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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密西根州韋恩州立大學的一堂客座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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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20日】 不久以前,明慧上曾登過一篇有關校園洪法週的文章。密西根的學員深受啟發,於是也向全州主要大學500多位教授老師發出了介紹法輪功及在中國發生的事情的電子郵件,並提出可以去他們那裏辦講座。在發電子郵件的過程中,我們陸續收到了一些回信,很多人表示了強烈的興趣。其中一位韋恩州立大學犯罪學系的教授,主動提出希望我們去他的課上從犯罪學的角度講一堂課。我們很高興的接受了。

11月16日上午,2位學員帶著資料和精心製作的幻燈片來到學校。我們先放了8分鐘的介紹帶,接著一位學員就從「政府鼓勵的犯罪」這一角度講述了法輪功被鎮壓的前後及學員所受的迫害。為適應課程需要,學員主要從3個角度論述了法輪功事件:

1) 法輪功事件是由政府中少數人的獨裁專制一手造成的;
2) 少數人利用手中權力將他們的命令層層下達,超越了國家的憲法與法律。而罪行的本身又是由公檢機構及警察貫穿執行的。其本身的行為就已經違犯了憲法與法律;
3) 在殘酷鎮壓的同時,利用宣傳,教育及新聞封鎖使人民不能知道真象,從而掩蓋正在發生的暴行。

講解之後又放了《法輪功:真實的故事(II)》。接下來的提問中,這位教授及學生又提了一些頗有深度的問題,如去年425事件是否是為引起媒體注意的一個策略,法輪功受迫害與基督教等宗教受迫害的比較,等等。學員都一一做了回答。課程結束後,這位教授還提及他正在籌辦一個有關人權的會議,屆時希望邀請我們前去。

在這一次對師生的洪法中,我們最大的體會是回答要簡單扼要,而且不要迴避問題。如果對於一個問題需要解釋很多話,那實際上證明我們自己對這一方面的理解還不夠透徹,且回答的效果也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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