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輪功學員在國際特赦都柏林中心「反迫害」 電影晚會上的演講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12月3日】 十一月十八日晚,國際特赦都柏林中心辦公室在愛爾蘭電影中心舉辦了一場「反迫害」為主題的電影晚會,法輪功學員被作為嘉賓發言介紹了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慘遭迫害的事實,並回答了觀眾的提問。整個發言,場面感人,催人淚下。發言結束後,聽眾紛紛向學員表示謝意和關心及支持。

以下是法輪功學員的發言:

*********************************

女士們、先生們:

首先讓我向國際特赦都柏林中心辦公室邀請我來介紹法輪功及其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迫害的事實表示深深的感謝。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夜裏,警察在全國逮捕了數百個法輪功負責人。三天以後,中國政府宣布法輪功為「非法組織」;中國公安部發布通緝令通緝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然而事情並沒有結束,所有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被迫寫保證「脫離法輪功」,如果他們拒絕的話,輕者被從工作單位、學校、部隊等開除,重者就會被送去勞教所、精神病醫院、判刑等,甚至被關押在任何地方如公司、政府辦公室、甚至他們的家中。

一、 拘留所中的殘酷迫害
法輪功修煉者在被拘留後仍然被要求「脫離法輪功」,華爾街日報的伊安.約翰遜這樣報導:

「……在陳子秀去世的前一天,逮捕她的人又一次要求她放棄她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在又一輪警棍打擊後幾乎失去了清醒意識的情況下,這個58歲的老人還是堅定地搖了搖頭。

暴怒的地方官讓陳女士赤腳在雪地裏跑。據其他目擊這一事件的監獄中的人說,兩天的折磨使她的腿嚴重淤傷,她的短短的黑髮上粘著膿和血。她在外面爬,嘔吐並因虛脫而昏倒。她再也沒有恢復知覺,並於二月二十一日去世。

一位在這間平房的隔壁房間的法輪功學員寫道:「我們聽到她的慘叫。我們的心在煎熬著,我們的精神幾乎崩潰。」據目擊者說城關街委會的官員們用塑膠棍棒打她的腿、腳、後背下方,並用趕牛用的刺棒打她的頭和頸部。和她同一獄室的人說,那些人不停地吼叫著要她放棄法輪功並咒罵李先生,每一次,陳女士都拒絕了。

二十二日,張女士和她兄弟被帶到了當地醫院,醫院也被警察包圍。他倆回憶說,母親躺在一張桌子上,穿著傳統的喪服:一件簡單藍色的束腰外衣和長褲。在屋子牆角的一個袋子裏,張女士說她看到了母親沾滿血跡、被扯破的衣服,還有沾著污跡的內衣。她的小腿瘀黑,背上有六英寸長的鞭痕,牙齒裂開,耳朵腫大青紫……」

梁建田,由於牽涉出版法輪功書籍被以捏造的罪名非法判終身監禁。劉景頌,由於同樣的「罪名」被判處二十年徒刑。

以上只是成千上萬的殘酷迫害中的幾例,由於太多我不能在此一一列舉。到目前為止,八十二人致死;五百多人被判刑,最長的達無期徒刑;六百多人被關押在精神病院;五千多人被勞教;五萬多人被關押;一萬多學生失去學業;千萬人失去工作......

二、個人經歷

一九九六年夏天在來愛爾蘭的幾個星期前,我開始了法輪功的修煉。我一直在尋找法輪功煉功點,想通過煉功治我嚴重的偏頭痛以及腰背痛。但由於我正忙於準備出國的事而沒有時間真正花時間尋找。非常幸運的是,一次在火車上,坐在我對面的一位男子給了我一本《轉法輪》,我的修煉之路由此開始。不用說,所有的毛病都不治自好,而且更重要的是我變得更加平和寧靜,工作也更能集中精力。

在得知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之後,我開始非常的不解和難過,法輪功教人向善,提高人民的健康,為甚麼國家要禁止。所以我決定在聖誕節假期回國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下了飛機之後,可以感覺到那種非常緊張的氣息,沒人公開談論法輪功。我通過一個在瑞典的學員和一位北京的學員聯繫上了,我們約好了見面的時間、地點以及我們將穿甚麼樣的衣服。這讓我覺得好像小時候看過的電影中的人物。不管怎麼說,最後我決定去國家信訪辦上訪。那是新世紀的第一天。有人告訴我信訪辦就在天安門附近,但是我沒有找到,就向一位警察問路,並告訴他我去的目的。他馬上就通知了他的上司,幾個警察立即上來將我圍住,並把我帶到一輛大轎車上。他們問我叫甚麼名字,哪兒來的,幹甚麼的,等等。然後他們又將我換到一輛中型的警車上,車上已有三位看上去像農村來的婦女了。一個特別強悍高大的警察問這些女士從哪兒來,但是她們拒絕回答。這個警察於是走向一位女士接著就惡狠狠的開始打她。我上前去阻止,但不管用,因為他差不多是我的兩倍高。看著眼前的一切,我覺得非常傷心。後來得知,這三位女士是騎自行車花了七天的時間才到北京的,因為不論乘火車或汽車,警察和工作人員都要檢查是否法輪功學員(如是法輪功學員就會被遣送回去或者被拘留)。他們甚至讓人辱罵法輪功和李洪志先生來檢查區分法輪功學員。警察還沒收了所有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以達到控制學員去北京上訪的目的。

警車裝滿法輪功學員之後(在天安門廣場上),我們被拉到了一個我至今也不知道是哪裏的地方,警察讓其他人下車,然後把我拉到了我的當地政府在北京的辦公室-濰坊駐京辦事處。在那兒,警察又詳細地訊問了我兩次,包括我從下飛機那一刻開始。我告訴他們中央政府關於法輪功的決定是錯的,應該撤銷;並允許人民有自由做他們想做的事。幾天之後,他們把我遣送到機場,這樣我又回到了愛爾蘭。

