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時期,岳飛墓前還沒有群奸像。岳墓前的群奸像,最早出現於明代中期,是浙江都指揮使李隆在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命令工匠鑄造的。當時鑄造的只是秦檜和其妻王氏以及萬俟卨三個,也不是鐵鑄的,而是銅鑄的。這三個銅鑄的奸像都赤身裸體、反剪雙手跪在岳墳之前。由於人們熱愛忠良,憎惡奸佞,銅奸像經常遭到砸擊和敲打,長此以往就破爛不堪了。
萬歷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浙江按察副使范來,鑑於三銅像破不成形,就令人重新鑄造,還增添了迫害岳飛要犯張俊的奸像。范來調離浙江以後,浙江巡撫王汝訓將張俊、王氏兩奸像拋沉於西湖中,又把秦檜、萬俟兩奸像移跪於岳王廟前。萬歷三十年(公元1602年),范來再次來浙江任提刑按察使,他發現原來他令人鑄造的岳墳前面的四奸像沒有了,就不惜解囊捐獻,又重新鑄造。這樣,秦檜、王氏、萬俟、張俊四奸像再度跪在岳飛墓前。
約在明末清初的時候,岳飛墓前曾經一度出現了五個鐵奸像,新增加的就是參與謀害岳飛的重要罪犯羅汝輯。到了清雍正年間,五奸鐵像又破損,王氏的鐵頭已被打落在地。鑑此浙江總督李衛又重鑄了四奸像。乾隆年間四奸像又毀,浙江巡撫熊學鵬又再鑄,現在我們看到的就是乾隆年間鑄的。
岳墓前的四奸像給我們揭示了一條真理:凡是做過有益於人民的事的人,永遠受到人民的敬仰。凡是做過有害於人民的事的人,將永遠受到歷史的審判、被人們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