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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國會議員致江澤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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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加拿大國會議員羅伯特.安德斯1999年11月16日在國會宣讀的一封致江澤民主席的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閣下,

作為加拿大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我們寫此信對中國政府試圖根除法輪功;非人道對待拘留及逮捕的法輪功學員;以及在警察居留期間的數例死亡事件表達我們的關注。

據我們在加拿大所看到的,法輪功是一個提倡健康及平和的群體。因此,我們對中國公民和國際特赦組織的下列報告所擔憂:大批逮捕,肆意拘留,折磨,毆打,及非人道地對待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尤其是在警察居留期間的數例死亡事件。我們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停止這類殘暴鎮壓,並允許中國人民平和地實踐他們的信仰而無騷擾及逮捕之後顧之憂。

我們期望中國將苛守中國憲法所賦予的基本人權。此外,我們希望中國政府尊重其在聯合國國際人權聲明所簽署的信仰自由,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

我們不解地獲知:中國公安部七月二十二日頒令大量的活動被定為非法並將遭受制裁。其中下列活動將被禁止,如:散發法輪功資料,集會或靜坐,以及法輪功煉功和弘法活動。這一頒令與中國政府在一九九八年十月所同意苛守人權規定時所簽署的國際民政公約所違背。

我們誠意地請求請允許中國人民無憂無慮地修煉法輪功。我們懇請你們立即停止大批逮捕法輪功學員;釋放拘留和逮捕的法輪功學員;並取消法輪功禁令。並且我們期望沒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因和平地表達他們的信仰將被指控或判刑。這將使中國符合有關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國際準則。這必將有助於提高中國在國際上的形像。我們將感謝你們對此事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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