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是以修煉心性為本的正法門修煉活動,教導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準則提高心性,做道德高尚的好人。法輪大法的法理一再強調以提高心性、提高層次為本,教導修煉者絕不要執著追求個人在修煉過程中出現的功能或天目所看到的另外空間的景象,否則就會走上偏離大法的道路。有些人將自己帶著執著心所看到的幻象或別有用心地編造出來的東西,向學員以至向社會大肆宣揚,隨意穿鑿附會,甚至妄圖掀起這樣那樣的行動,如此等等,都完全背離法輪大法的法理,絕不是真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應有的行為。如此任意妄為而不知悔悟者,我們也不能再將他們當作法輪大法的學員、弟子對待,其所作所為所引起的一切後果,一概由他們本人負責。
香港法輪佛學會
200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