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月前,她的母親陳子秀「想到這裏來講明法輪大法是好的」,張女士說,「但是她死得那樣慘,所以我到這裏為她討回公道。」
陳女士曾希望使政府相信它取締法輪功是不公正的,58歲的她幾年前就已經修煉這個精神功法。根據本報四月份一篇文章的報導,那次赴京旅程導致了她被逮捕、遭受酷刑折磨以至死亡。五月,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受理了這個案件,並且隨後批評中國沒有採取措施控制警察虐待的發生。九月,美國國務院將陳女士的死亡事件作為中國踐踏人權的主要例證。中國各級政府都拒絕對陳女士的死發表任何評論。
但是,在這個炎熱的六月早晨,陳女士的32歲的女兒想要的就是一份母親的死亡證明書。
在中國,當一個人死亡時,警察通常應家屬之要求簽發一份死亡證明書。目擊者指證的2月21日殺死陳女士的警察堅持說她是因心臟病突發死在醫院裏。張女士希望通過開出死亡證明,迫使警方承認她母親是死於警察的監禁中。那樣,估計就會引起內部調查,她希望就此將行兇者繩之以法。
但是,張女士開始明白了不要說討回公道,僅僅是尋求討回公正的途徑都是那樣艱難,尤其是在一個黨超越於法律之上的國家裏。張女士匆匆奔往信訪辦公室,穿過一群群和她一樣使用申訴的權利要求向政府申訴冤屈的人們。這是延續了幾個世紀的傳統做法,此政黨將其作為社會安全的閥門保持下來。一位衣衫被弄髒的農民蜷縮於一扎紙上,在空中晃動著筆,努力回憶著如何寫「徵用」這個字。據說他的族人為收回被官方非法徵用的土地已經努力了十四年了。
這個辦公樓的入口設在一個小巷裏,12名便衣警察帶著手機和詭詐的眼神謹慎地監視著。小巷入口處的安全人員詢問每一個到來的請願者是否是法輪大法追隨者。他們阻止了那些說「是」的人進入。但是,張女士可以誠實地說她不是追隨者,她的問題是一樁簡單的警察虐待事件。她被允許進入了。
兩個小時之後,她搖著頭出來了,她說,「他們說這是刑事案件,應該交由公安局處理。」她沿著一條滿是垃圾的運河行走著。「那是我下一個要去的地方,」她補充說,然後消失在一個地鐵站裏。
一個職業的再興
張女士身材矮而結實,圓臉,梳短髮,目光誠實,她曾是那種在中國改革的年代裏很容易跟隨潮流的人。她的家鄉在東部山東省濰坊市,那是一個擁有130萬人口的繁榮市鎮。她在一個百貨商店作職員,業餘時間讀會計課程。她已婚,生了一個兒子後回公司作了會計。以後,由於鄰居稱讚她在介紹幾樁婚姻時很在行,她就趁中國越來越自由開放的形勢,作了專職婚姻介紹人--這是中共在頭30年的統治中所禁止的職業,但是在這20年的改革開放中,又出現了。
三年前,她的母親,一位退休了的工廠工人,修煉了法輪大法,這是一個人數迅速增加的精神運動,源自鬆散的佛、道思想,保證拯救追隨者並賦予功能。陳女士每天早晨用至少一個小時的時間煉習此團體的慢動作柔軟體操,稱為法輪功,根據中國傳統醫學,此功法目的是疏通人體能量通道。
張女士開始時是支持母親修煉法輪大法的。但是自北京將法輪大法視為政治威脅而於去年7月加以取締之後,她站到了政府的一邊。她對母親一再重述政府的理由:政府說,現居美國的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是不值得信任的,他將生日改成與佛同日。政府還報導說1500名追隨者因拒絕就醫而死亡,這也令她擔憂。
