,江北區工商銀行職工,99年8月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2年。
5、 岳宗貴,女,50歲,重慶江北長安廠職工,因99年8月進京上訪被勞教2年。
6、 陳敏,女,50歲,重慶江北長安廠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勞教一年。
7、 蹇平、楊碧等4人,重慶璧山縣人,因進京上訪被抓回刑拘,其中蹇平被判勞教一年。
8、 向曉莉,女,20餘歲,重慶綦江縣人,今年5月因與功友在一起交流被以"非法串聯"罪名判處一年勞教。
9、 唐明軍,女,40歲,重慶鐵路局職工,今年7月因傳播法輪大法資料被判勞教一年半。
10、 張志強,男,綦江縣一子弟校教師,99年8月因"非法串聯"罪名被刑拘一月,後因進京上訪被抓回判勞教一年。
11、 黎堅,男,36歲,大足縣衛生防疫站職工,99年10月因進京幾天後自行回家(並未上訪)而無故被刑拘,隨後判勞教一年半。
12、 劉書雲,男,50歲,大足縣人,99年10月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13、 劉星宇,女,30餘歲,西南師範大學美術系教師,涪陵市人,99年7月底入京,返回涪陵市後因於廣場公園煉功被刑拘,11月被判勞教2年。
14、 韓以明,男,42歲,西南師範大學美術學院講師,自99年8月起先後4次進京,兩次被關押,11月被判勞教2年,現在西山坪勞教所嚴管隊。
15、 陳福,男,29歲,西南師範大學政治系教師(華東師大政治系研究生畢業),99年8月底進京上訪,後被判勞教一年,現於西山坪勞教所嚴管隊。
16、 梅能先,男,26歲,西師圖情繫本科畢業生,99年8月進京上訪後至今下落不明。
17、 劉凡清,女,50餘歲,家住西師,退休工人,今年春節期間因進京上訪被勞教2年。
18、 江國蘭,女,40餘歲,重慶北碚人,因今年春節期間上訪被抓回刑拘。家屬保出後又被送入"學習班"一個月,結束不久即被勞教3年。
19、 劉亞林,男,重慶永川人,今年7月因堅持修煉被下崗,隨即進京上訪,被抓回刑拘一月後判勞教一年。
20、 陳玉梅,女,28歲,重慶大渡口區人,99年8月、9月兩次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21、 萬榮秀,女,53歲,重慶通用機器廠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兩次拘留後判勞教一年半。
22、 余榮果,女,27歲,重慶電信局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勞教一年。
23、 唐國蓉,女,55歲,通用廠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兩次拘留後判勞教一年半。
24、 向中瑤,女,28歲,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25、 黃根慧,女,54歲,通用廠子弟校退休教師,原重慶江北分站站長,因今年春節期間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26、 彭昭君,女,28歲,黃根慧二女,99年國慶期間第一次進京上訪被送回刑拘一月放出。今年春節再次進京上訪,後被判勞教一年。
27、 李正華,女,52歲,通用廠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半。
28、 張美玫,女,56歲,通用廠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29、 譚文明,女,53歲,重慶肥皂廠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30、 薛珍,女,62歲,重慶肥皂廠職工,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31、 劉世水,男,40餘歲,重慶安岳縣人,99年、今年先後兩次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三年。
32、 陳孝玲,女,30餘歲,安岳縣人,99年9月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33、 王洪霞,女,36歲,安岳縣人,99年9月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34、 葉素碧,女,40餘歲,99年9月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35、 劉國萍,女,40餘歲,今年因進京上訪被勞教一年。
36、 劉秀美,女,30餘歲,99年9月進京上訪後被判勞教一年。
37、 李忠林,男,50餘歲,今年3月因在天安門展示大法橫幅被勞教一年。
38、 易明芳,女,49歲,因進京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39、 黃素蘭,女,50餘歲,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職工,因先後兩次上訪被判勞教一年。
40、 陳克蓉,女,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職工家屬,因"兩會"期間進京上訪被刑拘一月,5月11日因在功友家看講法錄像被再度刑拘一月後判勞教一年。
41、 康義,男,醫生,99年9月因進京上訪判勞教一年。
42、 謝錦,男,重慶郵電學院講師,99年12月被判勞教一年。
43、 王建國,男,28歲,99年9月判勞教一年。
44、 陳昌元,男,40歲,2000年3月判勞教一年。
45、 劉蘭,女,40歲,特鋼廠職工,99年12月被判勞教2年。
46、 袁育蓉,女,49歲,家住重慶井口地區,今年8月被判勞教2年。
47、 趙尊遠,男,49歲,重慶華岩人,今年4月被勞教一年。
48、 王志紅,女,40餘歲,原石油管理局招待所職工,99年10月因進京上訪被拘留45天。今年春節因與功友交流被判勞教一年。
49、 丘翠香,女,50餘歲,沙坪壩新橋人,因進京上訪於今年5月被勞教一年。
50、 吳雪芳,女,勞教一年。
51、 苟長芬,女,勞教一年。
52、 丁淑敏,女,勞教一年。
53、 亢紅,男,勞教一年。
54、 劉天樹,女,勞教一年。
55、 劉利慧,女,勞教一年。
56、 王京採,女,60餘歲,安岳縣人,今年3月因進京上訪被拘留15天,強行罰款2000元,現被關精神病院。
57、 李孝瓊,女,60餘歲,重慶安岳縣人,今年6月因進京上訪被拘留15天,罰款4000元,單位因"看管不力"被罰5000元,現被強行關在精神病院。
58、 張優稿,男,60餘歲,重慶大學光電專業講師,今年6月下旬因進京上訪被抓回刑拘,其間曾遭受電擊、毆打等暴力。隨後於7月底被判勞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