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法會發言:比學比修,為他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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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月5日】昨日有幸讀了咱們大法弟子的修煉心得和一些修煉故事,心中感觸頗多。其中有一則修煉故事,有次學員集體上訪,警察上來就是拳打腳踢。這時從學員中走出來一個十來歲的小姑娘,上前對警察說:「警察叔叔,別打了,他們都是好人,要打就打我吧。」看似很平淡的幾句話,其中卻展現了大法弟子正法正覺的境界和威德。回想自己此次北京上訪之行,「比學比修」和其他弟子的差距就很明顯。

清晨的天安門廣場正期待著一輪新的朝陽,處處都籠罩著沉沉的霧靄,路上的車少人也少,或許還沉湎於昨夜的迷夢中。剛剛升起的國旗垂靠在旗桿上等待著再一次隨風飄揚。巡警們穿著長長的棉衣,在廣場上來回踱著步子,眼睛在每個人身上打量著,不時走上前去盤問。不遠處有一輛警車在廣場上呼嘯著到處竄,看見是我們大法弟子就抓進去。還沒來得及煉功,我們幾個就被警察盯上了,經過反覆盤問便把我們帶上警車。一個便衣斜靠在座位上叼著煙捲,看我戰戰兢兢地心裏還不踏實,便質問到:「你是幹甚麼的?」,我沒吭聲,又問了一聲我仍沒理。便衣火冒三丈,跳起來指著鼻子呵斥到:「我問你呢,你聾了嗎?」「我是煉法輪功的」。緊接著便是劈頭蓋臉而來的拳頭和耳光。周圍的學員都微笑著鼓勵我,「別難過,應該感謝人家」。說話間又有三個學員在打罵中被推上警車,另一個便衣氣急敗壞地說:「這三個竟然還在紀念碑前打坐煉功呢!」,其中一位穿皮茄克的學員笑呵呵地坐在我面前。便衣一看這位學員還高興地笑呢,不禁怒火中燒,瘋狂地撲向學員拳腳相加藉以發洩心中的私憤。這位學員始終笑呵呵地面對這一切,金剛不動。

現在回想起來心中總覺得還缺點甚麼,為甚麼當時沒能挺身而出,並不是說和誰對著幹,當我們的大法、大法弟子遇到魔難時,做弟子的漠然視之,自己把自己的位置擺放在何處呢?完全可以善意地告訴他,這樣做是違法的。推而廣之,我們這次走出去,就是去維護大法,並不是從形式上走出去,每一位大法弟子都得從心性上達到這個標準。「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所以你們今後做甚麼說甚麼也得為別人,以至為後人著想啊!為大法的永世不變著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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