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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邪惡勢力殘酷鎮壓法輪功(2)

——莫非日寇又回我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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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8月12日】 我叫XXX,今年33歲,在山東某市工作,98年開始煉法輪功。

自法輪功被政府非法取締後,許多大法弟子赴京護法,99年10月份我打算進京護法被單位非法關押了十多天,99年12月17日我又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我是大法弟子,我要護法,我要去見中央領導人向他們說明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功法,不是邪法。可走到天安門廣場就被便衣警察截住了,拉到了駐京辦事處,到了那裏先開始全身搜查,把錢都搜去後,把我叫到一個沒人的走廊裏三個警察一齊拳打腳踢向我全身打來,直打得我鼻青臉腫、嘴唇出血才住手。

同去的不知姓名的8個功友也被他們打了,特別是濰坊的一個男功友被他們雙手銬住踩在地上,用穿著皮鞋的雙腳在他頭上踢來踢去,鮮血從他口裏流了出來,慘不忍睹,幾個小時後他們打的累了才罷休。而且用手銬銬住我們雙手,讓我們坐在地上,直到傍晚才給我們一點饅頭和鹹菜。這時我單位領導馬書記等四人乘飛機來接我,第二天早上我被帶到了鎮派出所,鎮派出所的同志勸我放棄法輪功做了兩天思想工作沒見效,便把我送進了一個刑事拘留所。在拘留所的同一監室裏還有6個功友和4個犯人,每天我們幹十幾個小時的活,中午吃的是老白菜幫子放在清水裏煮一煮,早晚是鹹菜。

一個月滿期後單位裏又把我接回,問我還煉不煉,還去護法不?我說:「煉,還去北京護法」。他們就不讓我回家,在家人多次懇求下單位才放我回家,但回家剛6天,古曆臘月二十三「辭灶節」單位又來人強行把我拉上了麵包車,說把我送往精神病院,我氣憤地說:「我煉法輪功做好人就成了精神病了嗎?你們憑甚麼把我強行送精神病院?若強行要送進去,我就撞死!」在我的奮力抗爭下,他們只好把我拉回了單位。我同家人剛團聚了6天又強行分手,我那孩子才七歲啊!家中還有近70歲的公婆和體弱多病的大哥及失去勞動力的小姑,後來聽說我被拉走後婆婆便昏倒了,「臘月二十三,放鞭迎新年」這個親人團聚的日子,我卻被非法關進了單位裏坐了禁閉。

他們又把我並不煉功的母親拉來同我關在一起,臘月二十八還有2天過春節了,我對像找到單位書記要求讓我回家過年,親人團聚,被派出所的值班人員粗暴地阻攔了。書記說:「要回家就得交上6000元」我對像四處借錢,借了2000元要求交上放人,書記說甚麼也不肯,我對像只好含著眼淚回家了。就這樣我和母親被關在我的工作單位過了這個難忘的2000年春節,正月初八同志們都回來上班了,領導見我的思想還沒轉變,因關在這裏牽扯派出所和單位出人值班他們嫌麻煩,又再次決定送精神病院,被我以死拒絕了。20多天下來,母親也消瘦了一圈,病倒了要回去他們不讓,最後被哥哥硬拖回了家,他們一直關了我兩個多月,到全國人代會開完後才放出來。政府官僚的做法在群眾中不脛而走,已引起極大民憤,有看不慣的警察都說:「真是喪盡天良,折磨百姓狠過日寇。」

剛放出20多天,他們怕我「4.25」又去北京上訪,又非法捉我還想非法扣押,我想只有上北京把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告訴中央領導,法輪功不是邪的,只有法正過來,我們才能不遭這不公正的對待,我又踏上了去北京的路。4月21日在北京檢察院上訪,派出所扣留下轉送地方駐京辦事處,他們讓我們睡在地上,3天後單位領導同派出所長又把我押回了鎮派出所,當時正好是鄉集,他們在我胸前掛一個「邪教徒」的牌子,把我用手銬子銬在路邊的電線桿子上示眾,近5個小時後才放開我。我修大法做好人對社會有百利無一害,他們這樣對待我是不對的,我決心用善心犧牲自己的生命阻止他們非法扣留我,我絕食了第七天後他們怕出現生命危險放了我,至今單位不讓我上班,工資從去年10月份就停發了。

我知道甚麼是正的、甚麼是邪的,也相信廣大人民遲早會知道真相、識別正邪。甚麼困難也休想擋住我修煉,我一定做一個法輪大法好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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