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澳門的江幫邪惡曝光
12月18 日夜約10時45分澳門情報科四個便衣(2男2女)說接到線報,懷疑學員家有無證人士,藏有槍械、彈藥及違禁品,要我們簽署在無刑事法官在場的情況下同意入屋搜查的文件。學員要求叫法官來。他們說如果我們不同意搜屋,立刻把學員全家四人(三人修煉)帶走。如學員再不合作,更可叫消防隊撬門強闖民居。
學員抄下他們的姓名、警號、確定何為他們口中的違禁品。他們收起學員們的身份證並進屋搜查。大法弟子堂堂正正,不怕他們搜。翻箱倒籠一無所獲,後看到一信封內有小撮茶葉,如獲致寶,想強行拿走。學員嚴正的說這是茶葉與鐵罐茶葉一樣。但他們一定要拿走。說只是懷疑身份這一條就可以拘留我們最少六個小時。
學員說把茶葉分兩包,封口,簽名,各拿一包,如他們栽贓茶葉是毒品,學員可以拿去公開化驗,他們不肯分,更堅稱要把茶葉和學員四人一起帶走。學員不從。
此時,大批記者趕到,他們的面目就變了、判若兩人。之前,學員打電話都被他們多次按斷。現在,在媒體前不肯見光,總是背對傳媒。後來茶葉很不情願的分了二包,又要拿走。學員一定要他們寫是懷疑違禁品、封口、簽名後才能拿走。不然這是私人財物,不許拿。叫他們簽名他們就怕。後來寧願不拿也不肯簽名。他們栽贓的卑鄙用心暴露無遺。李洪志老師說:「因為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目前它們迫害學員與大法,所有採用的行為都是極其邪惡的、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一定要將它們的邪惡叫世人知道,……」(新經文《理性》)
他們急著要走了。學員講既然你們查了,你們一定要簽檢查結果,有否非法居民、槍械、違禁品?他們又不敢簽。最後連學員該簽名、確認他們沒拿走東西的地方也不用簽了。不敢再留,從樓梯離去,連電梯都不坐了。
因為學員是法輪大法弟子,回歸紀念日臨近,近期很多學員及家人都有便衣24小時用汽車、摩托車、及走路跟蹤、盯梢。學員曾去司法警察局報案,不獲受理。更說如果學員有空也可以跟蹤他人。今天中午,學員與大批報社、電視台記者見面,設想邪惡因此而採取行動。這事是對澳門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手段卑鄙、無恥。
澳門是法治社會應依法執法,不能以任何藉口肆意踐踏人權。
在此衷心感謝支持公道的記者們。謝謝!
法輪大法澳門修煉者
林逸明
200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