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部份學員致中央及政府領導的呼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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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3月10日】

中央及政府領導:
您們好!我們是長春市部份法輪大法修煉者,想就目前在國內越演越烈的法輪功問題談談我們所了解的實際情況,向您們傾訴一下我們的心聲。

我們修煉法輪大法已有幾年,在這幾年親身的體驗與感受中,我們皆受益匪淺,身心得到巨大變化,深感大法的威力與神奇。我們通過實踐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是高德大法,是有利於國家,有利於社會,有利於人民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輪大法直指人心,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標準,注重道德修養,不斷提高思想境界,做一個好人、道德高尚的人,對社會精神文明建設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有力地穩定了社會的安定。

二、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們都身心健康,精力充沛,陳病頑疾一掃而光,徹底擺脫了病痛的折磨,重獲新生。我們有了強健的身體不僅能更好地服務於社會,為社會多創造價值,同時也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減輕了國家的財政負擔。

三、法輪大法沒有任何組織,也決不參與政治。你想煉就來,不想煉就走,不計名,不計報,義務教功,完全是鬆散的群眾性煉功活動。並且李老師要求我們:「除幹好本職工作外,不會對政治、政權感興趣,否則絕不是我的弟子。」,「永遠不參與政治、不干涉國事,真修向善, ……」

四、法輪大法不是迷信,是真正的科學。大法揭示了許許多多科學奧秘,為未來科學的發展開闢了新領域。

法輪大法是正法,可以說是大法把我們從迷幻中喚醒,使我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目的,使我們身心得到康健,重新揚起生命的風帆。尊敬的中央及政府領導人,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們不願放棄自己的信仰與追求。然而,現在國內無論多大年齡、甚麼職業,只要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就會面臨失學、失業、失去生活來源的危險,並且大部份人還會受到公安機關的監視、跟蹤、毆打、逼問,甚至關押。種種嚴重侵犯人權、無視國家法律的行為,觸目驚心。我們深知,這一切都出自一些別有用心,想利用法輪功來謀取政治資本為目的的政客之手,並不代表政府。所以我們本著對黨、對人民、對社會負責,本著對中央及領導人的高度信任,在當地政府不予理解、無力解決的情況下,進京上訪,行使憲法所賦予公民的權利。

可是在上訪過程中,接待我們的不是信訪局的工作人員,而是層層在火車站、路口、信訪部門門口堵截的公安、便衣。並且各省還專門派出大量公安人員,在當地和北京大肆逮捕、抓獲上訪或準備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在北京,無論你是在天安門廣場觀看莊嚴的升國旗儀式,還是在寬闊的街道上行走,都要被便衣詢問:「你是煉法輪功的嗎?」回答「是」就會被立即帶上警車,非法遣送回當地。回到當地,我們都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或「搞迷信活動」等莫須有的罪名被拘留、打壓、罰款,有的甚至被勞動教養。

尊敬的中央及政府領導,我們法輪功群眾都是自覺地維護國家憲法和法律的守法公民。我們深知:國家對正常的強身健體活動從末禁止過;並且公民享有憲法及「聯合國國際人權宣言」所賦予人民的信仰自由權,向有關部門領導反映事實真相及自己意願的權力。我們堅信:我們的國家是法制的國家,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決不允許這種肆意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現象存在,這只是個別人所為,決不代表政府。

所以,我們懇請中央及政府領導,在日理萬機的繁重工作中能傾聽我們的呼聲,能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和實事求是的原則,重新調查一下法輪功問題,使真相大白於天下,使廣大無辜修煉者重新獲得公正與自由,給法輪大法一個公正、合法的修煉環境。

此致
敬禮

長春部份法輪大法學員(簽名略)
200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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