但是,當去年底,鎮壓變得越來越殘酷,警察逮捕了數千追隨者,張女士開始第一次在心中對政府產生了疑問。北京聲稱李先生從追隨者那裏獲利致富,但是張女士認識的法輪大法堅信者們只不過花了幾塊錢買書和教功錄像帶。而與她母親在一起的法輪大法成員們遠遠沒有自殺傾向和封建狂熱,相反這個圈子中都是些神志健全而明智的人們,並不反對現代醫學。
她將這些疑惑放在心裏--直到2月21日。早幾個月時,即12月份,陳女士到北京去抗議政府取締法輪功。她遭到逮捕並被送回家。2月份當她再次想要赴往北京時,警察沒有任何罪名就將她投入監獄。官員們要求她放棄信仰。根據同獄的人及家人說,她拒絕了,被打昏過去,於2月21日死亡。
地方官員告訴張女士說她母親是死於心臟病突發。陳女士死亡的第二天,張女士和她的哥哥被允許在地方醫院探望屍體,已穿上傳統喪服的屍體上滿是瘀傷和被毆打的痕跡。當日,醫院出具了一份報告說陳女士是自然死亡。醫院不再進一步發表評論。
張女士和哥哥無法找到一位願接受此案件的律師。由於有受到起訴的威脅,3月17日,張女士收到醫院的一封信,說冷凍的屍體會在當日火化。從此張女士再也沒有見到她的母親。張女士不能讓母親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去。她說,「我覺得不對,他們隱藏了甚麼事情。」
她給中國最高民事權力機構國務院和地方媒體寫了幾封信,要求得到母親的死亡證明書。兩個機構都未予理睬。警方卻「理睬」了她:根據張女士的計算,在幾個星期內,無數次的會面中,警察共訊問她了107個小時。最終在4月底,她被以「歪曲事實和攪亂社會秩序」罪判處15天監禁。
拘留是一個轉折點。「我被與一般犯人關在一起,最終能夠看清母親所遭受到的冤屈,」張女士說,「我決定盡我的力量來學習,用官方的語言向他們挑戰。」
被釋放之後,她不再作婚姻介紹人,用全部時間和精力投入申訴母親的案子中。她買來法律書籍,學習如何向官方申請以取得文件,以及被拒絕後如何申訴。她的做木匠的丈夫從始至終支持著她。
這使張女士與法輪大法的堅信者們有了密切的來往,因為他們的地下網絡為她的層層上訴很提供了方便。弟子們視她母親為為信仰而犧牲的人--法輪功組織說,在過去一年的政府鎮壓中有超過五十人死亡,她母親是其中之一。地方上的堅信者們非常樂意將張女士安置於自己的家中。他們還告訴她到哪裏去找上訴辦公室,因為政府沒有將這些辦公室的名稱和地址列在電話簿裏。
她說,「只有他們才真正理解我經歷的挫折和我每日面臨的困難。」
她的努力集中在死亡證明書上。官員們說火化是在3月17日進行的。火化剛一結束,她就向警方和火化場申請死亡證明書,但是被斷然拒絕。她現在決定通過更正規的渠道,遞交書面申請,要求取得證明書。
她用了五月份的大部份時間來往於家鄉的公安局辦公單位之間。區公安局的官員告訴她他們無法簽發死亡證明,她應該向更高一層的市公安局請求。而市公安局又將她推回地區,辯稱下級機關應該提交記錄的複印件。回到區公安局,張女士被告知上級單位無需記錄的複印件,因為檢驗屍體時,高級官員也在場,並且對此案情已經很了解。(各級官員都拒絕為此文章接受訪問。)
再度失望,張女士決定在六月初越級向省會濟南的官員上訴。這次,她的目標是敦促省檢察院立案追究公安局不簽發死亡證明書的責任。
但是,與公安局有密切工作關係的檢察院告訴她去申請民事訴訟。但是當她找到律師時,他們告訴她司法部已經給所有律師發布了一份指令,要求他們不要接受任何與法輪大法有關的案件。再次受阻,她奔赴北京和信訪辦公室。
