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階下囚」到「座上客」

——再寫給中國深圳市市長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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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6月30日】

尊敬的深圳市市長:

本人於6月10日寄給你的《大法圓融慈悲眾生》公開信,想必你收到了吧。儘管沒有回信,沒有消息,沒有下落,但我能理解你。今天再一次寫信給你,是為了讓你知道,我已經離開了深圳,現在廣州工作。

由於你的轄地某公安分局違法對法輪功及對本人的打壓,不歡迎本人在該區居住併合法申報戶口。本人即在社會上應聘,並在應聘資料上寫明:「本人係法輪大法真修弟子」,結果仍然有不少高科技企業歡迎本人前往工作。然而本人分身無術,只能去一個地方。煉功人隨其自然,從不挑挑揀揀,機會理所當然屬於贏得第一時間的企業,這是廣州的一家外資公司。

我跟這家公司合作已有兩年,老闆看過《轉法輪》,也理解法輪功,兩年來一直多次盛情邀請本人前來合作、工作、入技術幹股。「真誠所至,金石為開」!但苦於機緣尚未成熟,故一直未能成行。而今,由於你的政府對法輪功及對本人的打壓,理所當然為這家企業請來了盼望已久的人才。就這樣,我從你的「階下囚」成為這裏的「座上客」。

1、 到公司的第一天,老闆當即宴請我,為我洗塵,表示歡迎:「很高興認識你這位朋友,你不但技術精深,而且人品很好」!
2、 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本人的智慧和創造能力,公司給我提供最寬鬆的工作環境。老闆安排我一套房子,讓我在宿舍裏上班,不坐班,不簽到,不隸屬於任何部門,自己安排和支配所有時間。這在本公司是前所未有的,是公司對我的最大信任和支持;
3、 在你的轄地內,XX公安分局違法扣押並沒收本人主要用於技術開發的3套電腦。而在這裏,公司卻配備給我3套更高檔的電腦和齊全的先進開發設備,……;
4、 公司請我來,我卻從未跟公司提及待遇。老闆主動為我作主:給我的工資是中方人員中最高的,是該軟件公司總經理的2倍;
5、 公司支持我修煉法輪功,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法輪大法弟子,都願意與我交往,了解法輪功的真相,閱讀《轉法輪》,同情法輪功的遭遇。

滴水之恩,當以湧泉相報。我的師父李洪志先生曾經說過(大意):修煉的人早就把世間的名利看得很淡了。優厚的待遇對於我個人並沒有太特殊的意義,但對於法輪大法來說,在中國政府違法打壓法輪功的惡劣環境中,公司優待法輪大法弟子的意義卻很深遠,因為這代表著世人和社會對法輪大法的見證和認識,反映了當今中國大陸在法輪功問題上的人心向背。本人將更加精進實修法輪大法,做好本職工作,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向更多的人們證實法輪大法。

我走了,市長先生!然而深圳市還有許許多多比我更優秀的法輪大法弟子,他們都是深圳市各行各業中的精英,是深圳人民不可多得的人才,你不能再打壓他們啊!「邪惡即將被除盡;人世間的敗類也將得到應有的報應;不能使罪惡再延續了」。「善與惡的表現中都充份體現了各自將要得到的結果。眾生,將來的位置是你們自己選擇的。」(引自經文《走向圓滿》)

致禮!

法輪大法弟子:XXX
2000年6月24日

抄送:某某區委書記、公安分局局長、出所所長,深圳市公安局局長,深圳市科技局局長、副局長,天下所有有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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