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沂蒙山某些政府工作人員執法犯法、迫害煉功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並呈李委員長:

我叫XXX,是山東沂蒙山區某縣某鎮中學教師,也是一名法輪大法學員,修煉「真善忍」,遵紀守法做好人,做一個更好的好人。校長曾不止一次的在校會上號召老師們要向我學習。

但是,最近一個時期,我卻受到了許多不公正的待遇,乃至身心受到嚴重摧殘。因此,我有許多許多的話要向您訴說,請您為我一個普普通通的守法公民主持公道。

今年6月15日,學校通知我到縣教委開會。這次會議是由縣政法委書記和縣教委主任專門為我們幾個「法輪功輔導員」召開的。政法委書記講:「中央、省委、臨沂市委、態度是明確的。要從講政治的角度講這個問題。法輪功問題就是嚴重的政治問題。」

當我談了煉法輪功後身心的變化及做好本職工作的情況後,教委主任非常不高興,認為我頂撞了他,說:「讓你回家種地行不行?從今天開始停你的職!我說了就算!要不連你對像的工作也一快停了!」

6月16日,教委工會主席、人事科長和學校領導繼續對我施加壓力,要我退出法輪功。正式對我宣布停職停薪,不准到課堂上課。一想到因此對學生造成的影響,我心裏就很難過,為了對學生負責,6月18日我主動找到校長要求義務為學生上課到暑假,不要任何報酬。

6月23日上午10點左右,鎮教委主任和校長把我帶到鎮政府,分管政法的書記告訴我:「我知道你表現很好,比優秀黨員做的還好!但是不許你煉法輪功。」「你敢在公共場合練功,就把你治死,一棍打死!」這時,校長打了我幾個嘴巴子,說:「你們煉『真善忍』,咱們學校臭水溝堵死了沒人挖,你去挖吧。」我想到自己是修煉人,沒有甚麼不可以的,就答應了。

我從鎮政府回來,已經是中午11點半了,這位書記和派出所的指導員3人隨後又突然闖進我家,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搜查了我的家,就連沙發坐墊下的洞都不放過,並逼我打開抽屜,搜走了《轉法輪》等5、6本修煉資料。我妻子被嚇得渾身發抖,失聲痛哭。

6月23日下午,我又被叫到鎮教委罰站兩個多小時。教委主任一邊用蒼蠅拍子打我的頭,一邊罵:「你這個熊東西!算甚麼東西!」另一位領導說:「如果不寫出保證來,我們實行三八制輪流的看著你。」

6月24日,我用了一整天的時間,才把學校門口那臭氣熏天的下水道清理出來。

在這期間,由於我被停職和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給我的家人造成巨大的打擊,可憐天下父母心,父親因傷心過度,多次休克;母親因承受不住打擊要服毒自殺;岳父岳母難以接受這痛苦的現實,勸女兒和我離婚;妻子離家出走過,被抄家後也想服毒自殺。一個幸福安詳的新婚家庭被推到破碎的邊緣....。

6月27日,學校領導通知我,教委已恢復我的公職,但不給工資.目前,我僅靠妻子的一百多元工資維持生活。

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在接待法輪功學員上訪時曾明確表示」甚麼公安機關就要對煉功者進行鎮壓了」,「黨團員、幹部參加練功就要開除黨(團)籍、公職等,完全是無中生有、蠱惑人心的謠言」,「黨和政府對待正常練功健身活動的態度十分明確,從未禁止過。」

可是我們這裏為甚麼會出現這種嚴重的情況,他們怎麼就可以一意孤行,跟中央的指示精神對著幹?這是否就像朱鎔基總理在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中所講的那樣「有些政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執法犯法,徇私枉法,嚴重損害了法制尊嚴,破壞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像」?

在此期間我時刻牢記師父的教導,用一顆慈悲的心對待別人。他們即使這樣對待我,我也從未有任何怨言,決不用同樣的方式來對待他們。現在向領導反映情況,是希望我的合法權益不再受到侵犯,還給我一個安定的工作、生活和修煉的環境。

XXX
1999年7月10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