就這樣,在那炎熱的六月的夏日,張女士從地鐵裏出來,按照信訪辦公室的指點走向公安局。這是6月19日的早晨,她到達後發現接訪時間已經結束。這幾天支撐著她的緊張感慢慢退落下來。她兒子跳躍著,希望媽媽快跟上。張女士做了一下深呼吸,決心再多去一個地方才放棄。
北京分布著幾個屬於不同小部委的信訪辦公室。她想,也許它們其中一個能幫上忙。附近就有一個「全中國婦女聯合會」的信訪辦公室,是政府辦的,應該是關注全中國六億五千萬婦女利益的機構。她懷疑它沒有多少權力,但是仍抓住她兒子的手走上前去。
在北京古城迷宮似的小巷裏她走失了路,最後終於找到了這個不令人注意的辦公室。一位女士從桌子對面看著她,讓她解釋案情。這位女士認真聽著,一邊點著頭,嘆著氣。然後她往鼻樑上推了一下眼鏡,小心翼翼地開言道:「現在的法制仍然不健全,你的案子現在很難解決,但是你還得回到公安局去。」
回答是模糊的,但這是張女士接觸到的幾十個官員中第一個給她答覆的公務員。她又有了勇氣。她帶著兒子走到炎熱的外面,發誓下午再找回公安局。
下午2點,她又來到這不引人注目的門口。她兒子見到穿制服的警察大哭起來,然後熟睡過去。張女士抱著他,讓他伏在肩上,走入門去。
一小時之後,她出現了,面帶著微笑。她手裏拿著一封密封的公安局的信,她猜測裏面的內容是給地方公安局的命令,要他們出具死亡證明。她喜出望外地晃著頭。「我不知道裏面寫的是甚麼,」她說,小心地將睡醒了的兒子放到地上,「可能我真的得到答案了。」
回到濰坊的兩天後,她到了地方公安局。當一個官員打開這封信時,她瞥見大概內容:「書面處理此案件。」--換句話講,就是會以書面回覆。張女士高興極了。
但是,很多天過去了,沒有回音。她不斷到公安局詢問,終於辦公室的一個人告訴她警方不會出具死亡證明。她不能確定是否是屍體實際上並沒有被火化,或者也許是火化場害怕被以銷毀證據論罪,或者就是警方不理睬北京的書面命令。無論是甚麼原因,她的興奮變成了無奈,她開始認識到她可能永遠都見不到她母親的死亡證明了。
此番經歷改變了她:她曾經認為政府所說的服從命令高於一切是對的,但是她現在支持非暴力不合作以求得正義。她開始將她的想法寫下來。請願的過程「使我遇到了受到不公正對待的人們,聽到了發生在他們身上的荒謬的事情,」張女士在一篇沒有發表的論文上寫到,「除了法輪功學員被公安帶走之外,少於10%的請願者的問題可望得到解決。多數請願者只得到了與其他請願者互相傳閱訴狀的機會,最終落得囊空如洗。
到八月底,她仍然沒有接到地方公安局的回音。她又來到北京,希望至少可以將她十五天拘留處罰從檔案上消去。她記得在獄中時,唯一對她好的人們就是法輪大法「囚犯」。近幾個星期,她開始學習這個團體的教義,並且開始自己煉法輪功。
她毫無所獲地從最高法院回去同修的家裏。「我曾經是個唯物主義者,並且相信生活中的任何事都可以靠辛苦勞動換得,」「但是法輪大法更有道理。因為他根源於真善忍。如果我們堅持這個原則,生活不就具有更深的涵意了嗎?」
張女士已經用盡了所有法律渠道,估計即使是消除她的拘留記錄都是不可能了。她不斷地從她的信仰中獲得安慰,將自己的注意力轉到她兒子身上,外祖母曾經是那樣疼愛他。
他九月份就要上學了,張女士擔心兒子將要開始讀政府的大量強調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的課本。她決定開始教他法輪大法的原則。「我教他,當有人打他時,打他的人就是錯的。」她說,「他的外祖母持這樣的信仰。我現在也持這樣的信仰,他將來也會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