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輪功在才有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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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我是97年2月得法的,得法後也叫兒女二人得法,母子三人一齊修煉法輪大法,這是我們的福份。現在在政府錯誤的輿論導向下,一些不明真象的人對法輪功說三道四,攻擊、誣陷我們師父,今天我想說說我的心裏話,如果不是李洪志老師傳出法輪大法,如果不是我有緣得法,我這個家庭早就不存在了,是師父的慈悲,是法輪大法的威力,挽救了我的家,挽救了我們可能消失的生命,李老師如我的再生父母,用語言無法表達我們母子對師父的感激之情。

因為家裏發生了不敢想像的事,丈夫在外面專門壞事做盡,當我知到真象時,我已在修煉法輪大法了。我如果不得法,按我以前剛烈的個性,在我一氣之下整個家庭就會消失,正是師父傳了法輪大法,教我們「真、善、忍」的法理,不斷修心性,做事先考慮別人,我才忍受住這件事。任何人、任何方法都不可能解決我家庭的這個矛盾,而師父幫我解決了,對我來說,人類的甚麼東西能比得上大法的偉大呢!因為只有大法在,才有了我的存在,如果政府反對大法的話,那麼也就等於反對我們的存在,所以在7月22日政府宣布法輪大法為非法組織時,我和女兒立刻就去了北京,直到被警察遣返,無論是在北京或是在當地的派出所,也無論他們怎樣審問我,我始終對他們說:沒有法輪功就沒有我,我不修煉法輪功,我的家庭早就不存在了,這就是我上訪的原因。他們就不再說甚麼了。在當地派出所,女兒多次被強逼寫保證,女兒寫的是修法輪功我們全家受益最大,因為女兒大學剛畢業,到上班的時候他們說煉法輪功的不要,說女兒認識不好。我們心裏很坦然,我們把大法放到最重要位置上。

還有一件發生在我身邊事情,我母親也修煉法輪大法,因為她不識字,我讀給他聽,修煉才十天左右,動作還沒學會,她就開始消業,她的右腳跌斷了,她開始起不來,可不到十五分鐘她就能走路了。一天後我才知道,我弟弟叫我背她到醫院拍片接骨,一看,已經全好了!她可高興啦:我不用醫了,我好了。真不可思議,70歲的人斷了骨頭,按理說半年都好不了,就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好了,這就是大法的威力。而母親在修煉大法之前,沒有一天不吃藥的,有時一年輸血兩次,而現在甚麼病都沒有了,每年節省上萬元的醫藥費。

我們一家三代人修煉法輪功受益的事實,以及成千上萬人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的事實,不正說明法輪大法是真正的高德大法嗎?我們的政府啊,你們為甚麼不尊重這些鐵事實呢?

大陸弟子 9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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