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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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1月5日】故事1:某市一法輪功學員,9月份乘飛機到北京和平上訪,途中,正遇航空公司舉辦的由航空服務員為旅客抽獎的活動,恰巧服務員為她抽中一份特別獎:即一張由北京至該市的返程機票。學員心想:太好了,又是一次多麼難得的弘法機會。她接過航空公司服務員的話筒,對大家說:「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應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這張機票不是我勞動所得,我不能要,謝謝大家!」說完,將機票退還給了航空公司,她的言行贏得全體機上人員的熱烈掌聲。但這樣的好人,卻因上京和平上訪而被無理拘押15天之後才予以釋放;而後,又因在另一學員家無故被警方拘捕15天;現又被轉為刑事拘留,關押在大監獄。


故事2:一名修煉法輪功的普通婦女寫下的一份「遺書」

老劉、全家及親朋好友:

自從10月26日從各種報刊雜誌上看到把法輪功定為邪教以來,我心裏一直很難受,我是一名法輪功的直接受益者,我為在有生之年有緣得此高德大法倍感榮幸,聽消息說28號又要抓人,如果有一天我再次被公安局抓走,我這一次會大膽而又榮幸地告訴他們,我堅修大法的心不動,我還會明確地告訴他們,7月份公安局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分別三次把我抓進公安局,並抄了我家,是違法行為。在壓力面前儘管我修煉的心是很堅定的,但未明確告訴他們,我堅修大法的心不動,為此至今心裏深感內疚,我如若再進去,再不明確告訴他們,我太對不起李洪志老師了,恩師為我們受了那麼多苦,給我們的太多太多,一分錢也不要,世上沒有任何語言能表達我們對恩師的敬愛,對大法的熱愛,我為這一部千年萬年難遇的宇宙大法慘遭千古奇冤而萬分心痛。我如再被抓進去,請不要為我擔心,因為我們要做一個好人沒有錯,這也是你們有目共睹的;如需要我為大法獻出生命我死而無憾,請你們不要為我傷心,也別給政府找麻煩,此據具有法律效益(備註﹕我們只想求得一個煉功的環境、看書的權力,真正能得到法律賦予一個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權;我們不參與政治,不給政府找麻煩,我們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們沒有錯。)

大陸法輪功學員
1999年10月27日



故事3:警察的難處

由於某市不斷有法輪功學員自發地到北京和平上訪,由此引發了下面一段一名法輪功學員(原站長)與警察的對話:警察:你不能上北京去上訪,如果有誰去了,你要告訴我們。學員:我不知道誰去了,就是知道也不會告訴你們的。警察:你要體諒我們,你們要再上北京去,查出來,我們就要挨電棍打、受處分,可能還要丟「飯碗」......說話間警察流下了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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