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北京通州喬莊看守所對待大法弟子的種種暴行令人髮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8月22日】(一)

我和其他功友6月25日去天安門證實大法、宣傳大法時,被無理抓回當地派出所,他們對我們進行了惡毒打罵後,就送我們到喬莊看守所。在這裏,我們被分到不同號裏。

一進門,號長(一監室犯人中的組長)就開始教我們《規矩》。《規矩》就是蹲(兩手前伸,身半蹲)、飛(彎腰、俯首、背和手心貼牆)和走板(室中每一犯人都拿一塊鞋板打屁股或其他地方),從此開始真正的監獄生活。

第二天,我們根據監規中的「不准打罵、體罰、侮辱、虐待」條文向管教反映,得到的結果是把我們中二人帶上手銬和腳鏈,導致他們手腳紅腫、走路彎腰、睡覺難受。有的回號後,號長大加毆打。

我們不是犯人,他們用這種方式對待我們,我們就以絕食來抗議、來捍衛大法,這就更觸動了他們那根魔性的神經,從而將高達2000多伏的電棍電弟子的臉、牙、嘴甚至眼睛,還有脖子和胸部等,有時可聞到一陣陣電時的皮膚燒焦味,有的功友被電得臉部完全變形,眼珠都凹在肉裏了。

我們還見到對不願說出姓名、地址的外地弟子,管教就讓號長用鞋底往弟子臉上打,有時甚至可辨出臉上鞋印的痕跡,有時臉上的皮膚都打沒了,肉直接露在外面。打屁股也常要打到淌血,看到他們身上到處青一塊紫一塊,慘不忍睹。更有甚者,它們用手捏婦女乳頭轉圈,完全是流氓行為。

這就是我所見的邪惡之徒所製造的人間地獄。

(二)

我曾以「涉嫌」之名在喬莊拘留所拘留了30天,關押在西監5號。這30天中,我看到並親身經歷了人間最邪惡的一面,這裏是人間地獄的活標本。

到看守所那天中午,我和另外幾個人被一個姓田的女班長帶到西監5號,在筒道裏不知誰說了一句話,那天班長上來就打,嘴裏還一個勁地說:「我不是打你,我在教你規矩。」剛進到號裏,那個田班長就說:「脫衣服,從裏到外都脫。」大牢頭和二牢頭也跟著說。有人不知道怎麼回事就沒脫,那個田班長二話沒說就踹一腳,嘴裏還罵著。從我們功友兜裏搜出20元錢,田說:「你這錢不登記了,就沒收了。」(無收據)。都搜完後,田對大牢頭說:「都好好教教規矩。」這個所謂的規矩就是不同的打罵體罰方式,有飛著的(頭低下去,把胳膊抬起來,手心貼牆。這個飛著時間長一點就容易暈過去)、有蹲著的(雙手向前伸直半蹲)、走板(就是打人)等。等田一走,二牢頭就說;「都到外面站著去。」那時正是中午,氣溫達38℃左右,她們讓我們站太陽下,一站就是一、兩小時,有一個比較胖的功友暈倒了,有人要幫她,二個牢頭不讓,說死不了就行。在以後的日子裏,我們受盡了她們和警察的打罵、酷刑的折磨。

通州看守所領導不但指使犯人打人,他們還濫用私刑,目無國法。

1. 趟鏈子:是把手銬和腳鐐配合起來折磨人的一種酷刑。腳鏈:是自制的,分兩種重量,用約粗16-18mm的鐵條彎成圓形套在腳脖處,用螺栓或鎖固定封口,中間用250mm長的鐵鏈連接
手銬:也是自制的,中間有一銷子,連接兩個粗8-10mm的鐵條彎成的圓形也用螺栓或鎖固定。
趟鏈子還有多種形式如:

1) 腳上趟腳鏈,胳膊背到後背用手銬銬上。這種酷刑使你晚上根本無法睡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過一、兩天,手就會腫得像麵包一樣,腳也磨破了。就在這種情況下,還時加打罵、電刑,而且6-7個警察同時電一個人。

2) 腳上趟腳鏈,把一隻手銬上,另一邊銬在腳上。這樣走路不能直腰,睡覺只能保持一個姿勢,很多事情不能自理。但他們還要逼著幹活,打罵、電刑時有發生。

3) 腳上趟腳鏈,一隻手從腳下穿過與另一隻手銬在一起。這樣走路都很困難。而且想個招就治你,從床上生往地下拉人,人失去重心,膝蓋磕在地上,皮肉開花。除以上三種外,她們還有別的方式,不一一列舉。她們說趟鏈子都是所長簽字同意的。

2. 電刑

有一次,潘長春副所長帶隊,還有馬科長,一個女班長,趙管教、4個警察、4個勞動號(犯人)。其中女班長、管教、警察各拿一根電棒,讓4個勞動號(男)把某某(女)按倒在地,然後4個男警察同時電臉、牙、脖子、頭部、腋下、胳膊、腿,最無恥的是他們竟然把衣服撩起來,說是電身上的穴位。這明明就是明目張膽的流氓行為。副所長還說15分鐘一個療程,最長的電兩個多小時,臉部都電糊了,兩隻眼睛腫得睜不開,電得小便失禁。她的腳上還上著鏈子,手上還銬著手銬,身上沒有一塊好地方,如果不是我親眼看到,我真不敢相信這是人民警察幹出的事情,他們還是人民警察嗎?!

早晨沒有吃飯,就從號裏拉出來,站在筒道裏用頭頂著牆,找幾個勞動號看著,要站不好,上來就打。一直站到下午3點多鐘才讓進號,沒吃飯、沒喝水。

3. 插管

國家明文規定禁止插管,而通州看守所公然違反國家規定。插管也是由潘長春副所長帶隊,馬科長、趙管教、5個男犯人,把人拉到筒道裏,4個男犯人強行把人絆倒躺在地上,兩個犯人用腳踩著腿,兩個犯人用腳踩胳膊,另外一個犯人揪頭髮,一人從鼻子往裏插管。被插的人要是嘔吐,他們就用一根繩兜住嘴在腦後繫上,說是帶「嚼子」,還說要是吐出來就用針管吸起來再灌進去。灌的時候用一根約100mm長30mm粗的針管。一般一次灌10-12管。有的人一天灌3次。他們拿人命當玩笑,灌完一個人,他們說再來一支,根本不把弟子當人看。灌的東西有牛奶、十滴水等,放上過量的鹽。人的胃承受不了。每灌一次要20元,說是管子錢、牛奶錢。有的人沒有錢,他們就用一根管子給十幾個人插。真是慘無人道。灌完後回到號裏還要逼著幹活,稍不隨意,就給你走規矩。號裏有監視器,號內的一切都在警察的視線之內。而管教、所長還對牢頭面授機宜。回來後牢頭就像得了尚方寶劍一樣,有恃無恐,大打出手。牢頭無恥地說:「不是我要打你,這是看守所的規定。打你是我的工作,我也是犯人,我也得聽人家的。」

在這30天裏,人間地獄走一回,真是噩夢一場。

我要控告看守所,一、私立規章,濫用私刑;二、所長、管教指使犯人打人;三、警察打人、四、侮辱婦女、五、違反國家明文規定,目無法紀。

我們是法制國家,警察打人是違法的,其行為非常惡劣,嚴重破壞了人民警察的形像。

為甚麼通州看守所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為甚麼通州看守所不見「青天」?我要求嚴肅查處指使者和打人兇手,嚴肅法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