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學員北京受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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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2月18日】 我和妹妹從悉尼飛去香港參加了香港法會後,並與剛剛在法會上遇到的學員乘坐了從九龍到北京的直通快車,在九龍火車站,我們又碰到了幾位澳洲墨爾本及黃金海岸的大法弟子。一路上,我們只是談天,讀書。並沒有做任何違法的事。

第二天12月14日的下午4點多,火車馬上快到石家莊站了,乘務員到了我們的車廂,要檢查證件,藉口拿去看看就再也不還給我們護照了。當車快到北京站時,警察及便衣就把我們帶到了2號車廂,二人一包廂地關在裏頭。連我們上廁所也讓乘務員在外面催趕著快點出來。車到北京站時,我從走道裏看到許多警察小跑地圍了過來。乘務員就催趕著其他旅客下車,當我看到一名西方人與同行的一名華人下車時,立即用英文對他們說,我們是澳洲公民,我們沒做任何壞事,現在我們被抓起來了,也沒有自由了,請幫助我們通知澳大利亞駐華大使館。並把我倆的名字報上,當我們下車後,二、三十名警察及警車分三層把我們給圍住了,並要我們上車。我們拒絕上車,並強調一定要通知大使館後才能上車。我們沒有做任何壞事,沒有理由抓我們。警察最後是把我們推、拉上車的。

到了北京公安局的對外事處,另外五名學員也被抓來了。一共九人,八名是持澳洲護照,一名持中國護照。其中一名是身懷八個月胎兒的孕婦。

北京公安一一地審訊了我們,在審訊的過程中,我一直強調要通知大使館。警察說,你現在是在中國,中國警方有權提問你,你要與我們配合,問一句,答一句。我還是重複我的觀點,只要通知大使館,告訴他們我們在這後,我們就回答問題。這位年輕的警察沒有辦法,就去叫了一位兇一點的中年警察進來,瞪著眼,大聲地質問起我來了。還說如我不配合就用別的辦法對付我,讓我不要不知趣。後來。他倆看硬的不行,就用軟的。說只要我配合就放我們出去,我還是沒說,只是笑著說我要告知澳洲大使館後才能配合。當那警察在記錄時,我看到他的手在發抖,字也寫錯了。他還說,他沒有做好工作,因為沒有成績。

審訊完了之後,我看到我們的學員都在給警察弘法,講大法好,講中央台播放的法輪功的所謂「真相」是不屬實的。大法弘傳二十多個國家,深受各國人民的喜愛,《轉法輪》已譯成多種文字。我們的李洪志老師在國外得到了許多的榮譽褒獎……。一個較有文化的警察說,社會改造人啊。我們說,正因為如此我們才要回來。如果一個國家,一個政府,把將真話、做善事,事事處處忍讓別人的億萬人民打成「邪民」、「邪教」,那這樣的社會會造就出甚麼人呢?警察說:我們頭腦簡單,只是執行中央、上面的指示。

不一會兒,警察又一個一個地把我們叫去會議室,搶走我們的書及搜身。其中一個女學員,把書放在大衣裏,緊緊抱著拒絕搜身。三個女警便衝上去,撕扯著衣服,並大聲地罵著:你這個精神病的滾出中國去。還說:她怎麼這麼大的力氣啊!最後三個警察,一個拉手,一個拖腳,一個從腰部伸手進去把書搶走了。她們就是這樣對待一個沒有做出任何違法行為的外國人的。

把我們的書搶走後,就擺出了飯菜讓我們吃,我們說,還書就吃。後來又讓我們移到甚麼地方去「休息」。我們要求把書還給我們,我們才走。持中國護照的小王說:「人在書在,沒書我們不走。」警察便大聲地罵她:這裏沒你說話的,你不准說話。小王只是笑了笑。王大姐說:「我們把書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還重要,把書還給我們才走。」警察說,到了休息的地方我們再還給你們不行嗎?我們說不行。其中一個警察說:「快走,再拖下去,我把你們的書都燒了。有許多學員心裏想,他要真燒書,我們就會用身體撲過去搶回來。有些學員善意地告訴他們那樣做是會造業的。警察說:「不去就算了,你們就在這等著,沒水,沒吃,不許上廁所。」我們都表示沒問題。我們願意在這裏等書,然後大家在一起背「論語」和「洪吟」。後來警察沒辦法,只好一本一本地還給了我們。

到了旅館已經是次日的12月15日零晨的一點多了。我們被安排在三樓,二樓,除了服務員24小時看著門,還有二名女警也住進了這家賓館。我們不能出去。我知道,我們已被軟禁起來了。

回到房間,我們讀了一講書,然後就和衣睡了。6點的時候,我醒了。我很想到天安門廣場去看升旗。於是我叫醒了妹妹,便大大方方地從賓館走了出來,來到了天安門廣場。

現在我們沒有護照,沒有機票,也不知道其他七位學員的下落……

澳洲大法弟子
199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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