三、我的家人

我有兩個姐姐和一個弟弟都修煉法輪功,他們在去年七月政府公布取締法輪功時都去北京上訪。弟弟和一個姐姐在被帶回我的家鄉繼續拘留前都在北京被關押了好幾天。我弟弟和另外幾千個學員一起被關在一個很大的體育場裏,沒有水,沒有食物,不准上廁所。他的肋骨和腰都被警察踢爛了。在我家鄉的城市,警察仍然逼迫他寫「保證」不練法輪功。一個身材高大的警察踩在我弟弟的腳踝骨上,並用力碾來碾去,好像想把它們碾碎一樣。我的兩個姐姐被警察關押了許多次,每當國家有甚麼大的活動或者警察聽說法輪功要有甚麼活動時,姐姐們就被關起來。兩個姐姐都被公司開除了,在北京被關押的那個姐姐,丈夫因為怕受牽連和她離了婚,如今她一個人帶著一個上小學的女兒,沒有工作,沒有社會救濟,沒有住處。另外一個姐姐現在還被關押著,這已經是從去年七月份以後的第八次了(去年四次,今年又是四次了)。今年第二次被拘留的時候她絕食了十四天,警察粗暴地用普通的管子給她灌食。

四、我的朋友

三個去年在愛爾蘭讀書的朋友也在聖誕節的時候回國上訪,然而至今他們未被允許回愛爾蘭繼續他們的學業。趙明,是都柏林三一大學計算機系的研究生,同時在他的大學裏免費教法輪功,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他回國上訪。今年一月六日,他根據憲法去國家信訪辦上訪並被關押。之後他被押送回他的城市長春,後來他家裏人交押金他才被釋放回家。但是警察沒收了他的護照並要求他寫「保證」不再上訪國家取締法輪功的政策。但是這個無理的要求被趙明堅決拒絕了。

因護照被扣,趙明無法按期回愛爾蘭進行正常的學業,被逼無奈,三月份他只好回北京謀生,誰知又被警察認做是「組織者」四處通緝。他於五月十三日慘遭毒手,突然失蹤,直到八月一日才得到他的一些消息:五月十三日他在一功友家準備去天安門打橫幅證實大法時被跟蹤的公安抓走,關押在海澱分局看守所,同時被抓的還有其他幾個功友。被抓時,趙明問警察:有甚麼理由敢肆無忌憚的抓人,隨便抓人是違法的。警察說等到派出所裏你就知道是合法的了。在派出所和拘留所,趙明對警察的邪惡工作拒不配合,他始終以沉默表示對邪惡的蔑視,警察和預審沒有從趙明嘴裏得到一點消息。在海澱看守所裏,他拒不照相。在看守所裏期間受盡虐待,他的一條腿被打傷。

於二零零零年七月七日,他在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被送到北京郊區的大興縣團河勞教所勞教。趙明在勞教所承受了許多折磨。警察和犯人一起圍著打他,用電棍電他,他每天只允許睡兩個小時。看守仍然叫他寫「保證」,他不寫,他們就圍著他往死裏打。他所承受的痛苦真是語言難以形容。警察強迫他坐在盆裏,頭彎向腳,塞進床下。床板被身體頂了起來。他們就坐在床上壓。二十多分鐘後把他拉出來,十幾個人開始一起毆打他,用膝撞他的身體。整個過程有兩個多小時。他的大腿四週都是黑的。膝關節紅腫,五天不能蹲大便,兩週內不能正常行走。

楊方,是敦萊爾日高級大學(都柏林)會計學學生,去年回家過聖誕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在北京一個學員家被拘捕。同她一起被拘捕的還有英國的三名法輪功學員,但是這三名英國學員都在被關押幾天之後遣送回英國了。然而楊方在她的家鄉遼寧省瀋陽市的拘留所裏一直被關押著到今年的一月二十八日,之後她在家裏被「監視居住」。她的護照一直被警察扣押。劉鋒,敦萊爾日大學(都柏林)的市場經濟學學生,去年回家過聖誕。帶了一封信去上訪,在失蹤幾天後,他也被遣送回他的家鄉遼寧省的大連市,現在同處於在家「監視居住」。警察沒收了他的護照。

五、甚麼是法輪功

那麼,到底法輪功是甚麼?他何以使上億的人寧肯被勞教、判刑、甚至被打死也不放棄對他(法輪功)的信仰?法輪功,又叫法輪大法,是高層次的修煉系統,歷代都是單傳獨修的。一九九二年五月,李洪志老師在經過改動之後把他介紹出來為的是讓更多的人能夠受益。因為他祛病健身的奇效,然而更重要的是,通過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從而提高道德水平,上億的人走入了法輪功的修煉。法輪功有五套優雅緩慢的功法,簡單又容易學。法輪功修煉者義務教功。從東方到西方,從斯堪的那維亞國家到太平洋島嶼,全世界四十多個國家,一億多人都在功法修煉中受益。

六、 國際呼籲

中國之外的法輪功修煉者開始了一場國際呼籲,希望和平解決國內的危機。我們呼籲所有的政府、組織、和一切善良的人們表達對法輪功的關心。並且要求中國政府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取消對法輪功的禁令;恢復法輪功和李洪志先生的聲譽;允許中國自己的公民擁有他們應該有的基本的人權和有信仰、言論以及和平集會的自由。

在愛爾蘭,我們特別請求人們來幫助趙明和另外兩個學生能返回愛爾蘭,繼續完成他們的學業。

感謝各位的傾聽。

謝謝。


愛爾蘭學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