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其愛人因去天安門上訪,向世人說明真相,被押回老家拘留月餘(其間曾被混於死刑犯中遊街,《明慧網》有過報導),後地方官也覺得無聊,便讓其把戶口遷往男方老家,便無罪釋放(有無罪,真與戶籍在哪兒有關嗎?)。可接下來的是男方戶籍主管因其煉功而不收留其戶籍。到現在戶籍問題,一方不要,另一方不留,懸而未決,讓我們外人真哭笑不得。
至6月份,丈夫又因去還認為值得信任的官方說明真相而又被抓。在拘押的車開到辦事處中途,一警察便惡相畢露,與另一警察說,反正沒人看見,留著也麻煩,不如弄死他算了,票一撕,神不知,鬼不覺。(註﹕地方公安從北京公安手中接人,除了一張雙方交接的條,各自都不留底,怕數量統計的過於準確,跟上方不好交代吧。)但是也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於是他們又合計,跟我們學員說,乾脆你把戶口從我們這兒遷走放你得了。於是被放。
一家兩口,最後都出現了戶口問題,地方官還覺得「麻煩」!裁決一個人真是無善惡、法律標準了,實在突顯政府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脆弱、無理至極!可悲,山東之大到今天竟容不了兩個修「真、善、忍」的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