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一個打給檢察院的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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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3月10日】

A (接線員): 餵?
B (大法學員):您好!我姓毛。我想反映一個情況。成都核工業部585所7名法輪功學員在一學員家中看電視劇<觀世音傳奇>。被闖入家中的公安拘留。家屬到成都市武侯公安分局去問時,公安說,法輪功學員只要在一起就是犯罪。是這樣嗎?
A:你是法輪功學員嗎?
B:是。
A:你叫甚麼名字?
B:毛慧芷。
A:你是那裏的?
B:美國。
A:在美國有多少人煉法輪功?
B:不清楚,可能不到一萬。
A:還不少。
B:不多。
A:你在美國那裏?
B:你不要來調查我。你應該去調查我反映的情況對不對。
A:這個你要去問公安部。你是中國公民還是美國公民?
B:你為甚麼要問這個問題?
A:你要是中國公民,你就要遵守國家法令。
B:我是中國公民,我知道憲法要反映人民的利益。
A:毛慧芷女士!你要是中國公民,我勸你不要再煉法輪功了。公安部已宣布法輪功是非法組織。
B:為甚麼?
A:這個廣播,電視,報紙上都有。好長時間了。
B:你聽得比我多,你說說為甚麼?
A:我跟你說:法輪功是非法組織。法輪功要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置人死亡……
B:法輪功沒有組織。大家覺得好到一起煉煉功。有人幫忙找一個地方就是了。法輪功不會致人死亡的。我以前是一個癌前病變患者。我也沒想用法輪功治病。別人給我一本書,我喜歡看這本書。看著看著病都好了。我就照著書開始煉法輪功了。法輪功學員學法煉功修自己,沒有要推翻……(我的話被打斷)
A:你可能沒看報紙。你要多看《人民日報》。
B:報紙上是一言堂。把法輪功學員都抓走,關起來,不讓說話。這樣的報紙我怎麼能相信呢?人有一句話叫:「兼聽則明」嘛。(沒回答)…… 我今天主要想 知道,法輪功學員只要在一起就是犯罪,有這樣的事嗎?
A:這個你得問公安部。
B:公安部的電話號碼?
A:011……嗯……你自己去找。
B:怎麼找?
A:你怎麼找到我們的,你就怎麼找他們。
B:?
A:毛慧芷女士,我告訴你,不要煉法輪功了。你是中國公民。不管你走到哪裏,你也要遵守國家的法令。你在美國多長時間了?
B:不管在哪裏,我也要煉法輪功。我在美國十多年了。早就可以是美國公民了。但我一直保持中國公民。因為我熱愛自己的祖國。我希望我熱愛的祖國強大起來。現在看來我應該申請美國公民了。我也希望你做事憑良心。人做的一切以後都要自己承擔的。就說這些了。再見。
A:再見。

電話掛了。很久,我心裏很難受。我覺得自己的善心不夠。語氣中夾著爭鬥心。道理也說得不透。大法給予我的,國內弟子用生命換來的一次弘法機會,我沒做好。除了爭鬥心沒去乾淨外,更主要的是我內心深處,很深很深的深處,還有著一顆保護自己利益不受傷害的心。

老師在長春回答問題時說:「……我們在修煉中,社會上和不同的人給我們製造方方面面的麻煩,我們都能針對不同的情況維護好大法,這不就是護法嗎?至於說這些壞人,幹壞事的人,如果他要能挽救的,我們勸說他,可能他說不定他還得度。如果他一意孤行,就這樣幹下去了,歇斯底里地這樣幹,那到一定時候,我們就會處理他。也可能是考驗學員暫時利用利用他,等我們修煉結束,他自己做的一切他都得去償還,這是肯定的。」(《法輪佛法》(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P102)

我離大法對我的要求差得太遠了。與精進中的弟子相比更是無地自容。但我知道只要以法為師,在自己的心中下功夫。就一定會看到轉動法輪乾坤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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