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99法會:以生命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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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月11日】我叫某某,家住遼寧省某某市,於95年11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無窮。

7月22日政府宣布對法輪功取締後,我感覺不理解,所以決定到北京上訪,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實際情況和我對法輪功的看法。

我是於10月8日來北京的,10月25日中午在天安門廣場邊上無故被盤查。警察問我們是幹甚麼的,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為法輪功到北京上訪的。警察說煉法輪功的要到派出所;經過登記之後,到晚上又被送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到看守所以後,他們把我身上的錢、物及一本《轉法輪》拿走。

為了要回《轉法輪》,當天我就開始絕食,絕食期間我被多次提審。到了第五天時,他們把我叫到醫務室,並找來好多人對我進行灌食。灌食過程中,他們有人拽頭髮、有人拽手、有人用腳踩住我的腿,還有人按脖子。一個大夫用膠管往我鼻子裏捅,結果我的鼻子流了很多血。我說:「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是壞人,我沒做過壞事,你們不要這樣對待我。」最後,他們還是沒有灌成。緊接著又第二次給我灌食,七八個人把我按在地上,繼續往我鼻裏伸管,這時我的鼻子又開始流血,血淌在身上、地上、衣領上。他們用手紙把血擦乾後,警察還想繼續灌,大夫說:「她的鼻子、嘴裏都是血,膠管插不進去了。」警察一看沒灌成,就有兩人拽頭髮、拽膀子把我拖到走廊裏,又找了兩個人往我嘴裏灌菜湯,先後灌了兩次也沒有成功,把我的嘴壓的非常的痛。然後又把我拖到屋裏進行審問,問我為甚麼不吃不喝。我說:「你們把我的《轉法輪》拿走了,你們不還給我就不吃不喝。」審了兩個小時後,他們一看沒有辦法了,就又把我送回監號。

到第六天晚上,醫生又叫我到他那裏去住,怕我出現甚麼危險,這時警察都來了,還是勸我吃飯,我說:「你們如果不還我書,我就不吃。」其中一名警察說來個領導要看我吃飯,他讓我快點把饅頭拿在手裏假裝吃飯,我仍然堅持不吃。領導來了解情況之後,就問我為甚麼不吃不喝,我告訴他:「我絕食的目的就是為了拿回《轉法輪》,不還給我書,我就是不吃。」後來,這位領導說:「把書給她吧!」這樣,我終於把這本《轉法輪》要了回來,晚上我流了多次淚,激動地一整夜未睡。

在同一個監號裏還有兩個大法弟子,我們就一起跟在監號裏的犯人弘法,並讀書給她們聽,教她們煉功。幾天時間,我們都感到師父在管她們了,給她們清理身體。幾個犯人的身體都出現了一些反應。我跟那幾個犯人說,千萬不要失去了這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一定要堅持煉下去,只要堅定地修下去,不管以前曾經做過甚麼事,被判了多少年,你都不用再去考慮這些了。師父都會重新給你安排以後的人生道路。在我被釋放的前三天,我將《轉法輪》這本書送給同個監號裏的一個犯人。我請她一定要保護好這本書。那個犯人將書放在懷裏對我說:我也要像你這樣用生命來保護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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