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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大廣拘留所全體大法弟子的上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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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3月2日】

上訴書

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現被關押在長春大廣拘留所內。我們因修煉法輪大法使身心得到淨化,深感法輪大法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是一部高德大法,眾多的大法弟子會帶動整個社會道德回升。懷著這種共同的心願,我們踏上了進京上訪的路程,相信政府會做出正確判斷,還法輪大法清白,給我們大法弟子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可是事與願違,我們還沒等靠近信訪辦大門,就被信訪辦門口眾多的警察、便衣給強行抓回。後來從看押我們的警察口中得知,凡是法輪功上訪者來一個抓一個。即便是上訪成功,也被關進信訪辦內一個大鐵籠子裏受折磨,然後再被地方公安人員用錢買出來。其目的是欺上瞞下,控制大法弟子上訪數量的真實性,以達到其政治目的。還有一部份大法弟子在天安門廣場遊覽散步,也被警察抓住,強行押回。這一切一切,使大法弟子非常痛心。

尤其是強行押回後,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將我們強制拘留。我們當中絕大多數大法弟子拒絕在拘留票上簽字,因為我們不是罪犯,我們沒有違法,拘留我們不符合法律程序,沒有法律依據。強制拘留我們這種行為是執法者在犯法,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們向長春市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撤消對我們的拘留,放我們回家。

長春大廣拘留所全體大法弟子
200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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